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年輕的朋友們!是不是覺得在網路上罵人、跟人吵架很常見?或是聽過有人因為一句話被告?小心了,這可不是開玩笑!一句「不小心」的氣話,可能讓你吃上「公然侮辱罪」的官司。別擔心,律點通今天就來幫你搞懂,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
公然侮辱罪是什麼?
「公然侮辱罪」是《刑法》中用來保護個人名譽的法條。簡單來說,如果你在大家都能看到或聽到的地方(也就是「公然」),用粗鄙、輕蔑的言詞、動作或文字去貶低別人(也就是「侮辱」),就可能觸犯這條罪。
法律怎麼說?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公然侮辱人會面臨「拘役」(短期自由限制)或「罰金」的處罰。
什麼是「公然」?
「公然」不只指在馬路上、學校操場這種實體公共場所。現在網路這麼發達,臉書(Facebook)公開貼文、IG(Instagram)限時動態(如果設定為公開或可供多數人瀏覽)、YouTube 留言區、遊戲聊天室等,只要是「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都可能被認定為「公然」喔!就算當下對方不在場,只要你的言論是公開的,一樣算數。
什麼是「侮辱」?
「侮辱」是指不涉及具體事實,只用粗話、髒話、輕蔑的詞語、動作或圖畫來貶損他人的聲譽、人格或社會評價。例如,直接罵人「白癡」、「智障」、「破麻」、「幹」等髒話,或是對人比不雅手勢。如果你是指出或傳播具體事實,例如說「他偷錢」、「他作弊」,那可能就不是公然侮辱,而是「誹謗罪」了,兩者法律責任不同,要仔細區分。
罵人會怎樣?刑事責任與賠錢
刑事責任:可能被關或罰錢
就像上面提到的《刑法》第309條第1項,如果你被判公然侮辱罪成立,可能會被判處「拘役」(最長60天,可以用易科罰金,就是一天900或1000元來換算成錢繳)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民事賠償:精神慰撫金
除了刑事責任,你還可能要面對民事賠償,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條法律說,即使對方沒有實際的財產損失,只要名譽被侵害,也可以請求一筆「相當」的金額作為精神上的補償。法官在決定賠償金額時,會考量很多因素,像是雙方的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你罵人的話有多難聽、多公開,以及你事後有沒有道歉、想和解等等。
告訴乃論與告訴期間
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這是什麼意思呢?
《中華民國刑法》第314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這表示,如果被害人不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和法院就不會啟動調查或審判程序。所以,對方告不告你,是關鍵!
但要注意,提告是有時間限制的: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也就是說,被害人必須在「知道犯人是誰」之後的「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就算對方想告,法院也會判不受理,你就不用再擔心刑事責任了。
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對方決定提告,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你賠償精神慰撫金。這樣做的好處是,被害人不用另外繳裁判費,而且民事判決會以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為基礎,比較省事。
真實案例告訴你
案例一:網路罵人,小心觸法!
小明因為在網路上跟人吵架,一時氣不過,就在臉書的公開社團裡,發文罵對方「你這畜生老闆!」結果對方氣不過,直接提告。小明覺得在網路上罵人,應該沒那麼嚴重吧?但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小明在臉書公開貼文辱罵他人,確實符合「公然」的條件,而且「畜生老闆」這種詞語已經貶損了對方的名譽。最後,小明還是被判了拘役。
啟示: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在社群媒體上公開罵人,一樣會觸法,別以為隔著螢幕就沒事。
案例二:氣話罵過頭,賠錢了事!
阿華和鄰居阿美因為一些生活瑣事發生爭執。阿華在公開場合對阿美破口大罵:「破機歪、幹妳娘、破麻、乞丐查某!」阿美覺得人格受到嚴重侮辱,於是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華的言詞極為粗鄙、難聽,嚴重侵害了阿美的名譽。法官考量了雙方的身分、經濟狀況以及阿華辱罵的程度,最終判決阿華必須賠償阿美新臺幣8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
啟示: 罵人的話越難聽、越粗鄙,對對方名譽的傷害越大,法官在衡量精神賠償金額時,就可能判得越高。
如果我被告了,或我想告人,怎麼辦?
如果你是不小心罵人,現在被告了:
- 冷靜面對: 先別慌張,了解對方提告的內容和證據。
- 積極和解: 如果你確實有錯,最有效的方法是主動向對方道歉,並嘗試達成和解。和解不僅能讓對方撤告(因為是告訴乃論),也能降低你的民事賠償金額,甚至影響刑事判決的結果(例如獲得緩刑或較輕的刑罰)。
- 保留證據: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罵人,或者罵人的內容沒有達到侮辱的程度,務必妥善保存,並在偵查或審判中提出。
如果你是被罵了,想提告:
- 即時蒐證: 當你被公然侮辱時,請立刻錄音、錄影、截圖(網路言論),或尋找現場目擊證人。證據越完整,對你越有利。
- 注意告訴期間: 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你必須在「知道是誰罵你」之後的六個月內,到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向檢察署提出告訴。錯過了這個時間,就無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了。
- 明確表達告訴意願: 在製作筆錄或偵訊時,一定要清楚、明確地表達你對對方的公然侮辱行為「提出告訴」的意願。避免因為意思表達不明確,導致告訴被認定不合法。
結論
一句話的威力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大。在網路時代,你的言論傳播速度更快、範圍更廣,也更容易留下證據。不論是基於情緒發洩或一時衝動,都可能因為一句不當的言詞而付出代價,不只可能被罰錢,還要賠償對方的精神損失。了解這些法律知識,學會謹慎發言,不只可以避免自己觸法,也能在權益受損時,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管好自己的嘴,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網路上罵人也算公然侮辱嗎?
A: 是的!只要你的留言、貼文是設定公開,讓不特定多數人看得到,就算符合《刑法》中「公然」的條件。所以,在臉書、IG、論壇等公開平台上的不當言論,都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Q: 如果我罵對方「白癡」,會不會被告?
A: 這種不涉及具體事實,只是單純貶低人格的詞語,通常會被認定為「侮辱」。如果是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公開說出,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建議任何時候都應避免使用攻擊性或貶低他人的詞語。
Q: 公然侮辱罪的告訴期限是多久?
A: 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被害人必須在「知道犯人是誰」之後的六個月內,向警察或檢察署提出告訴。超過這個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了,所以時間點非常重要。
Q: 被告公然侮辱罪,除了罰錢還要賠錢嗎?
A: 是的。公然侮辱除了可能面臨刑事上的拘役或罰金,被害人還可以依《民法》請求「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賠償金額會由法官依據雙方狀況、侮辱程度、行為人犯後態度等因素決定,從數千到數萬元不等。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信用受損怎麼辦?台灣法律權益與自保指南
當您的信用無故受損時,別慌張!這篇文章將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刑法》妨害信用罪、誹謗罪及《公平交易法》的相關規定,透過生活化案例,教您如何辨識信用損害行為,並提供實用的法律概念與自保建議,幫助您捍衛自身權益。
商業信用遭惡意損害?法律途徑助您重拾聲譽
您的公司信譽無端受損?本文為您深入解析台灣刑法中「妨害信用罪」與「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兩者區別與實務案例。了解如何辨識惡意流言、蒐集證據,並透過法律途徑維護您的商業聲譽與經濟信用,助您在困境中掌握主動權。
企業商譽遭惡意毀損?妨害信用法律戰略指南
您的企業商譽正受惡意攻擊嗎?本篇文章深入解析台灣刑法妨害信用罪,教您如何辨識不實流言、蒐集關鍵證據,並透過實際案例了解法律如何保護您的商業信用。掌握法律武器,有效捍衛企業名譽與經濟利益,讓您不再是默默承受的受害者。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