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走到一半,誰都不希望遇上麻煩事,尤其像「肇事逃逸」這種可能牽涉刑事責任的狀況,更是讓人心煩意亂。您可能正焦慮著,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會不會被關?賠償金怎麼談?別擔心,這篇文章就是為您準備的。律點通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您了解肇事逃逸案件中,和解談判的眉角,以及如何透過和解來為自己爭取最好的結果。
肇事逃逸,到底在罰什麼?
首先,我們要先搞懂「肇事逃逸」到底是什麼。這不是普通的車禍,而是當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導致有人受傷或死亡,卻沒有停車處理、救護,或是沒有報警就離開現場的行為。重點是,無論肇事責任是誰的,您都有留在現場處理的義務。
根據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的法律規定是這樣: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白話來說,就是如果車禍造成對方受傷,您卻離開了,最輕可能判刑六個月,最重五年。如果對方重傷或死亡,刑責更重。不過,請注意,這個法條在110年5月28日有修正過,刑度變得比較輕。根據 **《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 **「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的規定,法院會適用對您最有利的新法。
除了肇事逃逸,如果車禍是您的過失造成對方受傷,還可能涉及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 。這是一個「告訴乃論」的罪,意思是如果對方撤回告訴,這個罪名就不會繼續追究。但肇事逃逸罪是非告訴乃論,就算對方不告,檢察官還是會偵辦。
實務案例解析:和解如何影響判決?
許多人以為,只要和解了就沒事了,其實不然。和解對於肇事逃逸罪來說,雖然不能讓罪名消失,但卻是法院在量刑時,判斷您「犯後態度」好不好的重要依據。
案例一:老張的教訓與轉機
想像一下,老張開計程車時不小心擦撞到一位機車騎士小陳,小陳受傷了。老張當下心慌意亂,沒停車就開走了。事後,老張被警方找到,檢察官也依肇事逃逸罪起訴他。
在法庭上,老張雖然承認自己肇事逃逸,他也積極地跟小陳談和解。雖然一開始談判過程有些不愉快,甚至老張還因為情緒激動對小陳說了些氣話(這部分就可能涉及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要特別注意避免!),但最終雙方還是達成和解。
法院在審理時,雖然認定老張肇事逃逸及恐嚇危害安全罪成立,但考量到他後來有跟小陳和解,展現了悔意,而且老張之前沒有類似的犯罪紀錄,所以給予了緩刑。這表示老張不用坐牢,只要在緩刑期間內表現良好,刑期就不用執行。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犯了肇事逃逸,只要積極面對、展現誠意和解,還是有機會爭取到緩刑的。
案例二:吳先生的和解讓法官點頭
還有一個案例,吳先生騎機車不小心撞傷了方先生,當下也沒停車就離開了。後來被起訴後,吳先生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他在上訴中強調,自己已經和方先生達成和解,方先生也表示不再追究。
第二審法院仔細審酌後,認為原審在量刑時,確實沒有充分考量到吳先生已經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而且吳先生也坦承犯行,展現了悔意。因此,法院決定撤銷原判決,改判吳先生肇事逃逸罪有期徒刑六個月,並給予兩年緩刑,但要求他在緩刑期間內必須履行和解條件。
這兩個案例都清楚地說明了,和解雖然不能讓肇事逃逸的罪名消失,但對於爭取緩刑,避免牢獄之災,卻是至關重要的關鍵。
肇事逃逸案件,和解談判的實務操作指南
既然和解這麼重要,那要怎麼談,又有哪些地方要注意呢?
1. 展現誠意,主動積極
無論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審判階段,都要主動聯繫被害人,或者透過檢察官、法院安排調解。真誠的道歉和積極的賠償意願,是讓對方願意和解的基礎。
2. 和解內容,務必清楚
和解協議不是隨便說說就好,一定要寫下來。內容要詳細載明賠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還有最重要的,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以及對方是否同意拋棄所有民事請求權等。越具體越好,例如「分期付款,每月多少錢,分幾期」。
3. 書面契約,保障權益
務必簽訂書面和解契約,雙方簽名蓋章。如果是在法院或調解委員會進行,會有調解筆錄,法律效力更強。
4. 保持理性,避免衝突
談判過程中,情緒難免會激動,但務必保持理性,避免任何威脅、恐嚇的言詞。否則,不但談不成和解,還可能像前面案例提到的,額外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讓自己更麻煩。
5. 注意「和解不等於免責」
再次提醒,肇事逃逸罪為非告訴乃論,即使和解了,也只是法院量刑的參考,無法讓您完全免除刑事責任。但它能大幅影響判決結果,讓您有機會爭取到緩刑或較輕的刑度。
6. 務必履行和解條件
如果法院給您緩刑,並附帶了履行和解條件的要求,請務必按時履行。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卻沒有履行,緩刑可能會被撤銷,您就必須去坐牢了。
7. 善用保險,減輕負擔
記得確認自己車輛有沒有投保強制險和任意險,並盡快通知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會協助處理部分賠償,能大大減輕您的經濟壓力。
肇事逃逸的案件,的確讓人頭痛,但只要您積極面對,掌握和解談判的要點,展現誠意與悔意,就能為自己爭取到最好的結果。記住,越早處理,越能掌握先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肇事逃逸案件,我跟對方和解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A: 不完全是。肇事逃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無法直接讓罪名消失。檢察官和法院仍會依法偵辦和審判。然而,和解會被法院視為您「犯後態度良好」的重要依據,大幅影響量刑,讓您有機會爭取到較輕的刑度,甚至獲得緩刑,避免入監服刑。但如果是「過失傷害罪」(通常會與肇事逃逸同時發生),因為它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後若被害人撤回告訴,過失傷害的部分就會直接不起訴或判決不受理。
Q: 我如果經濟狀況不好,沒辦法一次拿出那麼多和解金怎麼辦?
A: 在和解談判時,您可以向對方說明您的實際經濟狀況,並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只要雙方都同意,並將分期付款的金額、期數、付款日期等細節清楚載明在和解契約中,是完全可行的。法院在審酌時,也會考量您是否有積極解決問題的誠意,即使是分期付款,只要有確實履行,一樣能展現您的悔意。
Q: 和解金談不攏,對方獅子大開口,我該怎麼辦?
A: 如果對方提出的金額過高,您可以先參考一般車禍事故的賠償標準(例如醫療費用、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評估一個合理的範圍。如果雙方差距太大,難以自行協商,可以考慮申請「調解委員會」的協助,由公正第三方居中協調。在法庭上,您也可以向法官說明您曾嘗試和解但金額談不攏的狀況,並提出您認為合理的賠償金額,展現您的誠意。
Q: 如果我被判緩刑,但後來沒辦法履行和解條件,會怎麼樣?
A: 如果法院宣告您緩刑,並要求您在緩刑期間內履行和解條件(例如支付賠償金),您務必按時履行。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卻沒有履行,法院可能會撤銷您的緩刑。一旦緩刑被撤銷,您原先被宣告的刑期(例如有期徒刑六個月)就必須實際執行,也就是說,您就得去坐牢了。所以,務必嚴肅看待並履行緩刑附帶的條件。
Q: 除了和解,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我減輕肇事逃逸的刑責?
A: 除了積極和解外,還有其他因素會影響法官的量刑: - 坦承犯行、深具悔意: 在偵查和審判過程中,誠實面對、表達悔意,比狡辯或否認更能獲得法官的同情。 - 無前科紀錄: 如果您是初犯,沒有其他故意犯罪的前科,這是爭取緩刑的重要條件。 - 犯罪情節輕微: 例如事故導致的傷害程度較輕微。 - 積極配合調查: 配合警方和檢察官的偵辦,提供必要資訊。 - 展現彌補損害的意願: 即使和解未成,也要表達願意賠償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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