法律專欄防詐教戰守則:識破詐騙陷阱,守護您的血汗錢

防詐教戰守則:識破詐騙陷阱,守護您的血汗錢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詐欺犯罪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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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輩,您好!我是律點通,專為您解讀複雜的法律議題。

近年來,詐騙集團的手法越來越高明,讓許多人防不勝防,特別是我們長輩,有時因為資訊不對稱或信任他人,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陷阱,辛苦存了一輩子的錢,可能一夕之間就沒了,真的讓人心疼又著急。別擔心!今天這篇文章,律點通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您認識詐騙的常見手法、相關法律規定,並教您如何保護自己,守住您的血汗錢!

第一章:詐騙手法日益多,法律怎麼說?

您可能在新聞上常聽到「詐欺罪」或「加重詐欺罪」,到底這些是什麼呢?簡單來說,詐欺就是有人用騙人的方法,讓您信以為真,然後把您的錢財騙走。我們的國家為了保護大家,特別制定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來全面打擊詐騙行為,尤其針對利用金融、電信、網路等方式進行的詐騙,更是嚴加防範。

什麼是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詐欺罪的基本定義是: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故意騙您(施用詐術),讓您信以為真(陷於錯誤),然後心甘情願把錢交出去(交付財物),結果造成您的財產損失。這就是最基本的詐欺罪。

什麼是加重詐欺罪?

但如果詐騙行為更惡劣,例如利用公家機關的名義、用網路廣播大量散布詐騙訊息,或是好幾個人一起分工騙您,那就會變成更嚴重的「加重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如果詐騙集團冒用政府官員、警察或檢察官的名義來騙您,或者好幾個人組隊來騙您,又或者透過電視、廣播、網路、手機訊息等方式,大範圍地散布詐騙資訊,這些都會讓詐騙的刑責變得更重,最重可以判到七年有期徒刑,罰金也更高。

幫忙詐騙,就算不知情也可能觸法!

您可能聽過「人頭帳戶」這個詞,就是把自己的銀行帳戶、提款卡、甚至手機門號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很多人以為只是幫個小忙,或是被騙說是要用來「薪資周轉」、「洗錢防制」等,結果自己的帳戶卻被拿去詐騙別人。這種情況,即使您說不知情,也可能構成「幫助犯」。

《刑法》第30條第1項:「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這條法律的意思是,就算您沒有直接參與詐騙過程,但只要您提供了幫助(例如提供帳戶、提款卡),讓詐騙集團更容易完成犯罪,而且您主觀上知道或應該知道這些東西可能被拿去犯罪,您就可能被認定是「幫助犯」,同樣要負擔法律責任,面臨牢獄之災和民事賠償。

第二章:這些情況要小心!真實案例給您看

為了讓您更了解詐騙的手法,律點通特別挑選了幾個實際發生過的案例,用故事的方式來說明,希望幫助您警惕!

案例一:假投資真詐財,小心親友名義!

【故事背景】 王伯伯是一個退休老師,生活過得平靜。有一天,一位自稱是遠房親戚的小陳,透過朋友介紹跟王伯伯認識。小陳說話非常得體,又裝作很孝順,很快就贏得了王伯伯的信任。小陳常說自己在做美容連鎖店和房地產生意,賺了很多錢,還說自己認識很多有錢有勢的人。

【詐騙過程】 過了一陣子,小陳突然跟王伯伯說,他最近有一筆大生意,是買賣一塊很值錢的土地,但臨時差一點點周轉金,問王伯伯能不能「借」他幾十萬,保證很快就能還,而且會給很高的利息。王伯伯看小陳態度誠懇,又說得有模有樣,加上是「親戚」,就分好幾次把錢借給他,總共借了兩百多萬元。每次小陳都說過幾天就還,但到了約定時間,又找各種理由推託,說什麼「資金被卡住」、「銀行作業延遲」等等。王伯伯一直等不到還錢,最後才發現小陳根本沒有什麼大生意,這些都是騙人的把戲!

【法律怎麼說】 在這個案例中,小陳多次用「土地投標」、「房地產投資」等理由,向王伯伯騙取金錢。法院認為,他每一次的騙錢行為都是獨立的,雖然對象都是王伯伯,但因為每次騙的理由和時間都不同,所以不能算是一個連續的行為,而是每一筆都算是一個獨立的詐欺罪。最終,小陳被判了好幾條詐欺罪,加起來要坐牢一年多。

律點通提醒您: 詐騙集團很常利用「親友」、「投資」等名義,製造假象讓您信任。不論對方說得再怎麼天花亂墜,只要提到「資金周轉」、「高額利息」、「保證獲利」等,要求您匯款或給錢,都務必要再三查證,不要輕易相信!

案例二:求職陷阱多,帳戶勿輕交!

【故事背景】 陳小姐剛從大學畢業,正在找工作。她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徵才訊息,說是要找人做「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代儲客服,工作內容很簡單,就是幫客戶代買點數。對方說,會有客戶把錢匯到她的帳戶,她再把錢提出來去買遊戲點數,然後把序號傳給對方就好,聽起來好像很輕鬆。

【詐騙過程】 陳小姐沒有社會經驗,覺得這份工作不錯,就按照對方的指示,提供了自己媽媽和阿姨的銀行帳戶。結果,這些帳戶立刻被詐騙集團拿去騙別人,許多被害人的錢都匯到了這些帳戶裡。後來,被害人報警,警方追查到這些帳戶是陳小姐提供的,陳小姐和她的媽媽、阿姨都被告了。

【法律怎麼說】 陳小姐在法庭上說她不知道這些帳戶會被拿去詐騙,以為是合法的工作。法院考慮到現在詐騙手法很多變,很多年輕人或社會經驗不足的人確實會被騙,而且詐騙集團的話術常常很逼真,甚至會強調是「合法」的,讓受騙者難以分辨。因此,法院在沒有其他確鑿證據證明陳小姐「明知」這是詐騙還去幫忙的情況下,最後判決陳小姐無罪

律點通提醒您: 雖然這個案例最後無罪,但這是個案的判斷,不代表所有提供帳戶的人都會沒事!法院會考量很多因素,例如您的知識程度、社會經驗、詐騙集團的手法有多複雜等等。為了保障您的權益,任何時候都不要把您的銀行存摺、提款卡、密碼、網路銀行帳號、甚至手機門號輕易交給別人使用! 不論對方說什麼理由,都不要相信。這不只是保護您的財產,更是保護您不捲入官司的麻煩!

第三章:萬一遇到詐騙,我該怎麼辦?

如果不幸真的遇到詐騙,請您務必記住以下幾個步驟,越快行動,挽回損失的機會就越大:

  1. 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165專線可以提供您即時的諮詢和協助,並啟動緊急止付的程序,盡可能攔阻被詐騙的錢。
  2. 盡速向警方報案: 帶著所有您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例如LINE、簡訊)、匯款證明、交易明細、任何截圖等證據,到就近的警察局報案。這些證據對於警方追查非常重要。
  3. 保存所有證據: 不論是通話錄音、訊息截圖、匯款單據、或任何詐騙網站的連結,都要小心保存好,這些都是未來追討損失的關鍵證據。

被詐騙的錢,有機會拿回來嗎?

您被騙走的錢,法律上會盡力幫您追討回來。根據《刑法》第38條之1的規定,犯罪所得會被「沒收」。

《刑法》第38條之1:「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這條法律的精神是「不讓犯罪者保有任何不法所得」。如果詐騙集團的錢被沒收了,而且這些錢就是從您這邊騙來的,那麼法院會優先將這些錢發還給您。這也是國家在努力保護被害人權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章:給您最重要的提醒!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但萬變不離其宗,最終目的都是要您的錢。律點通再次提醒您幾個關鍵點:

  • 不貪小便宜: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沒有「穩賺不賠」的投資。所有號稱「高獲利、低風險」的投資,幾乎都是詐騙。
  • 不輕信陌生人: 任何自稱是檢警、銀行、公家機關的人員,只要提到您的帳戶有問題、要您匯款到「監管帳戶」,或者要求您提供個人資料、密碼,通通都是詐騙!真正的公家機關不會用這種方式處理事務。
  • 不輕易交出個人資料: 您的身分證字號、銀行帳號、密碼、提款卡、存摺、手機門號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個人財產,絕對不能隨意提供給任何人。
  • 多方查證: 遇到可疑電話、訊息,請務必先向親友求證,或直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多問一句,少一份風險!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各位長輩,在面對詐騙時,能夠更有警覺心,保護好自己的辛苦錢。記住,保護自己,從警惕開始!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詐騙集團常用的手法有哪些?

A: 詐騙集團的手法很多樣,但最常見的包括: - 假投資詐騙: 聲稱有「高獲利、穩賺不賠」的投資機會,例如股票、期貨、虛擬貨幣等,誘騙您投入資金,最後血本無歸。 - 假檢警詐騙: 冒充警察、檢察官或銀行人員,聲稱您的帳戶涉嫌洗錢或詐騙,要求您將錢轉入「監管帳戶」或提供個人資料。 - 假親友詐騙: 冒充您的親戚朋友,透過簡訊或通訊軟體(如LINE),謊稱自己遇到困難需要借錢,或要求您幫忙代墊款項。 - 假網購或解除分期詐騙: 聲稱您網購訂單有問題,要求您操作ATM或網路銀行解除錯誤設定,實則將錢轉走。 - 求職詐騙: 以「輕鬆高薪」為誘餌,要求您提供銀行帳戶、提款卡、甚至身分證件,聲稱是為了薪資轉帳或業務需要,實則將您的帳戶變成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

Q: 我不小心把存摺給別人,會不會有事?

A: 將存摺、提款卡、密碼等提供給他人使用,即使您聲稱不知情,也極可能被認定為「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因為銀行帳戶是金流的重要管道,一般人應有常識,知道不能隨意將帳戶借給他人使用。一旦您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您將會面臨刑事責任(可能被判刑),以及被害人向您追討損失的民事賠償責任。所以,千萬不要輕易將您的金融資料交給任何人。

Q: 被詐騙了,錢還能拿回來嗎?

A: 被詐騙後要追回錢財確實不容易,但仍有機會。第一時間務必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並報案,警方會啟動「警示帳戶」機制,盡可能凍結詐騙集團的帳戶,阻止款項被提領。如果詐騙集團的錢被警方查扣,法院在審理後會依法「沒收」這些犯罪所得,並優先發還給被害人。此外,您也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詐騙集團請求損害賠償。雖然成功追回全部損失有難度,但積極報案和配合調查是關鍵的第一步。

Q: 新聞說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A: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是政府為了更有效打擊詐騙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對我們長輩的影響主要有幾點: - 政府更重視、打擊更全面: 這代表政府將詐騙視為重大危害,會投入更多資源和跨部門合作來防制詐騙。 - 業者責任更重: 銀行、電信公司、網路平台等業者,未來會有更明確的防詐義務,例如要更嚴格確認客戶身分、即時阻斷可疑的金流和通訊,這有助於從源頭減少詐騙。 - 詐騙刑責更高: 新法對情節嚴重的詐騙行為(例如詐騙金額龐大、多重詐騙手法)加重了刑責,讓詐騙犯付出更大的代價。 - 被害人保護更完善: 法條也強化了165專線的功能,並鼓勵透過調解等方式,讓受害者更快獲得賠償。總之,新法上路後,整體防詐體系會更嚴密,對我們的保護也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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