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觀察勒戒指南:掌握法律機會擺脫毒癮

觀察勒戒指南:掌握法律機會擺脫毒癮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毒品犯罪勒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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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勒戒指南:掌握法律機會擺脫毒癮

身處觀察勒戒,你或許正感到不安。別擔心,台灣法律在毒品施用問題上,強調「治療優先」。這篇文章將為你解析如何把握法律給予的自新機會。

唯一的自新機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

如果你在施用毒品的行為尚未被司法機關發現前,能主動前往衛生福利部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這是法律給你最直接的「不起訴」機會。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犯第 十條之罪者,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依前項規定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請務記,這個機會只有一次!它鼓勵你主動求助,避免刑事追訴。即使在治療中被查獲過去的施用行為,也能不起訴。

檢察官的緩起訴與戒癮治療

如果你已被司法機關查獲,檢察官仍可能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 賦予你「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必須接受「戒癮治療」。這表示你暫時不會被起訴,但需嚴格配合治療機構規劃。

警惕:別讓機會溜走!真實案例提醒

法律的寬容有底線。以下案例提醒你務必珍惜機會:

案例一:治療中再犯的代價

小華在戒癮治療期間,竟再次施用毒品被查獲。法院最終判他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第21條的寬免針對尚未被發現的過去行為,治療中再犯是新的犯罪,無法免責。

案例二:不遵守規定的後果

阿明曾因毒品案獲緩刑,但他在緩刑期間多次施用毒品且未按時報到。法院認為他未珍惜自新機會,最終撤銷緩刑,阿明仍須入監服刑。無論是緩起訴或緩刑,都必須嚴格遵守所有條件,否則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結論:把握機會,重啟人生

觀察勒戒是轉捩點。把握法律給予的自新機會,主動尋求治療,並嚴格遵守所有法律及治療規定。毒癮戒除需要決心與毅力,只要你願意,就能擺脫毒品,重獲自由健康的生活。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在觀察勒戒期間或戒癮治療中,不小心又施用了毒品,會怎麼樣?

A: 如果你在戒癮治療期間再次施用毒品,這會被視為一個新的犯罪行為。根據最高法院的實務見解,這將無法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的免責規定,檢察官仍會對你提起公訴。如果你是獲得緩起訴或緩刑附帶戒癮治療,再次施用毒品或不配合治療,檢察官或法院將會撤銷你的緩起訴或緩刑,你將面臨被起訴或入監服刑的後果。務必堅定戒癮決心。

Q: 如果檢察官給我緩起訴處分,但我沒有按時完成戒癮治療怎麼辦?

A: 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並附帶戒癮治療,是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如果你未依規定按時完成治療,或有其他違反緩起訴條件的行為,檢察官有權撤銷緩起訴處分。一旦緩起訴被撤銷,檢察官會繼續偵查或直接提起公訴,你將面臨刑事審判,甚至被判刑入監服刑。務必嚴格遵守治療計畫和所有條件。

Q: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和第24條提供的「機會」有什麼不同?

A: 第21條是「自動向指定醫療機構請求治療」,且必須在「犯罪未發覺前」進行。這是給你一次直接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會,是唯一一次能免除刑事責任的途徑。而第24條是檢察官在偵查階段,針對已被查獲的施用毒品者,給予「緩起訴處分」,附帶「戒癮治療」等條件。這並非免除刑事責任,而是暫緩追訴,若未履行條件,緩起訴會被撤銷。

Q: 我可以自己選擇去哪家醫院接受戒癮治療嗎?

A: 如果你的緩起訴處分附帶戒癮治療,檢察官會指定你前往經衛生福利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根據《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的規定,治療機構的選擇會由檢察官綜合考量後指定。你必須前往被指定的機構接受治療,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未遵守緩起訴條件,導致緩起訴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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