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數位簽章偽造罪責解析:給被告家屬的法律指引

數位簽章偽造罪責解析:給被告家屬的法律指引

律點通
2025-07-01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數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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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家屬,當數位簽章偽造疑雲籠罩時,您不孤單

面對家人可能涉入「數位簽章偽造」的法律案件,您心中一定充滿了疑惑、擔憂與無助。這是一個相對新穎,卻可能帶來嚴重法律後果的議題。雖然您提供的案例多半涉及傳統紙本簽名偽造,但這些判決所闡述的法律原則,對於理解數位簽章偽造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

身為律點通,我將以最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相關的法律條文、概念,並透過實際案例,讓您更清楚地了解目前面臨的狀況,以及可以如何應對。

了解核心罪名:偽造文書與詐欺

在台灣的法律中,處理這類案件主要會牽涉到以下幾個刑法條文: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

這是最核心的罪名之一。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這條法規處理的是「沒有權力卻冒用他人名義製作文件」,或是「竄改真實文件內容」的行為。這些文件必須是私人性質的,例如契約書、收據、申請書等。判斷是否構成此罪,重點在於行為是否「足以」造成損害,即使還沒實際發生損害,只要有發生的可能性就可能構成。

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

這條法規是第210條的延伸,通常會與偽造文書罪一起被提及。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不實登載之規定處斷。」

「行使」指的是將偽造的文件拿出來使用,讓其他人看到並相信它是真的,進而達到某種目的。例如,將偽造簽名的合約書拿給對方看。一旦有「行使」的行為,法律上就會依偽造文書的規定來處罰,兩者的刑責是相同的。

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許多偽造文書的行為,最終目的往往是為了詐取財物或不法利益,這時就會牽涉到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規的重點在於行為人使用「詐術」(例如傳遞不實資訊或偽造文件),讓對方「信以為真」並因此「交付財物」。例如,用偽造的簽帳單讓店家誤信並交付商品。

法律概念解析:牽連犯與吸收關係

在實務上,當一個人為了詐欺而偽造文書時,這兩種行為之間存在著特殊的法律關係:

  • 牽連犯:當一個犯罪行為是為了實施另一個犯罪行為的方法時,兩者之間就存在牽連關係。例如,為了詐欺(結果)而偽造文書(方法)。根據《刑法》第55條,這種情況下,法院會從較重的罪名來處罰。

  • 吸收關係:這表示某些行為會被更嚴重的行為所「吸收」,不再單獨論罪。例如,偽造簽名或印章的行為,會被「偽造私文書」的行為所吸收;而偽造私文書的行為,又會被「行使偽造私文書」這個更高度的行為所吸收。因此,如果一個人偽造了數位簽章並用它來簽署文件,然後將這份文件拿去使用,最終通常只會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數位簽章與傳統簽章的類比

雖然您提供的案例都是傳統紙本文件,但數位簽章在法律功能上與傳統簽名或印章非常相似,都是為了證明身份、文件完整性與不可否認性。根據《電子簽章法》,符合條件的數位簽章在法律上與實體簽章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偽造數位簽章的行為,若符合上述法條的構成要件,也可能被視為偽造文書罪,並在後續的詐欺行為中被一併處理。

實務案例借鏡:從故事看法律

讓我們透過兩個生活化的故事,來理解這些法律條文如何應用:

故事一:信用卡盜刷風波

小明不小心撿到了一張信用卡。他一時起了貪念,拿著這張卡到電器行刷卡買了一台手機。在簽帳單上,小明模仿了卡片持有人的簽名。店員看到簽名後,不疑有他,就把手機交給了小明。

在這個故事中,小明的行為就觸犯了多條法律:

  • 侵占遺失物罪:撿到信用卡卻沒有歸還。
  •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他在簽帳單上偽造簽名,並將這張偽造的簽帳單交給店員使用。
  • 詐欺取財罪:他用偽造的簽名讓店員誤信,進而騙取了手機。

最終,法院會認為小明為了詐取手機而偽造簽名並行使簽帳單,這些行為之間有牽連關係,通常會從較重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來處罰。如果小明後來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和解,法院在量刑時會考量這些因素,可能會給予較輕的刑罰,甚至可以易科罰金。

故事二:冒名申辦門號

阿華偶然竊得了一張身份證。他竟然拿著這張身份證,冒充證件上的本人,到好幾家電信公司申辦手機門號,並在申請書上偽造了簽名,成功騙取了多張SIM卡和新手機。

阿華的行為同樣觸犯了多項罪名:

  • 竊盜罪:偷竊身份證。
  •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他偽造簽名在多份電信申請書上,並將這些申請書提交給電信公司。
  • 詐欺取財罪:他用偽造的身份和簽名,讓電信公司誤信並交付了SIM卡和手機。

由於阿華在不同的電信公司重複進行了類似的行為,這會被認定為多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和「詐欺取財罪」。但如果這些行為是出於同一個犯意,並在短時間內連續進行,有時會被認定為「接續犯」,而只構成一個罪名。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阿華在被發現前就主動向警方自首,法院在量刑時會依法減輕其刑。

家屬應對指南:現在能做什麼?

當家人面臨數位簽章偽造的指控時,作為家屬,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 立即保全相關數位證據

數位世界的證據非常重要且容易消失。一旦懷疑有數位簽章偽造的情況,應立即保存所有相關的電子證據,包括:

  • 電子文件本身:原始的、被偽造數位簽章的電子文件。
  • 通訊紀錄:所有與案件相關的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例如Line、WhatsApp等)。
  • 交易紀錄:銀行交易明細、網路購物紀錄等。
  • 操作日誌與時間戳記:如果能取得相關平台或服務的登入日誌、操作紀錄、數位簽章的時間戳記等,將是極有力的證據。
  • IP位址:如果有相關的IP位址紀錄,也能協助追查。

2. 了解報案與提告流程

一旦確認有偽造數位簽章並造成損害的情況,應盡快向警方報案。警方會進行初步偵查,並移送檢察官。您也可以主動向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啟動司法程序。

3. 理解可能的風險與預防措施

  • 民事賠償責任:除了刑事責任,偽造數位簽章的行為人還可能面臨民事上的損害賠償,例如被害人因此造成的財產損失,或因名譽、信用受損而請求精神慰撫金。這表示,即使刑事責任確定,民事賠償的責任仍需另行面對。
  • 個人資料保護:數位簽章的偽造往往與個人身份資料的洩漏有關。提醒家人務必妥善保管個人數位身份資訊、私鑰與密碼,並啟用多因素驗證,以降低身份被盜用的風險。

結語

面對數位簽章偽造的法律問題,複雜且涉及技術層面,但核心的法律原則與傳統的偽造文書罪、詐欺罪是相通的。作為被告家屬,了解這些法律知識,掌握證據保全的方法,是您支持家人、從容應對的第一步。請記住,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透過正確的資訊和應對策略,您可以更好地協助家人面對挑戰。

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您帶來一些幫助與方向。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數位簽章偽造跟一般簽名偽造有什麼不同?

A: 功能上,兩者都是為了證明身份和文件真實性。但技術上,數位簽章是透過加密技術和憑證機制實現,其偽造涉及破解加密或盜用私鑰。法律上,《電子簽章法》賦予數位簽章與傳統簽名同等效力,因此偽造數位簽章的法律責任與偽造實體簽名類似,都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

Q: 偽造數位簽章一定會被判刑嗎?

A: 不一定。是否判刑會視具體情況而定,例如:偽造的程度、是否實際造成損害、行為人是否有悔意、是否與被害人和解、是否有前科紀錄等。法院會綜合考量這些因素來判斷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若情節輕微或有其他減輕事由,也可能獲得較輕的判決或緩刑。

Q: 如果家人只是「幫忙」偽造,也會有責任嗎?

A: 是的,即使只是「幫忙」,也可能構成共同正犯、幫助犯或教唆犯。法律上對於共同實施犯罪、提供協助或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都會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責任輕重會依據其參與程度、是否具有共同犯意等因素來判斷。

Q: 除了刑事責任,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A: 除了刑事責任,行為人還可能面臨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這包括被害人因偽造行為所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以及可能因名譽、信用受損而請求的精神慰撫金。即使刑事案件結束,民事賠償的追訴仍可能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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