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名譽受損別慌!誹謗罪刑期與民事賠償全解析

名譽受損別慌!誹謗罪刑期與民事賠償全解析

律點通
2025-07-05
5分鐘
刑事誹謗民事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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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的名譽無端受損,心頭的委屈與憤怒是否讓您不知所措?在網路時代,一句不實的言論,可能瞬間讓您的社會評價跌入谷底。面對誹謗,您不是孤單一人,法律為您提供了捍衛自身權益的途徑。律點通深知您此刻的困境,這篇文章將為您深入解析誹謗罪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助您一步步找回清白與尊嚴。

誹謗罪是什麼?刑事責任怎麼看?

在台灣,誹謗罪主要規範在《中華民國刑法》中,旨在保護個人的名譽權不受不實言論的侵害。當有人惡意散布不實事實,導致您的名譽受損時,對方可能就觸犯了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刑法》第310條是誹謗罪的核心法條,它明確定義了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誹謗: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 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構成誹謗罪需要符合幾個要件:

  • 「意圖散布於眾」 :行為人必須有意圖將言論傳播給不特定或多數人知道,例如在公開社群媒體發文、在公開場合大聲宣傳等。即使實際上只有少數人聽到,只要行為時有此意圖就可能成立。
  • 「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這指的是針對具體「事實」的陳述,而非單純的意見或抽象謾罵。例如,指稱某人「偷竊」是指摘事實,而稱某人「白痴」則屬於公然侮辱。判斷是否「足以毀損名譽」,要以客觀上社會大眾對該言論的評價為準。
  • 「散布文字、圖畫」加重刑責:如果誹謗行為是透過文字(如網路文章、訊息)或圖畫(如圖片、漫畫)方式散布,因為傳播範圍更廣、影響力更大,刑責會更重。

真實性抗辯與「真實惡意原則」

《刑法》第310條第三項規定,如果對方能證明其所說的事實為真,原則上就不會構成誹謗罪。但這裡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如果這件事只涉及個人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即使是真實的,仍然可能構成誹謗。例如,揭露他人不涉及犯罪的私生活細節,即使是真的,也可能侵害隱私權並構成誹謗。

此外,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更進一步闡明,即使對方無法「證明」言論為真,但若他「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且言論涉及公共利益,也不會構成誹謗罪。這就是實務上常說的「真實惡意原則」的反面應用,意指如果對方不是明知不實或非常輕率地發表,就不會被罰。

名譽受損,我可以請求什麼?民事賠償與回復名譽

除了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您還可以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彌補您因名譽受損所遭受的損失。

民法第195條:精神慰撫金與回復名譽

《民法》明確規定,名譽權受侵害時,您可以請求金錢賠償和回復名譽的處分: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條法規告訴我們,當您的名譽被侵害時,即使沒有實質的金錢損失,您也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此外,您還可以要求法院命令對方採取「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登報道歉、在散布不實言論的平台上刊登判決書或道歉聲明等。

精神慰撫金的核定標準

法院在決定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時,會綜合考量許多因素,包括:

  • 誹謗內容的嚴重性、散布的範圍(例如網路傳播的廣泛性)。
  • 對您社會評價的實際影響程度。
  • 您因此承受的精神痛苦程度。
  • 您與對方的身分、資力、學經歷、職業等。
  • 對方加害行為的惡性程度、動機。
  • 對方犯後的態度、是否有意願和解等。

實務上,精神慰撫金的數額並沒有固定標準,法官會根據個案情節來判斷,因此不同案件的賠償金額可能會有很大的差異。

此外,《民法》第184條第1項也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是侵權行為的總則性規定。

附帶民事訴訟的優勢

如果您決定提出刑事告訴,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您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這樣做有兩大優勢:

  • 免繳裁判費:相比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下裁判費用。
  • 簡化舉證:《刑事訴訟法》第500條前段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的事實為基礎,這能大幅簡化您在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真實案例分享:誹謗案件的法院怎麼判?

法律條文或許有些抽象,讓我們透過實際案例,看看法院是如何處理誹謗案件的:

案例一:網路不實指控,賠償與公開判決並行

陳小姐是一位認真生活的上班族,卻突然發現有人在知名社群平台臉書上,公開張貼不實文章,指控她涉及感情糾紛和金錢問題,甚至附上她的照片,對她的名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陳小姐感到非常痛苦,決定循法律途徑捍衛自己。

法院審理後認為,對方的行為確實構成對陳小姐名譽權的侵害。除了判決對方應賠償陳小姐新台幣10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外,更考量到網路傳播的特性,命令對方必須在原先散布不實言論的臉書頁面上,連續刊登法院判決書7日,讓所有看過不實言論的人都能看到真相,以此來回復陳小姐的名譽。這個案例顯示,在網路時代,法院不僅會判賠金錢,也會採取更貼近網路傳播特性的方式來回復被害人名譽。

案例二:網路誹謗獲刑,和解爭取緩刑

某天,李先生發現有人在臉書上公開發文,指控他從事不法交易,內容具體且附有照片,嚴重毀損了他的社會形象。李先生立即報警並提出刑事告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發文者盧先生確實構成「散布文字誹謗罪」,考量到文字傳播的廣泛性,判處盧先生有期徒刑3個月。不過,由於盧先生在二審時坦承犯行,並積極與李先生達成和解,法院最終給予盧先生緩刑2年,但條件是盧先生必須依照和解協議,向李先生支付損害賠償。這個案例說明,即使是網路誹謗,也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的刑責,但若加害人犯後態度良好並願意和解賠償,仍有機會爭取到緩刑,這也同時保障了被害人獲得賠償的權益。

被害人必看:我該怎麼做?實用操作建議

面對名譽受損,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1. 立即保全證據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無論誹謗言論出現在哪裡,請務必完整保存證據,例如:

  • 網路留言/貼文:截圖網頁、社群貼文、聊天記錄(包含網址、發布時間、發文者帳號、內容全文)。建議多角度截圖,並可考慮請公證人進行公證,增加證據力。
  • 語音/影像:錄音、錄影,確保內容清晰可辨識。
  • 證人:尋找是否有其他親友或目擊者可以證明該言論的散布。

2. 考慮刑事與民事途徑

您可以選擇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或同時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訴訟:

  • 刑事告訴:向警方報案或直接向檢察署提出告訴,追究對方誹謗的刑事責任。刑事訴訟的優勢在於,若對方被判有罪,其犯罪事實會被法院認定,這對於後續的民事求償很有幫助。
  • 民事訴訟:依《民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及回復名譽的處分。如前所述,若已提起刑事告訴,建議利用「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可以省下裁判費,並直接援引刑事判決的事實。

3. 評估損害與請求賠償

在請求精神慰撫金時,您可以準備相關資料來支持您的主張,例如:

  • 您的職業、收入、社會地位、學經歷等,以證明名譽受損對您的影響。
  • 因精神壓力而就醫的診斷證明、藥物費用收據等。
  • 誹謗言論的散布範圍、影響程度的說明。

4. 思考回復名譽的方式

除了金錢賠償,您可以向法院請求各種「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

  • 要求對方登報道歉啟事。
  • 要求對方在原先散布不實言論的網路平台(如臉書、Dcard、PTT)刊登判決書全文或道歉聲明。
  • 要求對方移除不實言論或貼文。

法院會審酌何種方式最能有效彌補您的名譽損失。

結論:捍衛名譽,您並不孤單!

名譽是個人在社會上立足的重要基石,當它受到不法侵害時,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是您的權利,也是必要的行動。透過這篇文章,希望您對誹謗罪的法律責任、可能的求償方式以及實務操作有了更清晰的認識。請記住,法律是您的後盾,掌握這些資訊,您將更有力量面對挑戰,找回屬於您的清白與尊嚴!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誹謗罪一定要「散布於眾」才成立嗎?

A: 不一定需要實際被「很多人」看到。只要行為人有「意圖」將言論傳播給不特定或多數人知道,即使最終只有少數人看到,也可能符合「意圖散布於眾」的要件。例如,在一個公開的社群媒體頁面發文,即使只有少數朋友看到,也可能被認定有此意圖。

Q: 誹謗的內容是真的,就不會被告嗎?

A: 不完全是。根據《刑法》第310條第三項,雖然能證明為真實的事實原則上不罰,但如果該事實僅涉及個人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即使是真實的,仍然可能構成誹謗罪。例如,揭露他人不涉及犯罪的私生活細節,即使內容屬實,也可能因侵害隱私權而構成誹謗。

Q: 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多少精神慰撫金?

A: 精神慰撫金的數額並沒有固定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多項因素來核定,例如誹謗內容的嚴重性、散布範圍(特別是網路傳播的廣泛性)、對您名譽的實際影響、您所受痛苦程度、您與對方的身分、資力、學經歷、職業,以及對方犯後的態度等。您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如收入證明、就醫紀錄等)供法院參考。

Q: 網路上的誹謗,要怎麼蒐證才有用?

A: 網路蒐證的關鍵是完整性與可信度。您應立即截圖所有相關頁面,包含網址、發布時間、發文者帳號、貼文內容全文、留言等,並建議多角度截圖。若有錄音錄影,應確保音質或畫質清晰。為了強化證據力,您也可以考慮請公證人對網路內容進行公證,證明截圖內容的真實性與未經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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