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駕駛必看:車禍和解書簽了就不能反悔嗎?
各位職業駕駛朋友,您們好!在路上奔波,最不樂見的就是發生交通事故。一旦不幸捲入車禍,除了處理現場、報警,接下來很可能就會面臨「和解」這個環節。許多駕駛朋友常問:「和解書簽了就不能反悔嗎?萬一以後發現傷勢更嚴重怎麼辦?」
身為律點通,我了解您們的擔憂。和解書的簽署,對職業駕駛來說,不僅關係到賠償金額,更可能影響到您的生計與未來的法律責任。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入了解和解書的法律效力、潛在風險,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讓您在簽署和解書時,更能保障自身權益。
和解書:簽下去的法律效力有多大?
和解,在法律上是一種「契約」。根據《民法》的規定,和解的核心精神在於「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這表示,和解是您與對方透過協商,各退一步,共同解決紛爭的方式。一旦和解成立,它就具有很強的法律拘束力。
《民法》第736條:「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
和解契約一旦簽訂,最重要的就是它會產生「創設效力」與「確定效力」。簡單來說,就是和解書的內容會取代您們原本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且讓原本的爭議就此塵埃落定,原則上您不能再就同一事件反悔或提出其他主張。
《民法》第737條:「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這條文的意思是,您在和解書上同意放棄的權利,就真的消失了;而和解書上寫明您取得的權利,您就確實取得了。所以,和解書的每一條內容,都必須仔細看清楚。
想反悔?沒那麼容易!
既然和解有這麼強的效力,那是不是就完全不能反悔了呢?原則上是如此,但法律也提供了一些例外情況,讓您有機會撤銷和解。例如,如果和解是在「被詐欺」或「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的,那麼這份和解書就有可能被撤銷。
《民法》第92條第1項:「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然而,實務上要證明自己是被詐欺或脅迫,門檻非常高。法院會要求您提出具體客觀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有不法行為導致您非自願簽署。單純覺得「心生害怕」或「對方人多勢眾」等主觀感受,通常不足以推翻和解效力。
此外,《民法》第738條也規定,和解原則上不能以「錯誤」為理由撤銷。這表示,即便您事後發現自己低估了損害金額,或認為和解內容對自己不利,也很難以此為由要求撤銷和解。
法院核定的調解書:比判決還厲害?
除了私下和解,您也可以選擇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法院進行調解。這種方式的法律效力更為強大。一旦調解經法院核定,它就具有與「民事確定判決同一的效力」。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第2項前段:「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這代表什麼?它就像法院判決書一樣,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對方不履行調解內容,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不需要再打一場官司。這對於職業駕駛,能省去許多寶貴的時間和精力。
真實案例分享:他們都遇過這些狀況
和解書的效力,在實務上經常引發爭議。以下分享兩個真實案例,讓您更了解法院如何看待和解。
案例一:小陳的車禍和解,簽了就不能反悔?
小陳是一名計程車司機,某次不慎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騎士受傷後,雙方很快簽署了一份和解書,約定小陳支付5000元療傷費並負責修理機車,騎士也明確表示「拋棄一切追訴權」。沒想到事後騎士卻反悔,聲稱當時意識不清,要求小陳賠償更多。
法院審理後發現,雖然騎士主張意識不清,但根據醫院病歷和現場證人說法,騎士當時意識清楚,而且和解書上的指紋也確實是騎士的。最重要的是,和解書明確寫明「拋棄一切追訴權」,騎士甚至在刑事偵查中撤回了告訴。因此,法院認為和解契約已經合法成立,騎士不能再要求額外的賠償。
給您的啟示: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和解書一旦簽署,其拘束力非常強大。特別是和解書中若有「拋棄一切追訴權」的條款,幾乎就斷絕了事後再追究的可能。簽署前務必確認自己意識清楚,並充分理解內容。
案例二:阿明的調解經驗,法院核定真的這麼強大?
阿明開貨車送貨時發生事故,與對方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並約定了一筆賠償金額,對方也同意「拋棄其餘請求」。這份調解書後來也經法院核定。然而,事隔一段時間,對方卻又以「車禍造成腦震盪,導致失憶且受騙簽字」為由,再次向阿明提出賠償要求。
法院裁定指出,這份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具有與「民事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這表示,當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件重新提起訴訟。即使對方主張失憶或受騙,也必須證明其是在被詐欺或脅迫的情況下簽署,並且要依法定程序撤銷調解,而不是單純主張無效。在對方沒有成功撤銷之前,這份調解書對雙方仍然有效。
給您的啟示: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並經法院核定,是保障自身權益非常有效的方式。它的法律效力等同於法院判決,能有效防止對方事後反悔。但同時也提醒您,一旦核定,您自己要反悔也同樣困難。
給職業駕駛的實用和解指南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保障您的權益,以下是律點通給您的和解實務建議:
和解書怎麼寫才安心?
一份清晰、完整的和解書,是保護您的第一道防線。請務必包含以下要點:
- 明確當事人資訊:寫清楚所有涉及人員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以及車輛號碼。
- 詳細記載事故經過:簡要說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狀況,確保和解書針對的是哪起事故。
- 具體約定賠償項目與金額:
- 列出總賠償金額,並載明支付方式(現金/匯款)、支付期限。
- 若有分期付款,務必寫明每期金額、日期和遲延付款的違約責任。
- 賠償項目應盡可能詳盡,例如醫療費、車輛維修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 明確權利拋棄範圍:這是最重要的條款!務必載明「雙方就本次交通事故所生之民事、刑事損害賠償及其他一切權利,均拋棄其餘請求,嗣後不得再為任何主張或追訴」。這能有效防止對方事後反悔。
- 處理刑事責任:如果對方有提出刑事告訴(如過失傷害),和解書中應明確載明對方「同意撤回刑事告訴」或「不追究刑事責任」。
和解前你該注意的眉角
- 充分評估損害:不要急著簽字!特別是對方傷勢不明確時,應待傷勢穩定或經專業醫師評估後再談和解。若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可參考一般車禍賠償的行情。
- 確認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避免在情緒激動、意識不清或受傷嚴重的情況下簽署和解書。若有疑慮,可請親友在場見證,或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 保留證據:所有與事故相關的證據都要妥善保存,例如報案三聯單、診斷證明、醫療收據、車輛估價單、維修單、薪資證明等。
- 考慮保險理賠:您的強制險和任意險是重要的保障。和解前務必確認保險公司是否參與,或和解金額是否在理賠範圍內。強制險的給付是賠償金額的一部分,應從總額中扣除。
- 選擇適當的和解方式:
- 私下和解:快速彈性,但若對方不履行,仍需訴訟。
- 鄉鎮市調解:經法院核定後,效力等同判決,拘束力強,程序簡便。
- 法院調解/和解:在訴訟中進行,效力等同判決。
和解常見的迷思與提醒
- 和解的不可逆性:一旦和解成立並簽署,原則上不能反悔。即使事後發現損害超出預期,或認為金額過低,通常也很難再主張。
- 意思表示瑕疵舉證困難:主張和解是因詐欺或脅迫而簽署,舉證責任在您,法院審查非常嚴格。建議簽署時若有任何疑慮,應立即尋求協助,避免倉促簽署。
- 和解範圍的明確性:和解書的內容應力求明確、具體,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詞語,以免日後產生爭議。特別是「拋棄一切權利」的範圍,應確保您完全理解。
結論
對職業駕駛來說,車禍和解書的簽署是個關鍵時刻。它不僅能終結紛爭,也能保障您的未來。請務必記住,和解的本質是「互相讓步」,一旦簽字,就具有強大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簽署前務必謹慎評估、仔細核對、確認內容,並考慮透過鄉鎮市調解或法院調解等更具保障的方式。多一分準備,就能少一分風險,讓您在道路上安心打拼!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和解書簽了之後,如果發現傷勢比預期嚴重,還能再要求賠償嗎?
A: 原則上很難再要求賠償。和解契約的目的就是終止所有爭議,即使事後發現新的損害,若和解書已明確約定「拋棄一切權利」,通常會被視為已涵蓋所有損害。除非您能證明簽署時,對於該「新發現的嚴重傷害」存在根本性的錯誤,且該傷害是和解時的「重要爭點」,才有機會主張撤銷,但這在實務上非常困難。建議在傷勢未穩定前,不要輕易簽署和解書。
Q: 對方說如果我不簽和解書就要告我,這算不算脅迫,我可以撤銷嗎?
A: 對方聲稱要提告,通常不構成法律上的「脅迫」,因為提告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並非不法行為。法律上的脅迫是指對方使用暴力、恐嚇或其他不法手段,讓您心生畏懼而簽署和解書。單純告知要提告,或態度強硬,通常不足以讓您成功撤銷和解。
Q: 我跟對方私下和解了,但對方不付錢怎麼辦?
A: 私下和解書只是一般契約,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如果對方不履行,您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履行和解內容,待判決確定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這會耗費時間和金錢。因此,建議選擇經法院核定的鄉鎮市調解,或在法院進行調解/和解,因為這些方式具有強制執行力,對方不履行時可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Q: 車禍和解時,強制險的理賠金要怎麼算進去?
A: 強制險的理賠金是賠償總額的一部分,應從您應支付的損害賠償總額中扣除。舉例來說,如果雙方談定總賠償金額是10萬元,而強制險預計會理賠2萬元,那麼您實際需要支付給對方的金額就是8萬元。和解書中應明確載明「扣除強制險理賠金後,由被告支付OO元」等字樣,並註明強制險理賠金由受害人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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