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後,和解書簽下去,就等於定案了嗎?
車禍發生後,除了身體的傷痛,還要面對後續的賠償、和解,是不是讓您覺得無所適從?特別是那份『和解書』,簽下去就等於定案了嗎?到底該怎麼簽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別擔心,『律點通』為您整理了車禍和解書的關鍵要點,讓您一次搞懂,不再吃虧!
和解書,到底是什麼?
和解,在法律上是一種契約。根據 《民法》第736條規定,和解就是當事人雙方透過協商,各退一步,約定好要怎麼解決或避免未來的爭議。白話來說,就是你們雙方達成共識,把這件事了結掉。
和解書簽下去,效力有多大?
很多人以為和解書只是個形式,簽了之後還可以反悔。但其實,和解書一旦簽署,在法律上就具有非常強大的拘束力! 《民法》第737條明確規定:
《民法》第737條:「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這條文的意思是,一旦和解成立,您原本因為車禍而產生的所有求償權利(例如醫療費、修車費、精神賠償等),原則上都會因為和解而『消滅』。同時,您也取得了和解書上約定好,對方應該給付您的新權利(例如約定的賠償金額)。簡單來說,就是 『一筆勾銷』 ,不能再就同一件事重複要求賠償了。
簽了和解書,還能反悔嗎?
那麼,簽了和解書,還有機會反悔嗎?
原則上,和解契約比一般契約更難撤銷! 《民法》第738條規定:
《民法》第738條:「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但有左列事項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和解所依據之文件,事後發見為偽造或變造,而和解當事人若知其為偽造或變造,即不為和解者。二、和解事件,經法院確定判決,而為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於和解當時所不知者。三、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
這代表,除非您能證明和解書是基於偽造文件、有確定判決卻不知情,或是對和解的 『重要爭點』 有根本性的錯誤,否則很難主張撤銷。實務上,法院對『重要爭點錯誤』的認定非常嚴格,並非您事後覺得賠太少就能撤銷的。
當然,如果和解書是在您被詐欺或脅迫的情況下簽署的,依據 《民法》第92條,您還是可以主張撤銷。但這類主張在實務上舉證難度很高,需要有明確的證據才能成功。
車禍和解書,該怎麼寫才保障權益?
一份完善的和解書,是保障您權益的關鍵。以下是撰寫和解書時的重點:
- 明確當事人資訊: 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車輛牌照號碼等,確保無誤。
- 詳細事故經過: 簡單描述事故時間、地點、當事人、車輛,釐清和解所針對的事件。
- 具體賠償項目與金額:
- 財物損失: 修車費、拖吊費、車輛折舊等(建議附上估價單或收據)。
- 人身損害: 醫療費用、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損失(需有診斷證明及薪資證明)、勞動能力減損等。
- 精神慰撫金: 根據傷勢、影響程度、雙方身分地位等因素協商。
- 總金額: 明確記載賠償總金額,並註明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
- 給付方式與期限: 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何時支付?如何支付(如匯款帳號)?
- 權利拋棄條款: 這是和解書的核心! 務必明確寫上「雙方就本次交通事故所生之所有民事、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其他一切權利,均拋棄之,嗣後不得再為任何請求或追訴」。措辭務必清晰,避免模糊。
- 無效條款(視情況): 如果是分期付款,可約定對方未依約履行時,和解契約失效,受害人可回復原侵權行為請求權。
- 見證人: 建議邀請公正第三方(如警員、調解委員、里長或無利害關係的親友)擔任見證人,並簽名蓋章,增加公信力。
- 簽名蓋章: 雙方務必親自簽名並蓋章(或按指印),確認與身分證件相符。
真實案例:簽了和解書,後來才發現新傷怎麼辦?
曾經有位小陳騎機車被撞,雙方很快就修車費達成和解並簽了和解書。沒想到,幾個月後小陳的左膝持續疼痛,檢查後才發現是半月狀軟骨撕裂,需要開刀。這筆醫療費和後續的復健、工作損失,還能跟肇事者求償嗎?
法院認為,和解契約的效力通常只及於簽署時已知或可預見的損害。如果小陳的膝蓋傷勢是和解當時完全無法預見的,那麼這筆新的損害就不會被和解書的『一筆勾銷』條款所約束。因此,法院判決小陳可以再向肇事者請求這筆新的醫療相關費用。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對於潛在或尚未確定的傷勢,和解時務必謹慎,或在和解書中明確註明保留追訴權。
真實案例:簽和解書時意識不清,能反悔嗎?
另一個案例是小李車禍後被送到醫院急診,沒多久肇事者就帶著和解書來了。小李當時頭暈腦脹,迷迷糊糊地簽了字,拿了5000元,和解書上還寫著拋棄所有追訴權。事後小李清醒後覺得很不合理,想再向對方求償,能成功嗎?
法院審理後發現,小李雖然主張當時意識不清,但急診病歷上卻清楚記載他『意識清楚』,而且和解書上的簽名和指紋也與他本人相符。加上小李後來也確實撤回了刑事告訴,這些都讓法院認定和解是合法有效的。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簽署和解書時,您的意識狀態和實際行為(如簽名、按指印、領款)是法院判斷和解是否有效的關鍵。如果沒有客觀證據證明您真的意識不清或受騙,單純主張事後反悔是很難成功的。
簽和解書前,這些眉角要注意!
- 充分評估所有損害: 在簽署前,務必確認所有已知損害(財物、人身)都已納入考量。對於潛在或尚未確定的傷勢,應在和解書中明確約定處理方式,例如「待傷勢穩定後再行和解」或「保留特定醫療費用請求權」。
- 釐清保險理賠: 若有投保相關保險(如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應確認保險公司是否參與和解過程,或和解內容是否會影響保險理賠。建議將保險理賠金與和解金分開列明,避免混淆。
- 避免倉促簽署: 勿在意識不清、情緒激動或受脅迫的情況下簽署和解書。若有疑慮,務必讓自己冷靜下來,或請親友陪同。
- 刑事責任的處理: 和解書中若包含「拋棄刑事追訴權」條款,通常是指對過失傷害等告訴乃論罪的撤回告訴。這會導致刑事案件無法繼續偵辦或審理。但對於非告訴乃論罪(如肇事逃逸),和解書無法免除其刑事責任,這點務必釐清。
結語
車禍和解書的簽署,是您權益保障的重要環節。它不僅是紛爭的終點,更是未來權利義務的起點。務必仔細審閱每一條款,確保內容完整且符合您的真實意願。記住,簽名之前多一分謹慎,事後就能少一分煩惱!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和解書一定要寫嗎?
A: 和解書並非法律強制要求,但強烈建議您以書面方式簽署。因為和解是一種契約,口頭約定雖然有效,但在日後若發生爭議時,往往難以舉證,容易產生糾紛。書面和解書能清楚記錄雙方約定的內容,是保障您權益的最好方式。
Q: 和解金怎麼算才合理?
A: 和解金的計算應包含所有實際損失和潛在損失。主要項目有:財物損失(修車費、車輛折舊等)、醫療費用(掛號費、藥費、住院費、復健費等)、交通費用(往返醫院、修車廠的交通費)、工作損失(因傷無法工作導致的薪資損失,需有醫師診斷證明和薪資證明)、看護費用、以及精神慰撫金(依傷勢輕重、影響程度、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協商)。建議您收集所有相關單據和證明,作為計算依據。
Q: 和解書簽了之後,發現傷勢比預期嚴重怎麼辦?
A: 一般情況下,和解書簽署後,原則上不能再就同一事故請求賠償。但若您發現的傷勢是和解當時『無從預見』的重大損害(例如:當時只是輕微擦傷,幾個月後卻發現有嚴重的骨折後遺症),根據法院實務見解,您仍有可能保有請求權。這提醒您,在傷勢尚未穩定前,應謹慎考慮是否立即和解,或在和解書中明確註明保留特定醫療費用或後遺症的請求權。
Q: 如果對方不履行和解內容怎麼辦?
A: 如果和解書有明確約定賠償金額及支付方式,且對方未依約履行,您可以依據這份和解書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的內容。和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您可以憑此要求對方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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