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偽造和解書法律後果?被告家屬必看教戰守則

偽造和解書法律後果?被告家屬必看教戰守則

律點通
2025-07-01
5分鐘
刑事刑事訴訟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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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涉偽造和解書?別怕,律點通陪您釐清法律責任!

當家人捲入偽造文書的案件,特別是牽涉到「和解書」時,您或許正為家人的未來感到焦慮與不安。偽造和解書不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其民事效力也令人困惑。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的焦慮,將透過這篇文章,用最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相關的法律問題,並提供實用的應對建議,讓您能更清晰地掌握情況。

偽造文書與詐欺,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

偽造和解書的行為,在台灣的法律上,主要會觸犯以下幾種罪名:

1.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文書罪

偽造文書罪的核心在於,行為人沒有權力卻冒用他人的名義製作虛假文件,或是擅自修改真實文件內容,並且這種行為可能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簡單來說,如果您的家人在未經同意下,擅自簽署或變造了和解書,使其看起來像是真實的,這就構成了「偽造私文書」。而如果將這份偽造的和解書拿給別人看,例如提交給法院或檢察官,試圖影響判斷,這就叫做「行使偽造私文書」。實務上,偽造後再行使,通常會以「行使偽造文書罪」來論處,因為行使的行為會吸收偽造的行為。

2. 詐欺取財罪

如果偽造和解書的目的是為了騙取財物,例如假裝已經和解,讓對方誤以為事情解決而交付金錢,這就可能同時觸犯詐欺取財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此時,偽造文書的行為就成了詐欺的手段。法律上會依據《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的原則,從較重的罪名來處罰,不會兩罪都罰。

3. 緩刑與易科罰金的可能性

對於被告家屬來說,最關心的莫過於家人是否會被判刑入獄。在特定條件下,法院可能會宣告緩刑或允許易科罰金。

《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這代表,如果法院判處的刑期在兩年以下,且考量被告的犯罪情狀、犯後態度,認為暫時不執行刑罰是適當的,就有機會爭取到緩刑。緩刑期間,法院可能會要求被告履行特定義務,例如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此外,若刑期在六個月以下,還有機會聲請「易科罰金」,以繳納罰金代替入監服刑。

偽造和解書,在法律上到底有沒有效?

這是許多家屬會有的疑問。答案是:偽造的和解書,在民事上是無效的!

因為和解契約的成立,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合意的意思表示。如果和解書上的簽名或內容是偽造的,就表示它缺乏真實的合意,所以不具備法律上的拘束力。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這份和解無效。

然而,在刑事上,偽造文書罪通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這表示即使被害人與您的家人達成和解,也無法撤回刑事告訴,檢察官仍會依法偵辦並提起公訴。不過,和解與賠償仍是法院量刑時的重要考量因素,有助於爭取緩刑或較輕的刑罰。

實務案例解析:從別人的經驗看見希望

案例一:偽造和解書給法院,仍判刑

曾有位陳先生,為了爭取緩刑,偽造了被害人的簽名,製作一份假和解書,並傳真給法院書記官,聲稱被害人已不再追究。結果法院認為,陳先生的行為已經損害了被害人的權益,也影響了法院審理案件的公正性,最終仍被判處了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是為了看似「善意」的目的(如爭取緩刑)而偽造文書,並提交給司法機關,仍然會構成犯罪。法律重視文書的真實性,不容許任何虛假行為來干預司法程序。

案例二:偽造和解書詐欺,但積極賠償獲緩刑

另一位乙先生,為了償還債務,向朋友甲先生謊稱需要賠償一筆和解金,並找人偽造了一份和解書交給甲先生,藉此掩飾他詐騙的行為。法院認定乙先生的行為同時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不過,由於乙先生在訴訟過程中與甲先生達成了和解,並積極履行了賠償義務,最終法院考量其犯後態度,給予了緩刑的機會,並要求他向甲先生支付損害賠償。

這個案例說明了,即使涉及兩種罪名,但如果能積極面對、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實際賠償,仍有機會爭取到緩刑,避免入監服刑。

給被告家屬的實用建議

  1. 坦然面對,積極和解: 如果家人確實涉案,建議坦承犯行,並積極與被害人溝通,爭取達成和解。實際履行賠償義務,是爭取緩刑或較輕刑罰的關鍵一步。
  2. 保留所有證據: 務必保留所有與案件相關的原始文件、通訊記錄(如對話紀錄、錄音、郵件等),這些都是未來釐清事實的重要證據。
  3. 尋求專業協助: 法律程序複雜,務必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律師能分析案情、評估風險,並制定合適的訴訟策略,為您的家人爭取最佳結果。

結語

面對家人涉入偽造文書案件,焦慮是難免的。但請記住,理解法律、積極應對,並尋求專業協助,是保護家人權益的最佳途徑。偽造和解書的民事效力雖然無效,但刑事責任卻是真實存在的。然而,透過真誠的和解與賠償,仍有機會為家人爭取到較為有利的結果。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帶來一絲光明與方向,讓您在迷霧中找到前進的道路。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偽造和解書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A: 偽造和解書並加以行使,通常會觸犯《刑法》上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其目的是為了騙取財物,還可能同時觸犯「詐欺取財罪」,兩者會依《刑法》第55條從一重處斷。此外,偽造的印章、印文或署押,不論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都會被沒收。

Q: 偽造的和解書在民事上有效嗎?

A: 偽造的和解書因缺乏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在民事上是「無效」的。即使行為人持偽造的和解書聲稱已達成和解,該和解契約在法律上不生拘束力。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和解無效,並請求損害賠償。

Q: 如果已經跟對方和解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A: 偽造文書罪通常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這表示即使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無法撤回刑事告訴,檢察官仍會依法偵辦並提起公訴。不過,達成和解並實際履行賠償,是法院在量刑時的重要考量因素,有助於爭取緩刑或較輕的刑罰。

Q: 怎麼樣才能爭取到比較輕的刑罰或緩刑?

A: 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在於「犯後態度」與「是否積極彌補被害人」。建議家人坦承犯行,並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實際支付損害賠償。若法院判處的刑期在二年以下,且綜合考量各項因素,認為暫不執行刑罰為宜,就有機會獲得緩刑。

Q: 犯罪所得會被沒收嗎?

A: 根據《刑法》規定,犯罪行為人因犯罪所獲得的財產或利益原則上應予沒收。但若犯罪所得已經實際合法發還給被害人,則法院可以不宣告沒收或追徵。這鼓勵犯罪行為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既保障了被害人權益,也可能對被告的處罰產生有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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