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危險駕駛判刑?計程車司機必懂的緩刑、易科罰金與撤銷關鍵!

危險駕駛判刑?計程車司機必懂的緩刑、易科罰金與撤銷關鍵!

律點通
2025-06-24
5分鐘
刑事酒駕法律交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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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大哥,您知道嗎?危險駕駛的法律後果比您想像更嚴重!

每天在路上奔波的計程車司機大哥大姊們,您們是城市的脈動。但您知道嗎?一旦不小心涉入「危險駕駛」的法律案件,例如酒駕或毒駕,後果可能比您想像的還嚴重。這不僅影響您的生計,更可能讓您面臨牢獄之災。今天,律點通要來跟您好好聊聊,萬一遇到這種狀況,法律上到底會怎麼判?緩刑、易科罰金又是什麼?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

搞懂這些法律,保命又保荷包!

首先,我們來看看幾個跟您最相關的法律條文。

1. 危險駕駛罪:不只酒駕、毒駕,還可能讓你「不能安全駕駛」

最常見的就是酒駕,法律規定很清楚: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只要您開車時酒精或毒品超標,或是雖然沒超標但已經「不能安全駕駛」,就可能觸犯這條罪。如果因此造成別人死傷,刑責會更重。特別要提醒的是,十年內再犯酒駕或毒駕導致死傷,刑責會加重非常多,甚至可能判無期徒刑!

2. 肇事逃逸罪:千萬別跑!

除了危險駕駛,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切記不要逃跑!

《刑法》第185-4條規定,開車發生事故,造成人受傷卻逃走,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死傷卻逃走,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就算您在事故中沒有過失,只要逃逸,一樣會構成這條罪。

3. 緩刑:給您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緩刑是法院給予受刑人不用馬上入監服刑的機會。但它有條件:

《中華民國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簡單說,如果判決刑期在兩年以下,且您之前沒有故意犯罪被判重刑,法院可能會給您緩刑。但法院通常會附帶一些條件,例如賠錢給被害人、向公庫繳錢、去做義工、甚至去戒癮治療等。這些條件一定要乖乖遵守,不然緩刑可能會被取消!

4. 緩刑撤銷:別讓機會溜走

緩刑不是絕對的,如果緩刑期間您又犯了某些罪,或沒遵守緩刑條件,緩刑就可能被撤銷,您就得去坐牢了!《刑法》第75條和第75-1條有詳細規定,特別是如果您在緩刑期間又故意犯了其他罪,而且被判超過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確定,那緩刑幾乎一定會被取消。

5. 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錢能解決的,別用身體解決?

《刑法》第41條規定,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通常可以用每天一千、兩千或三千元來換算罰金,繳錢就不用坐牢。或者,也可以選擇去做社會勞動。但要注意,如果檢察官認為您「難以矯正」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就可能不准您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到時候還是得去坐牢。

實際案例,讓您更明白!

法律條文讀起來可能有點硬,我們來看看幾個實際案例,這些都是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

案例一:緩刑期間再犯,結果緩刑被撤銷!

王大哥之前因為妨害自由被判了緩刑三年,本來可以不用坐牢。沒想到,他在緩刑期間,又因為酒駕被抓,而且還是在前一個案子判決確定後不到十天就又酒駕了。雖然這次酒駕只被判了六個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但檢察官還是聲請撤銷他的緩刑。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大哥這麼快又再犯,顯示他根本沒有悔意,守法觀念薄弱,原來的緩刑已經達不到讓他改過自新的效果了,所以最後裁定撤銷他的緩刑。這下,王大哥兩條罪的刑期都得進去關了。

律點通提醒: 拿到緩刑是個寶貴的機會,千萬別再犯!否則舊案的緩刑會被撤銷,新案的刑期加上舊案的刑期,可能讓您面臨更長的牢獄生活。

案例二:酒駕累犯,想用錢解決?沒門!

陳師傅過去已經有三次酒駕公共危險的前科,每次都繳錢了事。沒想到,他最近一次酒駕出獄沒多久,又再次酒駕,這次更嚴重,他不但無照駕駛,還高速危險行駛,結果造成兩個人重傷,酒精濃度更是高得嚇人。這次他被判了九個月有期徒刑,還是想聲請易科罰金。但是,法院審理後駁回了他的聲請。法院認為,陳師傅已經四次酒駕了,這麼多次的教訓都沒讓他反省,顯然用罰錢的方式已經無法讓他改過自新,而且這次情節這麼嚴重,如果還讓他易科罰金,根本無法維護社會秩序。所以,陳師傅這次就得乖乖入監服刑了。

律點通提醒: 酒駕累犯,想易科罰金的機會微乎其微。法院和檢察官會認為您屢勸不聽,為了社會安全,會傾向讓您入監服刑,達到懲罰和警惕的效果。

司機大哥,萬一遇到狀況,您可以這樣做!

1. 初犯或情節輕微:積極爭取緩刑

  • 展現悔意: 坦承犯行、深自反省,並表現出改過自新的決心,例如主動參與戒癮治療、參加公益活動等。
  • 與被害人和解: 如果有被害人,盡力與對方和解並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對爭取緩刑或減輕刑期非常關鍵。
  • 遵守緩刑條件: 如果獲得緩刑,務必嚴格遵守法院附加的任何條件,例如繳交公庫金、提供義務勞務等,否則緩刑可能被撤銷。

2. 再犯或情節嚴重:更要謹慎應對

  • 了解累犯影響: 曾有酒駕前科者,再犯刑期可能加重,且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的機會會大幅降低。
  • 證明自己已改善: 即使是累犯,如果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自己已深切反省、積極改善(例如長期戒酒治療證明),仍有機會爭取較輕的處遇。

重要提醒: 台灣社會對酒駕是零容忍的!法律也持續從嚴修訂。任何酒駕行為都可能面臨嚴峻的法律後果,千萬別心存僥倖。

結論:安全駕駛,平安回家,才是王道!

身為計程車司機,您的工作性質讓您比一般人更容易遇到交通相關的法律問題。了解這些法律知識,不是為了鑽漏洞,而是為了保護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請您務必記住以下幾點: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原則。
  • 發生事故別逃跑: 即使不是您的錯,逃逸也會讓您背上更重的罪名。
  • 珍惜緩刑機會: 如果獲得緩刑,務必遵守所有條件,別讓自己再次陷入困境。
  • 積極面對問題: 萬一不幸涉案,坦然面對、展現悔意、積極彌補,是爭取從輕發落的關鍵。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所有計程車司機大哥大姊們,在面對法律問題時,不再感到孤單無助。安全駕駛,平安回家,才是您和家人最大的幸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危險駕駛」的定義是什麼?是不是只有酒精超標才算?

A: 不只酒精超標,根據《刑法》第185-3條,如果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構成危險駕駛。但即使沒達到這個標準,只要您因為服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品(例如毒品、麻醉藥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也一樣會觸犯危險駕駛罪。法院會根據您當時的駕駛狀況、反應能力等,來判斷您是否「不能安全駕駛」。

Q: 如果我第一次酒駕被抓,有機會獲得緩刑嗎?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A: 是的,如果您是初犯,且被判決的刑期在兩年以下,通常有機會爭取緩刑。除了刑期限制外,您必須符合《刑法》第74條規定的條件,例如未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期。此外,法院在決定是否給予緩刑時,會考量您的犯後態度、是否坦承犯行、是否有和被害人和解並賠償等。積極展現悔意和彌補損害,會大大增加獲得緩刑的機會。

Q: 緩刑期間如果我又不小心犯了其他罪,緩刑會被撤銷嗎?

A: 這要看您再犯的罪是故意還是過失,以及被判的刑期。《刑法》第75條規定,如果您在緩刑期內又故意犯了其他罪,且被判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確定,那緩刑就「應」被撤銷,法院幾乎沒有裁量空間。而《刑法》第75-1條則規定,如果您再犯的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或是過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法院則「得」裁量是否撤銷緩刑,這時會考量您再犯的情節、悔意程度等,判斷是否還有給您改過自新機會的必要。

Q: 被判刑後,我一定得去坐牢嗎?有辦法用錢代替嗎?

A: 不一定。如果您的刑期是六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據《刑法》第41條,通常可以聲請「易科罰金」,也就是用繳錢來代替坐牢。或者,也可以選擇「易服社會勞動」,用提供社會勞務來代替。但要注意,如果檢察官認為您屢次再犯、惡性重大,或您的犯罪情節嚴重到「難以維持法秩序」,就可能不准您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這時就必須入監服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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