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駕照吊扣吊銷怎麼辦?青年必知權益與自保術

駕照吊扣吊銷怎麼辦?青年必知權益與自保術

律點通
2025-06-25
5分鐘
刑事交通法律駕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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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罰單,駕照可能要被吊扣或吊銷?青年你該怎麼辦!

收到交通罰單,上面寫著駕照要被吊扣或吊銷,是不是讓你腦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麼辦?年輕的你可能覺得這只是小事,但其實這對你的生活、工作影響非常大!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幫你好好釐清駕照吊扣、吊銷的眉角,教你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小錯變大錯!

駕照「吊扣」跟「吊銷」差在哪?

首先,我們來搞懂兩個最常搞混的法律名詞:「吊扣」跟「吊銷」。它們雖然聽起來很像,但在法律上可是天差地遠!

根據《行政罰法》的規定:

  • 吊扣證照:這是一種「限制或禁止行為的處罰」。意思是你的駕照會被暫時沒收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你不能開車。時間到了,駕照就會還給你。
  • 吊銷證照:這是一種「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的處罰」。意思是你的駕照會被永久性地廢除,你從此就沒有駕駛資格了!通常還會規定你一段時間內不能重新考駕照,例如一年或更久。

簡單來說,吊扣是「暫時停止」吊銷是「永久取消」 ,吊銷的處罰會更嚴重!

駕照被吊扣了,我還能開車嗎?——答案是:絕對不行!

這是年輕人最容易犯的錯誤!許多人覺得駕照只是被「暫時沒收」,偷偷開一下應該沒關係吧?大錯特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5款、第4項:「汽車駕駛人於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簡單來說,如果你的駕照正在被吊扣,你卻還是去開車,一旦被抓到,不只會被罰款新臺幣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更慘的是,你的駕照會直接被「吊銷」!而且通常還會限制你一年內不能重新考照。這絕對是「一錯再錯」的嚴重後果,務必避免。

關於「一照原則」與吊扣範圍的小知識:

台灣駕照制度通常是你考到最高等級駕照後,就只會發給你一張,但這張駕照可以開所有比它低等級的車。例如,你有大客車駕照,就可以開大貨車、小客車。

過去,如果你因為騎機車違規被吊扣駕照,可能連汽車駕照也會一起被吊扣。但從民國95年3月1日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修正了!現在,如果你的駕照是「被吊扣」,原則上就只會吊扣你當時違規所駕駛那種車輛的駕照,不會「連坐」影響你其他等級的駕照。但要注意,如果是「吊銷」,那通常就是所有駕照都掰掰了。

不同車種也要小心:雖然現在吊扣原則上只針對違規車種,但如果你只有一張最高等級的駕照(例如:你只有一張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但它也允許你騎輕型機車),當這張駕照被吊扣時,你所能駕駛的所有車種都會受到限制。如果你駕駛其他車種,仍可能被認定為無照駕駛或違反吊扣期間駕車規定,導致更嚴厲的處罰。簡單說,駕照被吊扣了,就別碰方向盤或龍頭,以免因小失大。

收到裁決書,這些地方要注意!

當你收到交通裁決書時,千萬別只是看一眼罰多少錢就丟一邊!裡面有很多細節可能影響你的權益:

  1. 處分是「無效」還是「得撤銷」?
  • 無效:如果裁決書有「重大明顯的瑕疵」,例如內容錯得很離譜,一眼就能看出不對勁,那這個裁決書從一開始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你可以隨時主張它無效,沒有時間限制。
  • 得撤銷:如果裁決書有違法瑕疵,但沒有到「重大明顯」的程度,那它在被撤銷前仍然是有效的。這時候你必須在收到裁決書的隔天起20天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才能請求法院撤銷它。一旦錯過這個時間,你就很難再救濟了。
  1. 裁決書的「附款」合法嗎?
  • 你可能會看到裁決書上寫著:「如果你沒在期限內繳交駕照,就會加倍吊扣,甚至直接吊銷!」這種條件式加重處罰,你可能要特別注意了!
  •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93條,對於「處罰」這種讓人民產生負擔的行政處分,不能附帶條件。也就是說,裁決機關不能在裁決書上預先設定未來可能發生的條件,然後說只要條件成就,就直接加重處罰。這種附款可能因為違反法律規定,而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導致該部分處分無效。

實際案例看一看:別讓權益睡著了!

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案例,讓你更容易理解這些法律概念:

案例一:駕照被吊扣,偷偷開車會怎樣?

小明因為違規記點太多,被裁處吊扣駕照1個月。他覺得這個裁決不合理,心想反正也只是暫時吊扣,就偷偷開車去上班。結果不幸被警察攔下,又被開了一張「吊扣期間駕車」的罰單,這次直接被裁處罰鍰,而且駕照被「吊銷」了!

小明不服氣,他覺得第一次的吊扣處分就有問題,那後來的吊銷處分也不該成立。但法院怎麼說呢?法院認為,雖然第一次的吊扣處分可能有瑕疵,但它並沒有達到「重大明顯」的程度,所以它仍然是「有效」的。既然第一次的吊扣處分有效,那麼小明在吊扣期間還去開車,就是違反規定,所以第二次的罰鍰和吊銷駕照處分是合法的。

給你的提醒:即使你覺得裁決書不合理,在它沒有被法院撤銷之前,它仍然是有效的!所以,在吊扣期間,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去開車,否則後果會更嚴重!

案例二:裁決書上寫「不繳駕照就吊銷」是真的嗎?

阿華因為記點達標,被裁處吊扣駕照1個月。他收到裁決書時,發現上面除了吊扣駕照的主文外,還多了一條:「如果你沒在期限內繳交駕照,就會加倍吊扣,甚至直接吊銷!」阿華覺得這條很奇怪,於是向法院提出異議。

法院審理後認為,裁決機關在裁決書上預先設定「如果沒繳交駕照,就加重處罰」的條件,是不合法的!因為這些加重處罰的條件根本還沒發生,行政機關不能預先就做出這樣的處罰決定。這種條件式的處分,違反了《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因此是「無效」的。

給你的提醒:仔細檢查你的裁決書!如果裡面有這種「如果你不做某事,我就加重處罰」的條件式條款,這部分可能是無效的,你有權利提出異議!

萬一發生了,我該怎麼辦?

  1. 收到裁決書,馬上看「送達日期」! 這是最重要的時間點!從收到裁決書的隔天開始算,你只有20天的時間可以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也就是提出申訴)。錯過這個時間,你的救濟機會就大大降低了!

  2. 駕照吊扣期間,絕對不要開車! 再強調一次!無論你對處分服不服氣,在吊扣期間,請乖乖不要碰車。否則一旦被抓到,就是加重罰款,而且駕照直接被吊銷,得不償失。

  3. 評估裁決書是否有「無效」的可能 仔細檢查裁決書內容,特別是是否有「條件式加重處罰」的條款(如案例二)。如果裁決書有「重大明顯瑕疵」,你可以主張它無效。這類主張沒有20天時效限制。

  4. 錯過20天期限,還有機會嗎? 如果真的錯過了20天的聲明異議期限,但你覺得裁決書確實有違法之處,你可以試著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或第128條,向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這個違法的處分。這需要機關自行審查,不一定會成功,但至少是個機會。

結語

面對駕照吊扣或吊銷,年輕的你可能會感到徬徨無助。但請記住,法律是保護懂它的人!仔細閱讀裁決書,了解自己的權利,並在黃金20天內採取行動,是保護自己的關鍵。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掌握這些重要的法律知識,不再對交通法規感到陌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收到裁決書後,我該注意什麼?

A: 收到裁決書後,請務必確認「送達日期」,這是計算聲明異議期限的起始點。從送達日期的隔天起算,你只有20天的時間可以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同時,仔細閱讀裁決書內容,特別是處罰主文和任何附加條件,判斷是否有不合法或重大明顯瑕疵之處。

Q: 駕照被吊扣了,我可以開其他種類的車嗎?

A: 這要看情況。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修正後,駕照「吊扣」通常只針對你當時違規所駕駛的車輛種類。但如果你的駕照是最高等級駕照,且它涵蓋了多種車輛(例如:大客車駕照可開大貨車、小客車),當這張唯一的駕照被吊扣時,你所能駕駛的所有車種都會受到限制。最保險的做法是,在吊扣期間完全不要駕車,以免因誤解而觸犯「吊扣期間駕車」的規定,導致駕照被吊銷。

Q: 裁決書上寫「如果你沒在期限內繳交駕照,就會加重處罰甚至吊銷」,這是真的嗎?

A: 這類條件式加重處罰,通常是「無效」的。根據《行政程序法》第93條,對於像罰鍰、吊扣、吊銷這類對人民產生負擔的行政處分,原則上不能附帶條件。裁決機關不能預先設定未發生的條件(例如「未繳交駕照」),然後以此作為加重處罰的依據。如果你的裁決書有這種條款,它可能具有重大明顯瑕疵而無效,你可以向法院主張其無效。

Q: 如果我覺得裁決書有問題,但已經過了聲明異議的20天,還有救嗎?

A: 如果你認為裁決書有「重大明顯瑕疵」導致其無效,你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因為無效的處分自始不生效力,沒有時間限制。但如果裁決書只是有違法瑕疵但未達無效程度,且你已錯過20天聲明異議期限,你仍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或第128條,向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該違法處分。不過,這需要機關自行審查,不保證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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