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電子簽章被竄改?解析數位文件變造的法律風險與自保

電子簽章被竄改?解析數位文件變造的法律風險與自保

律點通
2025-07-01
5分鐘
刑事數位犯罪證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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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曾收到一份看似熟悉,卻又感覺怪異的電子文件?在這個數位時代,電子簽章與文件已成為我們生活和商業往來的核心。然而,這也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透過變造電子文件來侵害您的權益。當您發現自己的電子簽章或數位文件可能遭到偽造或變造時,除了憤怒與不安,更重要的是了解法律如何保障您,以及您能採取哪些行動來自保。

身為律點通,我們將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法律對於電子文書變造的相關規定,並透過實際案例,教您如何辨識風險、保全證據,並在必要時尋求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法律怎麼說?電子文件也是「文書」!

許多人以為,只有紙本文件才算法律上的「文書」,但這已是過時的觀念了!台灣《刑法》第220條明確指出,電磁紀錄,只要足以表示其用意,就視為文書。這表示,您手機裡的照片、電腦裡的合約檔、甚至是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只要能證明其特定用意,都可能成為法律上所指的「文書」。

《刑法》第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因此,對這些電子形式的文書進行修改,就可能構成對「電磁紀錄」的偽造或變造。

偽造與變造,傻傻分不清?

在法律上,「偽造」和「變造」雖然都是不法行為,但定義略有不同,這會影響最終的罪名認定:

  • 偽造 (Forgery):指的是從無到有地創造一份虛假文件,或是對一份原本存在的文件進行大幅修改,使其本質都改變了。例如,憑空捏造一份不存在的合約,或是把一份「運動攝影機」的測試報告,改到面目全非,變成「隨身密錄器」的報告。
  • 變造 (Alteration):則是在真實文件的基礎上,修改或增刪其部分內容,但沒有改變文件的本質。例如,在一份真實的契約書影本上塗改金額,或是將身分證照片的配偶欄塗銷。

判斷的關鍵在於,修改的程度是否已經讓文件的「本質」發生了變化。

電子文件變造可能觸犯哪些法律?

當您的電子簽章或文件被變造,通常會涉及以下法律條文:

偽造、變造文書罪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針對一般私人文件,如合約、聲明書等。
  • 《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針對公務員職務上製作的文件,如印鑑證明、建造執照等,刑責較重。
  • 《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針對護照、證書、身分證等具有特定證明效力的文件。
  • 《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文書罪):只要將變造過的文件拿去使用,讓別人誤信為真,即使不是你變造的,也會構成此罪。

這些罪名通常都要求行為足以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的「危險」,不一定要實際發生損害。

詐欺罪

如果變造電子文件的目的是為了騙取財物,例如修改轉帳截圖來騙錢,那就可能同時構成《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

至於新興的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4款),規定「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者」會加重刑責。但實務上,法院對於「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的解釋較為限縮,一般常見的PDF編輯或修圖軟體修改,通常不被認定為此類「高科技」方法。

真實案例:電子文件變造的法律教訓

讓我們看看兩個發生在台灣的真實案例,了解法院如何認定這些行為:

案例一:PDF報告大變身,從「變造」到「偽造」

有位產品業務為了讓產品快速通過認證,直接拿一份舊的「運動攝影機」測試報告電子檔,用PDF編輯軟體把產品名稱和型號改成「隨身密錄器」,還盜用了別人的簽名和印章。他以為只是改個檔案,沒想到這份「新」報告被拿去申請認證,結果被法院認定是偽造文書罪。法院明確指出,他變更產品名稱、型號等欄位,已經改變了文件的本質,所以是偽造,而不是單純的變造。同時,法院也認為這種程度的PDF修改,不構成加重詐欺罪裡說的「高科技合成」。

案例二:手機修圖,身分證配偶欄「消失」

一位民眾為了隱瞞自己已婚的身分,將身分證背面拍下來,再用手機修圖軟體將配偶欄塗銷,然後把這張修過的「身分證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他人。法院認為,她這行為屬於對電磁紀錄的變造,而且身分證屬於《刑法》第212條所稱的「特種文書」,因此她構成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即使只是數位影像,只要足以證明其用意,隨意修改都可能觸法。

電子簽章被害人,您該怎麼辦?實用自保三步驟

當您懷疑自己的電子簽章或文件被變造時,時間就是關鍵!務必掌握以下步驟:

  1. 第一時間保全「原始電子檔案」 :這是最重要的證據!請盡可能保留所有相關的原始電子檔案,包括未經修改的文件、圖片、影片,以及它們儲存的媒介(硬碟、USB、雲端儲存等)。最好能記錄下檔案的雜湊值 (Hash Value),這就像檔案的數位指紋,能證明檔案的完整性與未被竄改。
  2. 尋求專業「數位鑑識」協助:電子文書的真偽判斷需要高度專業的技術。請務必委託具備數位鑑識能力的專業機構進行鑑定。他們會分析檔案的元數據(Metadata)、修改歷史、檔案結構等,找出變造的痕跡。鑑定報告是法庭上重要的證據,其證據能力會受到《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的檢視。
  3. 釐清損害與提起訴訟:收集證據後,您需要評估變造行為對您造成的損害或潛在損害。無論是民事上的求償,還是刑事上的追訴,都需要有明確的證據來支持您的主張。在民事訴訟中,法院也會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核對文書真偽,並要求提出可供核對之文書進行勘驗或鑑定。

結論:數位世界,權益不容侵犯

電子簽章與數位文件帶來了便利,但也伴隨著新的風險。面對電子簽章被變造的困境,請您不必慌張。台灣法律已將電磁紀錄納入文書範疇,提供明確的保障。最重要的是,及時保全原始證據、尋求專業鑑識,並了解相關法律規定。您的積極行動,將是維護自身權益最重要的力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電子簽章被變造,我該怎麼證明?

A: 證明電子簽章或文件被變造的關鍵在於「原始電子檔案」。您應盡快保全未經修改的原始文件、照片、影片等,並記錄其「雜湊值」(Hash Value),這能證明檔案的完整性。接著,尋求專業的「數位鑑識」機構協助,他們能分析檔案的元數據、修改歷史等,找出變造痕跡並出具鑑定報告。

Q: 偽造跟變造有什麼差別?為什麼重要?

A: 兩者主要差別在於變更的程度和文件「本質」是否改變。「偽造」是從無到有創造一份假文件,或將原文件大幅修改到本質都變了;「變造」則是在真實文件的基礎上,修改部分內容但文件本質未變。這個區別很重要,因為它會影響法院對行為的定性,進而影響適用的罪名和刑度。

Q: 我收到一份可疑的電子文件,怎麼辦?

A: 首先,不要輕易相信或依據這份文件進行任何操作。其次,務必完整保留這份可疑文件及其所有相關資訊(如收到的時間、寄件人、傳送方式等),最好能連同原始檔案一併保存。如果可能,取得一份未經變造的對照版本。最後,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評估是否需要進行數位鑑識。

Q: 數位文件變造會構成加重詐欺嗎?

A: 根據台灣《刑法》規定,若變造目的是詐欺,且是利用「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可能構成加重詐欺。但實務上對「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的解釋較為限縮,通常指深度偽造(Deepfake)等難以辨識的高科技手段。一般的PDF編輯或修圖軟體修改,若用於詐欺,多半仍會被認定為普通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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