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只是在網路上發言,怎麼會被告誹謗?」、「家人被指控網路發言不當,會不會有事?」當您身邊的親友,因為網路上的言論而被捲入誹謗官司,身為家屬的您,一定感到焦慮又不知所措。別擔心,律點通了解您的困境。這篇文章將以最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台灣網路誹謗的法律責任,讓您對整個法律程序有更清晰的認識,並知道如何陪伴家人面對。
網路誹謗,法律上怎麼看?
在台灣,網路誹謗主要涉及刑事上的「誹謗罪」以及民事上的「侵權行為」。了解這些基本概念,能幫助您判斷家人所面對的狀況。
刑事責任:誹謗罪
當網路上的言論,被認為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就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告訴我們,如果您的家人在網路上「公開說出或傳播」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就可能構成誹謗罪。如果這些言論是以文字或圖片形式散布,刑責還會加重。但請注意,如果能證明所說的事情是真實的,而且跟「公共利益」有關,通常就不會構成犯罪。然而,如果只是揭露別人的「私事」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即使是真的,也可能還是會構成誹謗。
民事責任:損害賠償與回復名譽
除了刑事責任,受害人也可能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這主要依據《民法》的相關規定。
- 《民法》第184條第1項:這條規定了,如果有人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了別人的權利(例如名譽權),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 《民法》第195條第1項:當名譽權受到嚴重侵害時,即使受害人沒有金錢上的損失,也可以向法院請求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此外,法院還可以要求加害人採取適當措施來回復受害人的名譽,例如移除不實言論,甚至刊登道歉啟事。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釐清關鍵:事實與評論的差別
在網路言論中,區分「事實陳述」和「意見表達」非常重要。這影響著言論是否受法律保護。
- 事實陳述:具有可證明真偽的特性。如果所說的是不實事實,且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就可能構成誹謗。
- 意見表達:是行為人表達自身見解或立場,屬於主觀價值判斷,沒有所謂的真假。對於大家都可以公開討論的事情,即使評論聽起來不那麼好聽或尖酸刻薄,只要不是純粹的人身攻擊或惡意謾罵,通常會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實際案例解析:看看法院怎麼判?
了解法條後,我們透過實際案例來看看,法院是如何判斷網路言論是否構成誹謗。
案例一:網路謾罵,觸法無疑
小陳因為家庭糾紛,在網路直播中情緒激動地指控前親戚「不要臉」、「外面養女人」、「精子不夠」等。這些言論後來被刑事法院認定為侮辱及誹謗,小陳也被判有罪。受害人隨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並移除影片。
法院最終判決小陳必須賠償並移除影片。法院認為,這些言論客觀上貶低、侮辱他人,且是未經查證的不實指控,足以損害受害人的社會評價。更重要的是,這些內容涉及個人私事,與公共利益無關,純粹是謾罵和人身攻擊,不屬於法律保障的「善意適當評論」。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針對個人私事的不實指控或侮辱性言論,即使在網路直播中說出,也極可能構成名譽侵害。
案例二:評論服務品質,受言論自由保障
小芳因為不滿某間租屋公司的服務品質,在網路上發文抱怨,使用了「用同一手法騙了十年台灣人的錢」、「這篇是詐騙」、「避免騙子橫行」等詞語。租屋公司認為名譽受損,要求小芳賠償並移除貼文、刊登道歉啟事。
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租屋公司的請求。法院認為,小芳的貼文雖然用詞尖銳,但她陳述的事實有所根據,且是針對「租屋服務品質」這項可受公評之事所做的評論。這些言論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即使可能讓租屋公司感到不悅,也因為是「適當評論」而受到保障,不構成誹謗。這個案例說明,對於涉及公共利益或商業服務品質的評論,只要有所本且非單純謾罵,即使語氣強烈,也可能被認定為適當評論而免責。
身為被告家屬,我能怎麼做?
當您的家人面臨網路誹謗的指控,以下是一些您可以了解和準備的方向:
- 保持冷靜,釐清事實: 仔細了解家人發言的內容、時間、地點,以及對方指控的具體內容。這有助於後續的判斷和準備。
- 蒐集證據: 如果家人認為自己沒有誹謗,或有證據證明所言為真、或屬於適當評論,請協助他保全相關證據,例如對話紀錄、截圖、錄音、相關文件等。
- 了解法律程序: 刑事誹謗罪屬於告訴乃論,代表受害人提出告訴後,檢察官才會偵辦。民事訴訟則是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解這些程序,能幫助您和家人預期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 區分事實與意見: 回顧家人發言的內容,是陳述一個具體事實(例如「某某人欠錢不還」),還是表達一種主觀意見(例如「某某服務很差」)?這在判斷是否構成誹謗上至關重要。
結論:理解與應對
網路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並非毫無限制。當言論逾越界線,侵害他人名譽時,就可能面臨法律責任。身為被告家屬,理解這些法律概念、區分事實與評論,並協助家人釐清案情、蒐集證據,是您能給予家人最大的支持。面對法律問題,保持冷靜、積極應對,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和家人。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家人被指控網路誹謗,會很嚴重嗎?
A: 網路誹謗可能同時涉及刑事和民事責任。刑事部分,依《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最重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民事部分,受害人可能要求精神慰撫金及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如移除言論、刊登道歉啟事)。嚴重程度會依言論內容、散布範圍、對受害人名譽損害程度等因素而定,但法律上確實有其嚴肅性。
Q: 誹謗罪一定會被判刑嗎?
A: 不一定。如果您的家人能證明所指摘的事實為真實,且與公共利益相關,或者言論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出於善意所為的適當評論,則可能不構成犯罪。法院會綜合考量言論的真實性、公共利益關聯性、是否為善意評論等因素來判斷,並非所有被指控的案件都會成立。
Q: 民事賠償金額會很高嗎?
A: 民事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根據個案情節,例如雙方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侵害程度、被害人所受痛苦等因素來判斷。實務上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極端案例也可能更高,但並非無限上綱,法院會綜合考量情況酌定。
Q: 如果爭議言論已經刪除了,還會被追究嗎?
A: 是的,即使言論已經刪除,只要對方在言論散布時已經進行蒐證(例如截圖、錄影),或有其他證據證明該言論曾存在並造成損害,仍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刪除言論可能顯示悔意,但無法完全免除已發生的法律責任,因為侵害行為已經發生。
Q: 如果是轉貼別人的文章,也會有責任嗎?
A: 是的,轉貼或轉傳不實的誹謗言論,即使不是您原創,也可能構成誹謗罪的「傳述」行為,或民事上的共同侵權行為,而需要負擔法律責任。法院會判斷您是否明知或應注意該言論為不實且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因此轉發前務必謹慎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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