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肇事逃逸民事賠償:給被告的法律指南

肇事逃逸民事賠償:給被告的法律指南

律點通
2025-06-25
5分鐘
刑事交通事故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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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又被捲入肇事逃逸的疑慮,而感到焦慮不安?別擔心,當您面臨這樣的困境時,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是您穩定情緒、從容應對的第一步。律點通將為您解析肇事逃逸案件中,您可能面臨的民事賠償責任,以及如何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讓您不再驚慌失措。

肇事逃逸,您可能面臨哪些民事賠償?

在台灣,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主要依據《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簡單來說,如果您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就可能需要負起賠償責任。在肇事逃逸案件中,被害人通常會向您請求以下幾種損害賠償:

1. 財產上的損失

這包括了因事故直接造成的金錢損失,例如:

  • 車輛維修費、拖吊費:對方車輛的損壞修復費用,以及事故後的拖吊費用。
  • 醫療費用:被害人因傷就醫所產生的掛號費、藥費、手術費等。
  • 交通費用:被害人因傷往返醫院或車輛受損期間,額外產生的交通費(如計程車費、大眾運輸費)。
  • 薪資損失:若被害人因傷無法工作,導致薪水減少或喪失。
  • 增加生活支出:例如需要請看護、購買特殊輔具,或因車輛受損導致無車可用而產生的其他額外開銷。

這些請求的基礎來自於《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白話來說,只要您有故意或過失,且這個行為不法地侵害了對方的權利(例如身體健康權、財產權),並導致對方受損,您就可能需要賠償。

而針對身體健康受損的賠償,則有更具體的規定: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文明確指出,若對方因您的過失行為導致身體受傷,造成勞動能力減損(如薪資損失)或生活上額外支出(如醫療費、看護費),您就必須賠償。

2. 精神上的痛苦(精神慰撫金)

除了實際的金錢損失外,如果被害人因事故造成身體或健康受損,即使沒有直接的財產損失,他們所承受的精神痛苦,也可以請求賠償。這就是所謂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受損害的程度,以及肇事逃逸的惡性程度等一切情況來決定。

兩大關鍵法律概念,您必須知道!

理解以下兩個法律概念,對於您評估自身狀況至關重要:

1. 請求權的「時效」:時間就是金錢!

民事賠償並非無限期地可以請求。法律設有「時效」限制,如果被害人超過這個期限才提出請求,您就有權拒絕賠償。

《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這條文的意思是:

  • 2年時效:從被害人「知道」自己有損害,並且「知道」您是肇事者(賠償義務人)的那一天起算,他們必須在2年內提出民事訴訟。
  • 10年時效:即使被害人不知道肇事者是誰,從事故發生那天起,超過10年請求權也會消滅。

重要提醒:在肇事逃逸案件中,被害人可能在事故當下不知道您的身分。實務上,通常會以警方告知被害人您的身分,或被害人透過其他途徑明確知道您是肇事者時,才開始計算這2年時效。一旦時效期滿,對方就無法再向您請求賠償,這對您來說是重要的抗辯理由。

2. 「過失相抵」:責任不是單方面的!

在交通事故中,有時候不只一方有過失。如果被害人對於事故的發生或損害的擴大,自己也有部分過失,例如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戴安全帽等,那麼法院在判決時,就會根據雙方的過失比例來減輕您的賠償金額。這就是「過失相抵」原則。通常,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會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法院會參考這個比例來酌定賠償金額。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懂法律怎麼走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案例,來看看這些法律概念在實際案件中是如何運作的:

案例一:小陳的驚險追撞案 — 時效的重要性

小陳在某個傍晚不小心追撞了前方的機車,一時緊張就離開了現場。隔了一段時間,他才被警方找到,得知對方受傷了。被害人小王在警方告知肇事者是小陳後,雖然知道可以求償,卻一直拖延,直到兩年多後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陳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小王的請求。

律點通解析:法院駁回的原因,正是因為小王在知道小陳是肇事者後,超過了《民法》規定的2年時效才提告。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您是肇事者,如果對方沒有在法定的時間內提出請求,您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合法拒絕賠償的。因此,了解這個時效限制,對您來說非常重要。

案例二:阿明肇事後,賠償金額怎麼算?

阿明在一次無照駕駛且違規迴轉時,與一輛機車發生碰撞,造成機車騎士受傷,阿明在事故後離開了現場。後來,騎士向阿明提告,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和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判決阿明應賠償一定金額,但其中有些項目被調整了。

律點通解析:這個案例顯示,法院會根據被害人實際的損害,判決肇事者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慰撫金。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無法提出足夠的證據(例如交通費收據),該項賠償就可能不被法院准許。此外,法院也特別指出,如果被害人已經從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獲得了理賠金,那麼這筆金額會從您應賠償的總額中扣除。這意味著,強制險會為您分擔一部分賠償責任,減輕您的負擔。

您可以怎麼做?實用應對建議

請記住: 即使您感到驚慌,也請保持冷靜,並採取以下步驟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1. 妥善蒐集與保存證據

無論您是否已離開現場,一旦得知自己涉入事故,應盡可能配合警方調查。任何與事故相關的證據都非常重要,例如:

  • 警方處理紀錄:報案三聯單、筆錄等。
  • 現場照片與行車記錄器影像:這些是還原事故經過的關鍵。
  • 其他相關文件:如鑑定報告、醫院診斷證明等。

2. 了解您的保險狀況

確認您車輛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是否有效。強制險是法律強制規定投保的,它會對被害人的人身傷害提供基本的保障,且不論肇事者有無過失都會理賠。這筆強制險的理賠金,在民事賠償時會從您應賠的金額中扣除,直接減輕您的負擔。

此外,如果您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這類商業保險通常可以彌補強制險不足的部分,並涵蓋財物損害的賠償,對您的幫助會更大。

3. 不要逃避,積極面對

面對訴訟壓力固然難受,但逃避只會讓情況更糟。如果您收到法院的傳票或訴狀,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說明您的立場和事實。積極與對方溝通,探索和解的可能性,有時會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結論:掌握知識,從容應對

面對肇事逃逸的民事賠償,理解法律條文、掌握時效限制、了解保險作用,並積極蒐集證據,是您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雖然過程可能令人不安,但只要您掌握這些基本知識,就能更清晰地評估自己的處境,並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讓自己從驚慌中走出來,更從容地處理這場法律挑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肇事逃逸的民事賠償,對方可以向我請求哪些項目?

A: 對方可以請求的民事賠償主要分為兩大類:財產上的損失和非財產上的損失。財產損失包括醫療費、車輛維修費、拖吊費、交通費、因傷造成的薪資損失,以及其他增加的生活開銷。非財產損失則主要是精神慰撫金,這是針對被害人因事故所承受的精神痛苦而請求的賠償。

Q: 如果對方過了很久才來告我,我還需要賠償嗎?

A: 不一定。根據《民法》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從被害人知道自己有損害且知道您是肇事者(賠償義務人)的那天起,必須在2年內提出請求;即使不知道肇事者是誰,從事故發生那天起,超過10年請求權也會消滅。如果對方超過這個期限才提告,您就有權主張時效抗辯,拒絕賠償。

Q: 如果事故發生時,對方也有過失,我的賠償金額會減少嗎?

A: 是的,這就是「過失相抵」原則。如果法院認定被害人對於事故的發生或損害的擴大也有部分過失(例如未注意路況、未戴安全帽等),那麼法院會根據雙方的過失比例,減輕您應負的賠償金額。交通事故鑑定報告通常會判斷雙方過失比例,作為法院判決的參考。

Q: 我的強制險理賠給對方後,我還需要自己掏錢賠償嗎?

A: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會針對被害人的人身傷害提供基本的醫療、失能或死亡給付。這筆強制險的理賠金,在民事賠償時,會從您最終應賠償給對方的總金額中扣除。這意味著,強制險會先為您分擔一部分賠償責任。如果賠償總額超過強制險給付的上限,或涉及財物損害(強制險不賠財損),您才需要自行負擔不足的部分,或由您的商業保險(如第三人責任險)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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