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公然侮辱罪?搞懂法律紅線,保護自己不踩雷

公然侮辱罪?搞懂法律紅線,保護自己不踩雷

律點通
2025-07-05
5分鐘
刑事刑事法律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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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曾因為一時情緒激動,在網路留言、社群貼文,或是跟人吵架時,脫口而出一些比較難聽的話?結果,卻收到法院傳票,被對方告了「公然侮辱」?

別擔心,你不是唯一一個遇到這種情況的人。在台灣,公然侮辱罪確實是常見的告訴案件。但究竟什麼樣的言行才算「公然侮辱」?是不是只要罵髒話就一定會被告?這篇文章將帶你深入了解這條法律,讓你搞懂其中的眉角,保護自己不踩雷。

1. 公然侮辱罪,到底在管什麼?

公然侮辱罪主要規範在《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第1項。這條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每個人在社會上的人格與名譽,不被他人隨意貶低或羞辱。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構成公然侮辱罪有三個關鍵要件:

  • 行為人: 實施侮辱行為的人。
  • 客觀要件:
  • 公然: 侮辱行為必須發生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看見、聽見的場合」。這裡的「多數人」不一定是陌生人,也可能是固定的一群朋友,重點是這個場合是開放的,人數可能會增加。
  • 侮辱: 你的言行必須帶有不屑、輕蔑或攻擊的意思,而且達到足以「貶低」對方在社會上人格或地位的程度。
  • 主觀要件: 你必須是「故意」要侮辱對方。

2. 「公然」和「侮辱」:法律判斷的兩大重點

2.1 什麼是「公然」?

「公然」是指一種狀態,不是只看現場有多少人,而是看這個場合是不是「有機會」被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看到、聽到。

  • 舉例來說: 在人來人往的馬路上、公開社群媒體留言、營業中的店面罵人,都可能符合「公然」要件。但如果你只是在自己家裡,只有家人在場,且大門緊閉,通常就不算「公然」。

2.2 什麼是「侮辱」?

這點最容易產生誤解!「侮辱」不是你主觀上覺得不舒服就算。法院在判斷時,會綜合考量很多因素:

  • 語氣、情境: 說話的語氣、雙方關係、場合。
  • 社會通念: 這句話在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裡,是不是真的帶有貶低人格的意味。
  • 言論自由的保障: 台灣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所以並不是所有粗鄙的言詞都會被認定為犯罪。法院會審慎判斷,這句話是不是真的「嚴重到」需要用刑法來處罰,會不會過度限制你的言論自由。如果只是氣頭上的一時情緒宣洩,而且沒有真的嚴重貶損對方的人格或尊嚴,可能就不會構成犯罪。

3. 法律案例:從生活看法律

讓我們看看幾個真實案例,你就會更清楚「公然」和「侮辱」的判斷標準:

案例一:圖書館裡的氣話,算侮辱嗎?

小明在圖書館裡,因為充電和噪音問題跟隔壁的阿華起了爭執。小明一時氣不過,對阿華罵了「Fuck you」和「幹」等字眼。阿華提告公然侮辱。

  •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雖然圖書館是公共場所,符合「公然」要件,但小明說的這些話,是當下因不滿阿華制止而一時情緒激動的宣洩。這些話雖然粗俗,但還沒有嚴重到足以損害阿華在社會上的評價或人格尊嚴,因此判決小明無罪。
  • 給你的啟示: 即使在公共場合說了粗話,如果只是情緒性發洩,且未達嚴重貶損對方人格程度,不一定會被認定為公然侮辱。這顯示了法院在保障言論自由方面的最新趨勢。

案例二:警衛室裡的比中指,算公然嗎?

阿哲在社區警衛室裡,因為停車問題跟警衛發生口角,氣憤之下對警衛比了中指。警衛提告公然侮辱。

  • 法院怎麼說? 法院最終判決阿哲無罪。理由是,警衛室門是關著的,外面的人無法隨意進出,也無法聽到室內對話。即使外面的人可能看到阿哲比中指,但若無法得知他比中指的「對象」和「意圖」,就難以認定這是對特定人「公然」的侮辱。
  • 給你的啟示: 「公然」的認定不只看「看得到」,還要看「聽得到」,以及這個空間是否真的開放到不特定人可以隨時加入或得知內容。

4. 給你的實用建議:保護自己,避免官司

4.1 如果你擔心自己不小心觸法:

  • 三思而後言: 在公共場合、網路社群上發言前,多想三秒。尤其情緒激動時,先深呼吸,避免脫口而出會讓自己後悔的話。
  • 對事不對人: 盡量針對具體事實或行為提出意見,而非直接攻擊對方的人格、外貌。
  • 網路留言要小心: 網路世界看似虛擬,但你的留言、貼文都可能被截圖、錄影,成為呈堂證供。公開社群平台上的發言,幾乎都符合「公然」要件。

4.2 如果你被提告公然侮辱:

  • 保持冷靜: 收到傳票或通知,不要慌張。這不代表你一定有罪。
  • 釐清事實: 回想事情經過,包括時間、地點、在場人物、你說了什麼話。
  • 蒐集證據: 如果你有相關的錄音、錄影、對話紀錄、截圖,或有其他證人,請盡量保存下來。
  • 了解權利: 你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可以選擇不說話。

5. 結論:言論自由有界線,名譽權也受保障

公然侮辱罪的判斷,涉及言論自由與個人名譽權之間的平衡。台灣法院越來越重視言論自由的保障,所以並非所有粗俗言詞都會構成犯罪。然而,這不代表你可以隨意謾罵他人。當你的言論超出合理界線,嚴重貶損他人人格時,仍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學會如何保護自己的言論自由,同時尊重他人的名譽權,是現代社會每個人都應該具備的法律常識。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更清楚地理解公然侮辱罪,讓你面對類似情況時不再迷茫。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罵髒話一定會被告公然侮辱嗎?

A: 不一定。法院會綜合考量你說髒話的語氣、情境、是否達到嚴重貶低對方人格的程度,以及是否屬於一時情緒宣洩。如果只是單純的口頭禪或情緒性發洩,且沒有針對特定對象造成實質名譽損害,不一定會構成犯罪。

Q: 在私人訊息群組罵人會被告嗎?

A: 如果是只有少數特定朋友的私人訊息群組,且內容不會外流,通常不符合「公然」的要件。但如果群組人數眾多、成員持續增加,或訊息可能被截圖公開,則仍有被認定為「公然」的風險。

Q: 如果我被提告公然侮辱,會被關嗎?

A: 公然侮辱罪的刑罰是「拘役」或「罰金」,最重是拘役(1天到60天),並不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坐牢)。但仍可能留下刑事紀錄,影響未來生活。

Q: 網路上玩遊戲時罵人,算公然侮辱嗎?

A: 如果是在遊戲內公開頻道、世界頻道或公開語音聊天中罵人,且該言論足以貶損對方人格,就可能符合「公然」與「侮辱」的要件,進而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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