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詐欺車手被告必讀:解析電信詐騙法律責任與自保之道

詐欺車手被告必讀:解析電信詐騙法律責任與自保之道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詐欺犯罪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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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車手被告必讀:解析電信詐騙法律責任與自保之道

各位面對電信詐騙案件的「車手被告」朋友們,您現在可能感到迷惘、焦慮,甚至不知所措。您或許認為自己只是聽從指示領錢、交錢,為何會捲入這麼大的案件?這篇文章,律點通將用最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電信詐騙案件中,車手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讓您對自己的處境有更清晰的認識,才能為未來做好準備。

釐清你的「罪」與「責」:法律怎麼看車手行為?

在電信詐騙案件中,車手的行為絕非「單純幫忙」,在法律上往往被視為詐欺集團的一份子,可能觸犯多種罪名。

詐欺取財:你可能不知道的定義

您主要會面臨的,是《刑法》上的詐欺取財罪,特別是「加重詐欺罪」。

  • 《刑法》第339條 (詐欺取財罪): 簡而言之,就是你透過詐騙手法讓別人誤信,進而把錢交出來。即使錢沒拿到,只要已著手實施詐騙行為,就可能構成「未遂犯」。

  • 《刑法》第339-4條 (加重詐欺罪)

「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在電信詐騙中,最常見的就是「三人以上共同犯之」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這表示,只要你和兩位以上的人一起參與詐騙,或利用手機、網路訊息進行詐騙,就會構成「加重詐欺」,刑責會比普通詐欺重很多!別忘了,即便你只是其中一環,根據 《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 ,只要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就需對整個詐騙負責。

組織犯罪:車手也是「幫派」的一份子?

許多詐騙集團的運作模式,符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中「犯罪組織」的定義。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 (參與犯罪組織罪)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如果這個詐騙集團有「持續性」、以「牟利」為目的,且內部有「分工結構」,那它就可能被認定為犯罪組織。一旦被認定,即使你只是個「車手」,也可能被依「參與犯罪組織罪」論處,這會讓你的刑責更重!

洗錢罪:不只是轉帳,領錢也算?

車手提領贓款的行為,在法律實務上越來越常被認定為「洗錢」。

  • 《洗錢防制法》第2條 (洗錢定義)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你提領詐騙款項,再轉交給上游,這在檢察官和法院眼中,很可能被認為是「掩飾或隱匿贓款來源、去向」,意圖製造金流斷點,讓警方更難追查,因此會構成《洗錢防制法》第14條的洗錢罪。這部分的爭議點在於,車手是否真的有「掩飾或隱匿」的意圖,還是單純只是詐欺行為的一部分,這需要個案判斷。

真實案例告訴你:法院怎麼判?

我們來看兩個匿名的真實案例,了解法院如何看待車手行為:

案例一:小陳的「收水」與「匯兌」任務

小陳加入一個詐騙集團,負責將車手領出的贓款收回並透過地下管道匯到國外。法院認為,小陳不僅參與了三人以上的加重詐欺(因屬集團一員),他將贓款轉移的行為,更明顯是在「掩飾贓款去向」,因此除了加重詐欺罪外,還構成洗錢罪。法院判決時,會將這兩種罪名進行「想像競合」(依 《刑法》第55條從一重處斷),並可能因 《刑法》第47條被認定為「累犯」而加重其刑。

案例二:阿志的「提款」與「轉交」行為

阿志也是詐騙集團車手,負責提領詐騙款項後轉交給上線。法院在審理時,對於阿志的行為是否構成洗錢罪有不同看法。有些法官認為,阿志只是在「取得」犯罪所得,其主要意圖是協助詐騙集團取得款項,而非「掩飾或隱匿」這筆錢的來源,所以不構成洗錢罪。但也有法官認為,提領後再轉交,已在製造金流斷點,有助於隱匿贓款,應構成洗錢。這說明車手行為是否構成洗錢罪,在實務上仍有不同見解。

給車手被告的實用提醒

  1. 誠實面對,但謹慎陳述: 在警詢或偵查中,請務必誠實說明你所知道的一切。但也要清楚表達自己「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避免因為不清楚而承認了自己沒有做的事情。
  2. 理解罪數問題: 詐騙集團通常會同時欺騙多位被害人。在法律上,你對每位被害人實施的詐欺行為,通常會被認定為「數罪併罰」,這意味著你的刑期可能會因此加重。
  3. 你的口供很重要: 你的警詢筆錄和偵查中陳述,在法庭上都會被檢視。確保你的陳述是在沒有被強迫、誘導的情況下做出的,並且內容是真實的。

結語:面對困境,理解是第一步

身為車手被告,您現在最需要做的,是理解自己所面臨的法律風險,並對司法程序有基本的認識。這篇文章希望能為您撥開一些迷霧,讓您知道自己為何會被起訴,以及在法庭上可能會面對什麼。理解才能讓您更清楚地應對,也才能為自己爭取最好的結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車手行為一定會被判刑嗎?

A: 不一定。法院會審查你是否「明知」或「可預見」這是詐騙行為。如果你能提出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完全不知情、被蒙蔽,且沒有犯意,就有可能爭取無罪或不起訴。但實務上,法院對「不知情」的認定非常嚴格,會綜合判斷各種客觀事實。

Q: 我只是幫忙領錢,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A: 在法律上,車手行為被視為詐欺集團不可或缺的一環。即使你只負責領錢或轉交,只要被認定有「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就會被視為整個詐欺案的「共同正犯」,並且因為詐騙集團常涉及「三人以上共同犯之」或「利用電子通訊」等情節,會構成「加重詐欺罪」,刑責會比你想像的重很多。

Q: 如果我把錢還給被害人,可以減輕刑責嗎?

A: 是的,如果你能積極與被害人和解並償還被害金額,這在法律上屬於「犯罪後態度良好」且「彌補損害」,法院在量刑時通常會考量,有助於爭取較輕的刑期,甚至有機會爭取緩刑。這對你的案件是極為有利的因素。

Q: 我被認定為組織犯罪成員,會被強制工作嗎?

A: 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5項,若被認定參與犯罪組織,除了判刑,法院確實可以依《刑法》第91條之1規定,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你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三年。但若情節輕微且無必要施以強制工作者,則不適用此規定。這部分需視個案情節由法院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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