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保釋金怎麼算?刑事被告申請具保必看指南
當您或您的親友面臨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羈押時,心中最期盼的莫過於能暫時重獲自由,回家等待審判。這時,「保釋」——也就是法律上所稱的「具保停止羈押」——就成了您最關心的議題。究竟保釋金是怎麼訂的?又該如何申請?「律點通」將為您詳細解析。
什麼是「具保停止羈押」?
「具保停止羈押」白話來說,就是被告在被羈押期間,法院或檢察官考量案件情況,允許您繳納一筆錢(保證金)或提出一份保證書,作為擔保,暫時解除對您人身自由的限制。它的核心目的,是在確保訴訟程序能順利進行的同時,也兼顧您的人身自由權益,讓您能回家準備訴訟、處理生活。
保證書還是保證金?法條怎麼說?
在台灣,申請保釋主要有兩種方式:提出「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這兩種方式在法律上都有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1條:具保的法律依據
這條法規是保釋制度的基石,它明確指出法院在許可停止羈押時,應該怎麼做:
《刑事訴訟法》第111條:「許可停止羈押之聲請者,應命提出保證書,並指定相當之保證金額。保證書以該管區域內殷實之人所具者為限,並應記載保證金額及依法繳納之事由。指定之保證金額,如聲請人願繳納或許由第三人繳納者,免提出保證書。繳納保證金,得許以有價證券代之。許可停止羈押之聲請者,得限制被告之住居。」
白話解釋:
- 原則是保證書: 法院在同意保釋時,原則上會要求您提出一份保證書。這份保證書必須由法院管轄區域內「有資力、有信用」的人(法律上稱「殷實之人」)來簽署,承諾如果您逃跑了,他們會代為繳納指定金額的保證金。
- 例外是保證金: 但如果您或您的親友願意直接繳納法院指定的保證金,就可以免除提出保證書。實務上,直接繳納保證金更為常見,因為它更有效率,也省去了尋找「殷實之人」的麻煩。這筆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經過法院許可的有價證券(例如政府公債、銀行定存單等)。
- 限制住居: 即使獲得保釋,法院通常也會限制您的住居,要求您不能隨意更換住址,甚至限制出境,以確保您能隨時到庭。
刑事訴訟法第118條:逃匿的後果
這條法規說明了如果保釋後逃匿,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刑事訴訟法》第118條:「具保之被告逃匿者,應命具保人繳納指定之保證金額,並沒入之。不繳納者,強制執行。保證金已繳納者,沒入之。」
白話解釋:
- 保釋金會被沒收: 如果您在保釋期間逃跑了,法院或檢察官會命令當初簽保證書的人(具保人)繳納保證金,或者直接沒收您已經繳納的保證金。這筆錢將會進入國庫,您也無法拿回。
- 強制執行: 如果具保人不繳納保證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追討這筆錢。
保釋金金額怎麼決定?
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保釋金的具體計算公式,法院在決定金額時,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以確保保釋金既能達到擔保效果,又不至於讓被告無法負擔:
- 犯罪嫌疑的輕重: 涉嫌的罪名越重、證據越明確,保釋金額可能越高。
- 被告的資力: 法院會考量您的經濟能力,避免金額過高導致您無法具保,或過低無法達到擔保您到庭的效果。
- 被告逃亡之虞: 這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您有較高的逃亡風險(例如沒有固定住居、沒有穩定工作、有前科、或可能出境),保釋金額會相對提高。
- 犯罪所生損害: 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程度,也會影響法院的判斷。
- 被告與被害人、證人關係: 如果您可能對被害人或證人造成威脅,法院也可能提高保釋金額或拒絕保釋。
- 社會影響: 案件的社會關注度及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有時也會被納入考量。
實務案例解析:詐欺案件的保釋考量
雖然台灣法院的判決書不會直接揭露保釋金的設定過程,但我們可以從一些重大詐欺案件中,觀察到法院對這類案件的態度,進而理解其對保釋金的影響。
情境故事:阿宏的詐欺案
假設一位名叫阿宏的被告,因涉嫌參與一個大型詐欺集團,假冒檢察官名義詐騙民眾金錢,並涉及洗錢行為而被羈押。這類案件(如您提供的判決書中提及的類似詐欺案)通常情節複雜、受害人數眾多、犯罪所得金額龐大,且往往涉及組織犯罪。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在考量阿宏的保釋申請時,會特別注意:
- 犯罪情節重大: 詐欺集團案件通常被視為嚴重犯罪,這會使法院傾向設定較高的保釋金,以反映犯罪的嚴重性。
- 逃亡風險高: 詐欺集團成員往往有共犯、有隱匿資產的能力,且犯罪網絡可能遍及海外,這些都增加了潛在的逃亡風險,導致法院可能設定更高的保釋金,甚至嚴格限制住居或出境。
- 社會影響惡劣: 這類案件常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法院在裁定保釋時,也會考量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因此,儘管法律未明定具體金額,但從這類案件的嚴重性,我們可以推斷,涉案情節越複雜、越嚴重,被告的保釋金通常也會越高,以確保其會到庭面對審判。
申請保釋的實務操作指引
誰可以申請?
被告本人、辯護人、或得為被告輔佐之人(如配偶、直系血親、家長、家屬等)都可以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在偵查中,檢察官也可以向法院聲請。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從偵查階段到審判階段,您都可以提出保釋申請。
繳納方式與彈性
如同前面提到的,法院在裁定時,會明確告知您可以選擇「提出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這兩種方式的彈性,是為了讓被告及其家屬有更大的空間來籌措資金。
結論與提醒
保釋是刑事訴訟中一項重要的權利,它讓被告在等待審判期間有機會重獲自由。了解保釋的法律依據、金額設定原則以及實務操作,對您至關重要。請務必遵守法院的裁定條件,包括限制住居等,否則保釋金將被沒入,您也可能再次被羈押。
記住,保釋金的金額並非固定,而是法院根據個案情況審慎裁量後的結果。理解這些原則,能幫助您在申請保釋時,更有方向感,也更能預期可能面臨的狀況。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具保停止羈押」?它和一般說的「交保」一樣嗎?
A: 「具保停止羈押」是法律上的正式用語,指的是被告在被羈押期間,法院或檢察官裁定,允許被告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或由他人提出保證書,作為擔保,暫時解除人身自由限制。一般人常說的「交保」就是指這種情況,兩者是相同的意思。
Q: 保釋金的金額是如何決定的?會不會有固定標準?
A: 保釋金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或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來決定金額,包括:您涉嫌犯罪的輕重、您的經濟能力、您是否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的風險、犯罪造成的損害程度,以及案件的社會影響等。因此,每個案件的保釋金都會根據個案情況而有所不同。
Q: 如果我繳不出法院裁定的保釋金怎麼辦?
A: 如果您無法繳納法院裁定的保釋金,可以向法院聲請降低保釋金金額,或改以提出保證書的方式具保。法院會再次審酌您的經濟狀況和案件情況來決定。若仍無法具保,您將會繼續被羈押。
Q: 保釋後我需要注意什麼?如果不遵守規定會有什麼後果?
A: 保釋後,您必須嚴格遵守法院裁定的所有條件,例如限制住居(不能隨意更換住址)、限制出境、定期向指定單位報到等。如果您違反了這些規定,尤其是逃匿,法院將會沒入您已繳納的保證金(或要求具保人繳納並沒入),並且可能撤銷您的保釋,將您再次羈押。
Q: 除了現金,保釋金還能用什麼方式繳納?
A: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除了現金,經法院許可後,您也可以使用有價證券代替保證金,例如政府公債、銀行定期存單等。具體可替代的種類和方式,建議您向承辦書記官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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