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信譽是命脈。但在商業競爭中,若不幸遭遇不實言論攻擊,您是否能分辨這是單純的批評,還是已觸犯法律?本文將深入剖析《刑法》中與商業聲譽息息相關的「誹謗罪」與「妨害信用罪」,助您在商業糾紛中,精準判斷、有效應對。
核心概念解析:誹謗 vs. 妨害信用,差在哪?
保護法益不同
- 誹謗罪:保護的是個人或企業的「品格名譽」,也就是社會對其人格、道德、誠信等非經濟性價值的評價。
- 妨害信用罪:保護的是個人或企業的「經濟信用」或「社會經濟評價」,例如支付能力、產品品質、服務信譽、履約能力等與經濟活動直接相關的評價。
行為方式與內容差異
- 誹謗罪:必須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若僅為抽象謾罵,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 妨害信用罪:必須是「散布流言或施用詐術」。「流言」特指「捏造之語」,也就是虛假不實的言論。
法條怎麼說?
- 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此條旨在處罰故意向大眾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不實事實」。若以文字或圖片散布,刑責將加重。但若能證明為真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則不罰。
- 妨害信用罪 (刑法第313條):
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本條著重於透過散布「捏造的假消息」(流言)或「詐騙手法」,來損害別人的經濟信用或商業評價。網路傳播將加重刑責。
「真實性抗辯」與「想像競合」
- 真實性抗辯:誹謗罪有個特別之處,如果你說的內容是真的,而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就不會構成犯罪。即便無法百分之百證明,只要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法律也會給予保護。妨害信用罪則無此抗辯,因其「流言」本質即為不實。
- 想像競合:在商業糾紛中,一個不實言論可能同時損害了對方的「品格名譽」和「經濟信用」。這時,法律上會認為行為人同時觸犯了誹謗罪和妨害信用罪,這種情況稱為「想像競合犯」,最終會從其中刑責較重的那條罪來處罰。
情境故事:當不實言論衝擊您的事業
案例一:老王水餃店的「黑心」謠言
老王經營的水餃店,以真材實料聞名。隔壁新開的阿明麵攤為搶生意,四處向顧客和供應商散布不實消息,說老王的水餃「是用過期麵粉做的,還從大陸進口劣質肉」。這些話一傳開,老王水餃店的生意一落千丈,顧客也開始質疑其品質與誠信。
- 法律解析:阿明的行為不僅貶損了老王身為餐飲業者的「誠信與品格」(誹謗罪),更直接損害了老王水餃店的「產品信譽與營業額」(妨害信用罪)。由於阿明散布「捏造的假消息」,且同時影響了老王的個人名譽和商業信用,法院很可能認定阿明同時觸犯這兩條罪,並依「想像競合」原則,從較重的罪名論處。
案例二:創新科技公司創辦人的「詐騙」指控
小李是創新科技公司的創辦人,公司正準備上市。某天,網路上突然出現大量匿名貼文,指控小李過去曾是「詐騙慣犯」,甚至捏造其公司產品有重大資安漏洞,導致客戶資料外洩。這些不實指控迅速在網路發酵,不僅讓小李的個人聲譽蒙塵,更讓創新科技公司的股價大跌,合作夥伴也開始動搖。
- 法律解析:這些匿名貼文的內容,既涉及對小李個人品德的攻擊(誹謗罪),也直接影響到創新科技公司的營運與市場評價(妨害信用罪)。特別是網路傳播的特性,更可能導致刑責加重。本案同樣會因其同時侵害不同法益,而構成想像競合犯。
給商業當事人的實務建議:如何自保與應對?
若您是發言者,請謹慎為之!
- 務必查證事實:在公開場合(包括網路社群)發表任何可能涉及他人名譽或信用的言論前,請務必仔細查證事實真相。對於無法確信為真實的資訊,切勿輕易散布。
- 區分事實與意見:言論自由受保障,但事實陳述與個人意見應明確區分。若將虛假事實作為事實陳述,則可能觸法。
- 避免情緒性發言:尤其在糾紛或不滿情緒下,容易發表誇大、不實或具侮辱性的言論,務必保持冷靜和理性。
若您是受害人,請立即行動!
- 及時保全證據:一旦發現有不實言論損害自身名譽或信用,應立即截圖、錄音、錄影或保存相關文字資料,並註明時間、平台、發布者等資訊。這是日後追訴的關鍵。
- 評估損害性質:判斷不實言論是主要損害「品格名譽」還是「經濟信用」,這有助於判斷應適用誹謗罪或妨害信用罪,或兩者皆是。
- 考慮民事賠償:即使刑事部分可能因真實性抗辯等理由不成立,您仍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為民事侵權行為的認定標準與刑事犯罪有所不同。
結論:捍衛您的商業聲譽
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不實言論的攻擊可能對您的企業造成巨大衝擊。了解誹謗罪與妨害信用罪的差異與適用,是您捍衛自身權益的第一步。面對挑戰,冷靜蒐證、精準判斷,才能有效反擊,維護您的商業聲譽與經濟命脈。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誹謗罪和妨害信用罪,最根本的差別是什麼?
A: 這兩條罪的核心區別在於它們保護的對象不同。誹謗罪保護的是您的「品格名譽」,也就是社會對您個人或企業誠信、道德的評價;而妨害信用罪則保護您的「經濟信用」或「商業評價」,例如您的產品品質、服務信譽或財務狀況等與商業活動直接相關的評價。一個行為可能同時侵害這兩種法益,這時就會構成「想像競合犯」。
Q: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惡意攻擊我的公司,我該怎麼辦?
A: 首先,請務必「及時保全證據」!立即截圖、錄影或保存所有相關貼文、留言、圖片等資料,並詳細記錄發布時間、平台、發布者帳號等資訊。這些證據是後續追究法律責任的關鍵。接著,您可以評估言論內容是針對您的個人品德(可能涉及誹謗),還是針對公司的產品、服務或財務(可能涉及妨害信用),這有助於後續的法律判斷。
Q: 如果我說的是事實,還會構成誹謗或妨害信用嗎?
A: 針對誹謗罪,如果您能證明所說的「具體事實」為真,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則不構成犯罪。即便無法百分之百證明,但只要您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法律也會給予保護。然而,妨害信用罪所針對的「流言」本身就是指「捏造之語」,即虛假不實的言論,所以如果言論是真實的,就不會構成妨害信用罪。但請注意,即使內容為真,若涉及他人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仍可能構成誹謗。
Q: 誹謗或妨害信用案件,通常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A: 這兩條罪都屬於《刑法》範疇,可能導致刑事責任,包括拘役、罰金,甚至有期徒刑。誹謗罪的刑期最高可達二年,妨害信用罪則最高可達二年有期徒刑,並可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若透過網路等傳播工具犯案,刑責可能加重。除了刑事責任,受害人還可以針對所受到的名譽或經濟損失,向行為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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