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機車車禍受傷?搞懂過失傷害與求償關鍵

機車車禍受傷?搞懂過失傷害與求償關鍵

律點通
2025-06-25
5分鐘
刑事交通事故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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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禍受傷莫慌!律點通教您保障自身權益

機車是台灣最常見的交通工具,但交通事故也因此頻繁發生。如果您是機車騎士,不幸在車禍中受傷,面對身心的痛苦和複雜的法律程序,是否感到不知所措?別擔心,「律點通」將為您詳細解析機車車禍受傷後,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與求償重點,幫助您釐清權益,不再茫然。

一、了解「過失傷害」:對方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當您在車禍中受傷,若肇事方有「過失」,即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導致您受傷,對方可能就會構成刑法上的「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百萬元以下罰金。」

  • 白話解釋: 這條法律規範的是,如果有人因為不小心、疏忽(也就是「過失」)而造成他人身體受傷(輕傷或重傷),就會面臨刑事責任。這裡的「過失」通常是指未遵守交通規則,例如超速、闖紅燈、未注意車前狀況、未禮讓等。
  • 重要提醒: 過去刑法曾對「從事業務之人」(如職業駕駛)的過失傷害有加重處罰,但這項規定已於2019年5月29日修正刪除。目前,無論是否為職業駕駛,過失傷害的刑度都相同。然而,法院在量刑時,仍會考量行為人的過失程度、是否為職業駕駛等因素,作為判斷標準。

二、車禍責任怎麼認定?關鍵概念解析

法院在判斷肇事方的過失責任時,會考量以下幾個重要概念:

  • 過失: 簡單來說,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例如,駕駛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應注意車前狀況」的規定。如果對方沒有做到,就可能被認定有過失。

  • 相當因果關係: 指肇事方的過失行為與您的受傷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關聯性。如果沒有對方的過失行為,通常就不會發生您的受傷結果。法院會根據事故現場圖、鑑定報告、證人說法等來判斷。

  • 與有過失: 這是《民法》第217條第1項的規定,雖然主要用於民事賠償,但在刑事案件量刑時,法院也會將您的過失程度納入考量。如果您的受傷,自己也有部分責任(例如未戴安全帽、違規行駛等),法院可能會減輕對方的賠償金額,或在刑事量刑上對對方較為寬容。但請注意,即使您有部分過失,若對方過失是導致您受傷的原因之一,對方仍需負起刑事責任。

三、真實案例分享:和解對量刑的影響

讓我們來看一個實際的案例,了解和解在車禍案件中的重要性:

案例故事:路口左轉未禮讓,積極和解獲緩刑

小陳騎著機車在市區直行,準備下班回家。當他行經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時,對向的汽車駕駛林先生正要左轉。林先生一時疏忽,沒有看到小陳的機車,也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就直接轉彎。小陳閃避不及,當場撞上林先生的汽車,造成小陳腿部骨折,需要長期休養。

林先生在事故發生後,雖然知道自己有錯,但他沒有逃避,主動向警方坦承肇事經過,並在後續的偵查和審理過程中,都展現出誠懇的態度。最重要的是,林先生積極地與小陳協商賠償事宜,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林先生也賠償了小陳的醫療費和精神慰撫金等損失。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定林先生確實有過失,導致小陳受傷,構成過失傷害罪。但考量到林先生犯後態度良好,也已經與被害人小陳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展現了悔意,因此判決林先生過失傷害罪成立,但給予了三年緩刑,讓他不用入監服刑。

  • 案例啟示: 這個案例說明了,對於肇事方而言,積極坦承犯行、展現悔意,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對於爭取緩刑或較輕的刑度有非常關鍵的影響。而對於您,也就是機車騎士被害人來說,透過和解,通常能更快獲得合理的賠償,減少冗長的訴訟程序,讓身心能盡早復原。

四、機車騎士被害人必知!實務操作指引

如果您不幸成為車禍被害人,請務必掌握以下幾個關鍵步驟,保障自身權益:

  1. 保持冷靜,立即報警及救護: 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並撥打119救護傷患。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釐清責任的開始。即使是輕微擦撞,也建議報警處理,留下事故紀錄。

  2. 保護現場,蒐集證據: 在警方到場前,若無人受傷且車輛可移動,應先標繪位置後移置,避免阻礙交通。若有人受傷或死亡,則應保護現場,等待警方處理。務必蒐集行車紀錄器畫面、現場照片(多角度、遠近景)、證人聯絡方式等證據,這些都是未來釐清肇事責任的重要依據。

  3. 配合調查,誠實說明: 配合警方及檢察官的調查,誠實說明事故經過。您的筆錄將是重要的參考資料。

  4. 重視鑑定報告: 警方處理完畢後,通常會將案件移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對於釐清肇事責任具有高度參考價值。您務必仔細審閱鑑定報告內容,若有疑義,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覆議。

  5. 積極爭取和解: 和解是解決車禍糾紛最有效率的方式。您可以透過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委託律師協助協商。積極的和解態度和合理的賠償金額,對雙方都有利。即使對方有刑事責任,若能達成和解,法院在量刑時也會給予有利考量。

五、結論:掌握資訊,不再徬徨

遭遇機車車禍受傷,確實令人身心俱疲。但請記住,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提供了保障您權益的途徑。透過了解「過失傷害」的法律概念、掌握事故處理的關鍵步驟,並積極蒐集證據、爭取和解,您將能更有信心地面對後續的法律程序,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在黑暗中點亮一盞明燈,助您早日走出傷痛,重回正常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發生車禍後,我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A: 車禍發生後,請務必保持冷靜,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和119叫救護車。在警方到場前,若無人受傷且車輛能移動,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後移置;若有人受傷或死亡,則應保護現場。最重要的是,盡可能蒐集證據,例如用手機拍攝事故現場照片(包括車輛受損、路況、號誌、標線等)、尋找目擊證人並留下聯絡方式,以及提供您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這些證據對於後續釐清肇事責任和爭取權益至關重要。

Q: 什麼是「過失傷害」?對方會因此被關嗎?

A: 「過失傷害」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例如未遵守交通規則),導致他人身體或健康受損。根據《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的刑度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方是否會被關,會由法院綜合考量其過失程度、犯罪情節、您的受傷程度、對方犯後態度(如是否坦承、是否積極和解)等因素來決定。若對方積極和解並賠償,通常有機會爭取到緩刑或較輕的刑度,不一定會被關。

Q: 如果我自己在車禍中也有點過失,會不會影響我求償的權利?

A: 是的,如果您在車禍中也有部分過失,這會影響您的求償金額,這在法律上稱為「與有過失」。根據《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如果損害的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自己也有過失,法院可以減輕對方的賠償金額,甚至免除部分賠償責任。在刑事案件的量刑上,法院也會將您的過失程度納入考量。但請注意,即使您有部分過失,只要對方的過失是導致您受傷的原因之一,對方仍需負起刑事責任,只是賠償金額會依雙方過失比例調整。

Q: 車禍後,對方一直不願意和解怎麼辦?

A: 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1. 聲請調解: 您可以向事故發生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委員會是中立的第三方,會協助雙方協商,提供一個和解的平台。 2. 提出刑事告訴: 如果調解不成,且您確實因對方過失而受傷,您可以考慮在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向檢察署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透過刑事程序,對方可能會因為面臨刑責壓力,而更願意出面協商和解。 3. 提起民事訴訟: 除了刑事告訴外,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需要較長時間,但能透過法院判決強制對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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