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辛苦經營多年,卻因為幾句不實的流言,或員工的背叛,導致商譽一夕崩盤,客戶流失,甚至資金周轉都出現問題!」這樣的焦慮,或許正困擾著許多企業主。在台灣,當您的企業面臨信用受損或被內部人員背叛時,法律提供了明確的保護途徑。律點通將帶您深入了解相關法條,並透過實際案例,教您如何有效自保,維護您的企業權益。
當企業信用受損,法律如何保護您?
企業的「信用」與「商譽」,是無形卻極其寶貴的資產。信用通常指您在市場上的經濟評價,例如支付能力、履約能力;而商譽則更廣泛,是企業長期累積的良好形象。一旦這些受損,可能導致客戶流失、融資困難。
台灣《刑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就是為了保護企業的經濟評價:
《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這條文指出,如果有人散布無根據的不實傳聞(流言)或使用欺騙手段(詐術),導致您的企業信用受損,就可能構成此罪。特別是透過網路、電子通訊等傳播工具犯案,刑責還會加重。
此外,如果是競爭對手為了惡意競爭而散布不實資訊,損害您的營業信譽,則可能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4條。這條法規是《刑法》妨害信用罪的特別法,更直接規範了商業競爭中的不法行為。
員工或合作夥伴背叛,該怎麼辦?
企業內部人員的背叛,往往對公司造成更直接且巨大的傷害。這類行為通常涉及《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簡單來說,如果您的員工、董事或經理人,在處理公司事務時,為了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或意圖損害公司利益,做出違背職責的行為,導致公司財產或其他利益受損,就可能構成背信罪。例如,私下設立競爭公司、轉移客戶、侵占公款等。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員工的失職行為都構成背信罪。法律上,背信罪主要針對行為人處理「外部關係的財產法律事務」時的背叛,例如與客戶或供應商之間的關係。如果是純粹的內部債務不履行或單純的疏忽,且未造成公司與第三人外部關係財產上的變動,通常屬於民事糾紛,而非刑事犯罪。
不只刑事責任,還能請求民事賠償!
除了追究刑事責任,企業主更關心的是如何彌補實際損失。這就涉及到《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需負損害賠償責任。這表示當您的企業因他人的不法行為(無論是妨害信用或背信)而受損時,您可以依此請求賠償。
賠償範圍依《民法》第216條規定,包括您「所受損害」(實際財產損失,如被侵占的款項)以及「所失利益」(原本可以預期獲得的利益,如流失訂單的利潤)。
然而,證明「所失利益」或「商譽損失」的金額,在實務上是一大挑戰。
案例故事:難以量化的商譽損失
某科技公司「浩宏」,發現其業務主管「小陳」在職期間,不僅指示客戶將款項匯入自己帳戶,還私下成立了與浩宏業務高度重疊的競爭公司,並積極搶奪浩宏的客戶。浩宏公司憤而提告,除了要求小陳賠償被侵占的款項,還請求高達80萬元的商譽損失及預期利潤損失。
法院最終判決小陳構成背信罪,必須賠償侵占的款項。但對於浩宏公司主張的80萬元商譽損失,法院卻駁回了。原因在於,浩宏公司雖然列舉了小陳的背信行為,卻無法提供具體證據證明其商譽確實因此受損,以及損失的金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這說明,即使背信事實明確,但要證明無形資產的損失並量化,需要非常嚴謹的證據支持。
除了金錢賠償,如果企業的名譽或信用受損,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您還可以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例如要求對方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發布澄清聲明等。這對於重建企業形象,澄清不實資訊至關重要。
案例故事:澄清聲明重塑企業形象
另一家公司「宥璌」,在市場上遭遇惡意競爭。競爭對手「老張」因為不滿宥璌轉向其他供應商進貨,便四處向經銷商和客戶散布不實信函,誣指宥璌「見利忘義、違背商業道德」,甚至「密謀勾串破壞業務」。這些不實言論導致宥璌的同業和客戶紛紛打電話求證,嚴重影響了公司的名譽和信用。
宥璌公司除了對老張提起刑事訴訟,也向法院請求民事賠償,並要求老張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法院最終認定老張的行為確實貶損了宥璌的社會評價和商譽,侵害了其名譽權,因此判決老張除了賠償外,還必須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以助宥璌公司回復受損的名譽。這個案例顯示,除了金錢賠償,透過公開聲明來澄清事實、重建形象,也是重要的法律救濟方式。
實務操作:企業主自保的關鍵步驟
面對這些潛在風險,企業主應如何自保?
- 證據保全刻不容緩:一旦發現任何不法行為跡象,立即保全所有相關證據,包括通訊紀錄(訊息、郵件)、文件、錄音、錄影、網站截圖、交易紀錄、財務報表等。這些都是日後訴訟的關鍵。
- 損害量化需專業協助:對於財產損失,務必詳細記錄。對於無形資產(如商譽)或所失利益,建議尋求專業會計師或鑑價機構協助評估,提供具體的財務數據、市場分析報告、客戶流失數據等,以證明損失的實際發生及數額。
- 強化內部控制與員工培訓: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員工職責和行為規範。在聘用合約中加入競業禁止、保密條款,並在員工離職時進行資產和資料的清點交接。定期進行法律和職業道德培訓,讓員工了解背信、妨害信用等行為的法律後果。
- 建立聲譽危機處理機制:預先規劃一套應對不實資訊或負面評價的危機處理流程。一旦發現有損害公司聲譽的言論,應迅速發布澄清聲明,並考慮透過法律途徑追究責任,將商業影響降到最低。
結論
企業經營不易,維護企業的信用與商譽更是重中之重。當不法侵害發生時,了解法律武器並採取積極行動,是每個企業主保護自身權益的必備知識。從證據的收集、損害的評估,到內部機制的建立,每一個環節都關乎您的企業能否從困境中重新站穩腳跟。務必記住,法律是您最強大的後盾,而您的積極應對,則是保護企業的關鍵。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妨害信用」?與「誹謗」有何不同?
A: 「妨害信用」主要指透過散布不實流言或詐術,損害個人或企業在社會上的經濟評價,例如其支付能力、商業誠信等。而「誹謗」則著重於貶損他人的名譽、品格或社會地位。兩者保護的法益不同,但若同一行為同時損害名譽與信用,實務上可能會認定為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處斷。
Q: 如何證明我的企業遭受了「商譽損失」?
A: 證明商譽損失是實務上的難點。您需要提供具體證據,而非僅憑臆測。例如,提供受影響期間的財務報表、營收數據與過往同期比較、客戶流失紀錄、市場佔有率變化、受損害的訂單或合約證明。建議委託專業會計師或鑑價機構進行評估,並出具專業報告,這能大幅提升證據的可信度。
Q: 員工背叛公司,一定構成「背信罪」嗎?
A: 不一定。背信罪主要針對員工或受委託人處理「外部關係的財產法律事務」時,為了自己或第三方不法利益,或損害公司利益,而做出違背職務的行為,導致公司財產或利益受損。如果只是員工內部管理上的疏失、未遵守公司規定,或純粹的內部債務不履行,且未造成公司與第三人外部關係財產上的變動,則可能不構成刑事上的背信罪,而屬於民事糾紛。
Q: 除了刑事責任,我還能要求什麼民事賠償?
A: 除了刑事追訴,您可以根據《民法》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這包括「所受損害」(實際財產損失,如被侵占的款項、財物)和「所失利益」(因不法行為導致您原本可預期獲得但卻喪失的利益,如流失訂單的利潤、未來業務的減損)。此外,如果您的名譽或信用受損,還可以請求法院命加害人採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例如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或發布澄清聲明。
Q: 如果是競爭對手散布不實消息,該怎麼辦?
A: 當競爭對手為競爭目的而散布足以損害您營業信譽的不實情事時,除了可能構成《刑法》妨害信用罪外,更會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4條「妨害營業信譽」的規定。您除了可以報警或向檢察官提出刑事告訴外,也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公平會可能會對違法事業處以罰鍰。同時,您仍可循民事途徑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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