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誹謗罪起訴免驚!刑事民事責任與自保全攻略

誹謗罪起訴免驚!刑事民事責任與自保全攻略

律點通
2025-07-05
5分鐘
刑事誹謗罪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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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收到法院傳票,上面寫著「誹謗」兩個字,心頭是不是一驚,感到錯愕又擔心呢?對於許多中年朋友來說,法律程序可能既陌生又複雜。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法律中「誹謗罪」的來龍去脈,讓您了解這項罪名可能帶來的刑事與民事責任,以及萬一不幸遇到時,該如何保護自己。

誹謗罪是什麼?說錯話會被關嗎?

在台灣,誹謗罪主要規範在《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簡單來說,就是您「說」或「寫」了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而且這些話是想讓很多人知道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條的重點在於:

  • 「意圖散布於眾」: 您說的話或寫的文字,是希望或預期會被不特定的人或很多人知道,例如在公開場合大聲說、在網路社群發文等。
  • 「指摘或傳述」: 您直接指出或轉述了某些具體事實。誹謗罪針對的是「事實」,而非單純的抽象謾罵(那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 「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您說的這件事,確實會讓別人在社會上的評價變差。
  • 「文字、圖畫」傳播更嚴重: 如果您是用寫的(例如網路發文、LINE群組訊息、傳單),刑責會比口頭說的更重,因為文字傳播範圍廣且影響深遠。

說真話就沒事?「真實性抗辯」的眉角

很多人會問:「我說的是事實,難道也會被告嗎?」這就牽涉到誹謗罪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刑法》第310條第三項的「真實性抗辯」。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第三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條規定告訴我們,原則上,如果您能證明您說的是「真實」的,就不會構成誹謗罪。這裡的「真實」不限於絕對真實,只要您經過合理查證,且有相當理由相信您說的是真的,即使事後證明有部分不符,只要您不是「明知是假」或「非常輕率」地散布,仍然可能不罰(參考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

然而,這裡還有一個關鍵但書:「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意思是,即使您說的是真話,但如果這件事只關乎對方的私生活、個人品德,而且跟「公共利益」一點關係都沒有,那麼您還是可能構成誹謗罪。法院會仔細判斷,這件事是不是社會大眾需要知道的、是不是與公眾事務相關。

不只坐牢,還要賠錢!民事賠償怎麼算?

誹謗行為除了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坐牢或罰金)外,通常還會牽涉到民事賠償。這代表即使刑事部分判決無罪,民事上還是可能要賠錢。

《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第一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兩條民法規定說明了:您的誹謗行為侵害了他人的「名譽權」,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即使對方沒有實質的財產損失,但因為名譽受損造成的精神痛苦,也可以請求一筆「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除了金錢賠償,法院也可能判決您必須採取「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或是在網路上移除不實言論。

至於精神慰撫金要賠多少,法院會綜合考量您和對方的身分、職業、經濟狀況、誹謗的嚴重程度(例如網路傳播影響力更大)、對方受到的精神痛苦,以及您的動機和過失程度等因素來決定。

活生生的案例告訴你!

光看法條可能還是覺得抽象,我們來看一個實際的案例,讓您更有感:

案例:網路言論的代價,八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先生(化名)因為與某團體意見不合,在網路部落格上連續發表了數十篇文章,指控該團體成員林小姐(化名)是「假信徒」、「反社會人格」、「精神病重」、「謊話連篇」等。林小姐認為這些言論嚴重毀損她的名譽,因此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先生的網路發文構成誹謗,刑事部分判他拘役。民事部分,法院特別強調,網路言論因為傳播速度快、範圍廣、影響深遠,對被害人的名譽損害更大。雖然雙方都是普通人,但考量網路傳播的特性,最終判決陳先生需賠償林小姐八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在網路上發表言論務必三思。網路言論的影響力遠超乎想像,一旦構成誹謗,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金額也可能因此提高。

如果不幸被告了,我該怎麼辦?

萬一您不幸成為誹謗罪的被告,請先不要慌張。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應對措施:

  1. 冷靜面對,不要恐慌: 收到傳票或通知,先仔細閱讀內容,了解案情。
  2. 立即保全證據: 如果是網路上的言論,請截圖、錄影,保留網頁連結、發文時間、發文者帳號等資訊。如果是口頭言論,回想是否有錄音、錄影或證人。
  3. 不要刪除或修改言論: 即使您認為言論不妥,也請不要在收到通知後才去刪除或修改,這可能被視為湮滅證據,對您更不利。
  4. 釐清事實,思考抗辯理由: 您說的內容是否為事實?是否有經過查證?是否與公共利益相關?
  5. 積極溝通,考慮和解: 如果您確實有過失,積極與對方溝通,表達歉意,並嘗試達成和解,這對於減輕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金額都有很大的幫助。

結語:謹言慎行,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

誹謗罪的法律規定看似複雜,但核心精神就是提醒我們在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名譽權。無論是口頭或網路言論,一旦涉及具體事實且損害他人名譽,都可能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記住,在發表任何可能涉及他人評價的言論前,務必再三思量、謹慎查證。這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對他人最基本的尊重。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了解誹謗罪,讓您在面對法律問題時,不再感到徬徨無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誹謗罪會不會坐牢?刑期大概多長?

A: 誹謗罪確實可能被判處徒刑,但通常是拘役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以文字、圖畫方式散布(例如網路發文),刑期會拉高到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如果情節不嚴重,或有積極和解,檢察官可能會給予緩起訴,或法院給予緩刑,不一定真的會進監獄。

Q: 除了刑事責任,還要賠錢嗎?賠多少?

A: 是的,除了刑事責任,通常還會面臨民事賠償,主要賠償的是對方的「精神慰撫金」。賠償金額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您和對方的身分、經濟狀況、言論的傳播範圍、惡劣程度,以及對方受到的精神痛苦等因素來決定。網路誹謗因傳播廣泛,賠償金額通常會較高。

Q: 我說的是實話,為什麼還會被告?

A: 即使您說的是實話,如果這件事只涉及對方的「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您仍然可能構成誹謗罪。例如,您揭露了某人私生活中的真實細節,但這件事與社會大眾的福祉、公眾事務完全無關,就無法主張「真實性抗辯」而免責。

Q: 網路上的言論,是不是比較容易被告?

A: 網路言論因其匿名性、快速傳播和廣泛影響力,確實更容易引起爭議並被提告。法院在判斷網路誹謗的損害時,也會認為其情節較為嚴重,因此民事賠償金額也可能因此提高。在網路上發言務必謹慎,三思而後行。

Q: 如果被告了,我該怎麼辦?

A: 首先請保持冷靜,不要恐慌。其次,立即保全所有相關證據,例如截圖、錄音、錄影等,並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最重要的是,不要急著刪除或修改任何言論,這可能被視為湮滅證據。最後,積極與對方溝通,評估和解的可能性,並準備好您的抗辯理由。

Q: 我可以怎麼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A: 要證明您說的是真的,需要提供具體的證據,例如相關文件、照片、錄音、錄影、證人證詞等。此外,法院也會審查您在發表言論前,是否有盡到「合理查證」的義務,也就是您是否有經過適當的管道去確認訊息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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