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毒駕零容忍:你該知道的法律後果與自保之道

毒駕零容忍:你該知道的法律後果與自保之道

律點通
2025-06-25
5分鐘
刑事毒品犯罪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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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零容忍:你該知道的法律後果與自保之道

嘿,年輕的朋友們,你可能聽過酒駕的嚴重性,但對於「毒駕」的法律後果,你又了解多少呢?許多人以為只要沒出事、沒被抓到就沒關係,但事實上,毒駕的風險遠比你想像的還要高,而且一旦被抓,法律的制裁可是非常嚴厲的!

我是律點通,今天就要來跟你好好聊聊台灣對於毒品駕駛的相關法律規定,讓你搞懂毒駕到底有多危險,以及萬一不小心捲入這種狀況,你該怎麼面對。

毒駕到底是什麼?法律怎麼規定?

在台灣,毒駕最主要的法律依據是《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它被歸類在「公共危險罪」章節。這條法律很明確地告訴我們,只要你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類似的物質,導致你「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像是汽機車),就已經構成犯罪了!

這條法律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它是一種「抽象危險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就算你毒駕時沒有發生車禍、沒有撞到人,只要你的行為本身就已經製造了潛在的危險,你還是會被罰!法條的原文是這樣規定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簡單來說,判斷你是不是「不能安全駕駛」,有兩種方式:

  1. 數值標準:你的尿液或血液裡面的毒品濃度,有沒有達到行政院公告的標準。例如,實務上曾有案例指出,血液中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達到500ng/mL以上,就可能被認定為不能安全駕駛。
  2. 行為標準:即使你的毒品濃度沒有達到公告標準,但如果你的行為(例如精神恍惚、反應遲鈍、開車不穩等等)明顯受到毒品影響,讓執法人員或法院認為你已經不能安全駕駛,一樣會構成犯罪。

毒駕的後果有多嚴重?

毒駕的刑責可不是開玩笑的,它會根據你造成的後果而有不同的加重處罰:

  • 一般毒駕:如果你只是毒駕,沒有造成任何傷亡,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毒駕致人死傷:這是最嚴重的狀況!如果你毒駕,不小心造成別人受傷或死亡,刑責會大幅加重。法律條文是這麼說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表示,如果你毒駕導致他人死亡,最低刑期就是三年,最高十年;如果導致重傷,最低一年,最高七年。而且,法院會認為你雖然不是故意要撞死人,但你毒駕的行為本身就有可能造成這種嚴重後果,所以你還是要負上責任,這在法律上叫做「加重結果犯」。

  • 毒駕再犯:如果你曾經因為毒駕或酒駕被判刑或緩起訴過,在十年內又再次毒駕,而且還造成死傷,那刑責會更重!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3項:「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看到沒?最嚴重可能會被判到無期徒刑

另外,如果你在毒駕的同時,也施用了毒品,那麼你還會額外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的「施用毒品罪」,這兩個罪名通常會分開來處罰,也就是說,你可能同時要面對毒駕和施用毒品的兩條罪名。

真實案例告訴你:毒駕的代價有多大?

還記得前面提到的苗栗地方法院的一個真實案例嗎?這是一個非常血淋淋的教訓。

有一位叫做「阿豪」(化名)的司機,他已經有施用毒品的紀錄。在某天,阿豪吸食了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竟然還無照駕駛一輛營業用的大卡車上快速道路。結果,因為毒品導致他精神恍惚、反應遲鈍,他沒有注意到前方路況,直接追撞了正在施工的工程車,造成兩位無辜的工人因此喪命。

警方到場後,對阿豪進行尿液檢測,結果甲基安非他命呈現陽性,而且濃度非常高。法院在審理這個案子時,參考了專業的醫學鑑定,確認阿豪體內的毒品濃度已經遠遠超過了不能安全駕駛的標準,加上他開車時的異常行為,證明他確實是毒駕。

最終,阿豪因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被判刑5個月,又因為「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更別提,他還要面對兩條人命的民事賠償責任。這個案例清楚地告訴我們,毒駕的行為不僅害人害己,更會讓自己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如果不小心遇到毒駕狀況,該怎麼辦?

  1. 絕對不要毒駕:這是最重要的!任何情況下,只要你服用過毒品、麻醉藥品,或是任何可能影響你判斷和反應能力的藥物,就絕對不要開車、騎車。即使你感覺自己沒事,體內的毒品殘留還是可能讓你無法安全駕駛,而且檢測也會過關。

  2. 配合檢測:如果你不幸被警方攔查,並懷疑你涉嫌毒駕,請務必配合警方進行尿液或血液檢測。這些檢測結果是判斷你是否構成毒駕的關鍵證據。拒絕配合可能會讓你面臨更不利的局面。

  3. 保持冷靜:在接受調查時,保持冷靜並清楚表達。如果對警方的程序有疑問,可以提出,但不要與警方發生衝突。

結論:毒駕零容忍,別拿生命開玩笑!

毒駕不僅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對自己、對他人生命財產的極度不負責。一旦你選擇毒駕,你將面臨的不僅是高額罰金、漫長刑期,更可能是一輩子的良心譴責與社會排斥。記住,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從源頭做起:遠離毒品,並永遠不要在服用任何可能影響駕駛能力的物質後開車!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你對毒駕有更清楚的認識。別讓一時的錯誤,毀了自己和別人的未來!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吸了一點點毒品,感覺很清醒,這樣開車會構成毒駕嗎?

A: 即使你主觀上感覺清醒,但只要你的尿液或血液中毒品濃度達到行政院公告的標準,或者執法人員能從你的行為(如精神狀態、反應能力)判斷你已「不能安全駕駛」,就已經構成毒駕罪了。這是一種「抽象危險犯」,不以實際發生事故為必要,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Q: 如果我不是故意要毒駕,只是不知道自己吃的藥物含有毒品成分,會被罰嗎?

A: 在台灣的法律中,毒駕罪通常要求行為人對自己服用毒品且駕駛的行為有「故意」。如果你完全不知道自己服用的東西是毒品,或它會影響駕駛能力,且客觀上無法預見,這可能是辯護的重點。但實務上,法院會根據你的認知程度、藥物來源等綜合判斷,所以仍有被起訴的風險。建議服用任何不明藥物前務必確認其成分與影響。

Q: 毒駕被抓後,除了刑責,還會有什麼其他影響?

A: 除了刑事責任,你可能還會面臨行政罰鍰、吊銷駕照等處罰。更重要的是,如果造成他人死傷,還需要負擔巨額的民事賠償責任。此外,毒駕紀錄會影響你的個人信用、求職機會,甚至可能影響你未來的出國簽證,對人生規劃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

Q: 如果我是毒駕的乘客,會不會有事?

A: 如果你只是毒駕車輛的乘客,通常不會構成毒駕罪。但如果你明知駕駛人有毒駕行為,卻沒有勸阻或下車,甚至協助其取得毒品,或在車上施用毒品,則可能涉及其他相關的毒品犯罪(例如共同施用毒品罪),或被視為幫助犯。所以,發現駕駛人有異狀時,應立即要求下車並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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