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保釋金會被沒收嗎?被告必知保釋條件與法律後果

保釋金會被沒收嗎?被告必知保釋條件與法律後果

律點通
2025-07-05
5分鐘
刑事刑事訴訟保釋
LINE

身為被告,在等待司法程序的過程中,能夠獲得保釋(法律上稱為「具保」)暫時重獲自由,無疑是一大寬慰。然而,保釋並非沒有條件,一旦違反,輕則保證金被沒收,重則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後果。您是否對保釋後的權利義務感到困惑?擔心不小心觸犯規定?別擔心,我是律點通,今天就來為您深入解析保釋的眉眉角角,讓您清楚了解,如何確保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了解您的保釋(具保)權益與責任

保釋,法律上稱為「具保」,是法院或檢察官為替代羈押,命令您繳納一筆保證金,擔保您能隨時到案接受偵查、審判及執行,不逃匿。

保釋金何時會被沒收?

您經具保獲釋後,若違反條件(最常見為逃匿,如傳喚、拘提不到案),保證金可能被沒收。法律依據是:

《刑事訴訟法》第118條第1項:「具保之被告逃匿者,應命具保人繳納指定之保證金額,並沒入之。不繳納者,強制執行。保證金已繳納者,沒入之。前項規定,於檢察官依第九十三條第三項但書及第二百二十八條第四項命具保者,準用之。」

簡言之,如果您在保釋期間逃跑,法院或檢察官將命令沒收您或具保人繳納的保證金。利息也會一併沒收(《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1第2項)。沒收程序由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執行。

保釋金什麼時候會退還?

您的保釋金並非一去不回。當案件程序告一段落,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您的具保責任就會自動解除,保證金也應退還:

《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項:「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而入監執行或因裁判而致羈押之效力消滅者,免除具保之責任。」

這表示,只要您被重新羈押、獲得不起訴處分、或案件判決確定並已入監執行等,具保責任即解除。此時,您或具保人可向法院或檢察官聲請退保,領回未被沒收的保證金。責任解除是自動的,但仍需主動聲請。

相關概念:保護管束與假釋

除了保釋,您也可能聽過「保護管束」和「假釋」。這兩者與保釋不同,通常發生在判決確定後,是對人身自由的另一種限制與監督:

  • 保護管束: 對緩刑或假釋中的受刑人進行監督輔導。若違反條件且情節重大,可能導致緩刑或假釋被撤銷(《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3)。
  • 假釋: 受刑人服刑達一定期間後,經核准暫時出獄。若在假釋期間違反條件(特別是再犯新罪),假釋將被撤銷,需重新入監執行剩餘刑期(《中華民國刑法》第78條)。

實務案例解析:保釋金的「眉角」

透過兩個實際案例,讓您更清楚保釋金的運作方式:

案例一:保釋金的「專案專用」原則

林先生因A案獲300萬保釋。後林先生另涉B案被判刑確定,但在B案傳喚執行時失聯。檢察官聲請沒收A案保釋金。法院認為,A案保釋金僅擔保林先生在A案中的到案義務,即使林先生在B案逃匿,A案程序仍在進行且未在A案中逃匿,故裁定不能沒收A案保證金。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 您為特定案件繳納的保釋金,通常只擔保您在該特定案件中的到案義務。其他案件的狀況,不當然影響原案件的保釋金。

案例二:保釋金的「責任解除」時機

陳先生因殺人未遂案,兩次獲准保釋。第一次繳納150萬後,陳先生曾因無故未出庭且變更住居所,被法院裁定重新羈押。之後陳先生再次獲准保釋,繳納50萬。最終陳先生仍逃匿。檢察官聲請沒收兩筆保釋金。法院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被告被「重新羈押」時,第一次保釋責任已解除,保證金應退還。因此,即使陳先生後來逃匿,也不能沒收第一次的150萬保證金。至於第二次繳納的50萬保證金,因陳先生確實逃匿,故應沒收。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 當您符合法律規定的「免除具保責任」條件(例如被重新羈押)時,即使您後來又發生逃匿等情況,之前已解除責任的保證金也不會被沒收。務必在符合退保條件時,主動聲請退還保證金。

給保釋申請被告的實用建議

以下是幾點實用建議,幫助您安心度過保釋期間:

  • 嚴格遵守所有保釋條件: 無論是法院或檢察官命令的條件,都必須嚴格遵守。這是您維持保釋狀態的基石。
  • 避免再犯: 這是最重要的原則。務必避免再犯任何新的罪行,這將直接導致您的保釋權利受影響,甚至可能被重新羈押。
  • 即時告知變動: 如果您的住居所、聯絡方式或工作有任何變動,請務必立即向法院或檢察官報告,切勿自行變更或失聯。
  • 積極配合: 展現您願意配合司法程序、改過向上的誠意。
  • 保留重要文件: 妥善保管所有與保釋相關的法律文件、通知書,並記下重要日期。

結論

在台灣,保釋制度旨在平衡被告的人身自由與司法程序的順利進行。作為保釋申請被告,深入了解保釋的條件、保證金的處理方式以及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透過本文解析,希望能幫助您更清晰掌握保釋期間的責任與義務,避免不必要風險,讓您能更從容面對司法程序。記住,遵守規定,積極配合,是您維護自身權益的最佳途徑。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具保」?為什麼我需要繳交保釋金?

A: 「具保」就是俗稱的保釋,是法院或檢察官在您涉嫌犯罪後,為了讓您暫時不必被羈押,而要求您繳納一筆錢作為保證金。這筆錢的目的,是擔保您在訴訟期間會隨時配合傳喚、拘提,不會逃跑,並能按時出庭。它是一種替代羈押的措施,讓您在案件偵查或審判期間,可以暫時恢復自由。

Q: 我保釋後,有哪些事情是絕對不能做的?

A: 保釋後有幾項紅線絕對不能踩: 絕對不能逃匿: 這是最嚴重的,一旦被認定逃匿,保釋金將會被沒收。 不能擅自變更住居所或聯絡方式: 如果有任何變動,必須立即向法院或檢察官報告。 不能違反法院或檢察官指定的其他條件: 例如禁止接觸特定人、禁止前往特定場所、按時報到等。務必仔細閱讀您的保釋裁定書或命令,了解所有條件。 避免再犯新罪: 這不僅可能導致您被重新羈押,若您是緩刑或假釋期間,更可能被撤銷緩刑或假釋。

Q: 我的保釋金什麼時候可以退還?我需要做什麼才能拿回?

A: 您的保釋金會在特定情況下退還,主要是在案件程序告一段落,您的具保責任解除時。這些情況包括:您被撤銷羈押、被重新羈押、獲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並已入監執行,或因其他裁判導致羈押效力消滅。當符合這些條件時,您或您的具保人就可以向原承辦的法院或檢察官提出「聲請退保」,並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無誤後,保證金(未被沒收的部分)就會退還給您。

Q: 如果我違反了保釋條件,除了保釋金被沒收,還會有其他影響嗎?

A: 除了保釋金被沒收外,違反保釋條件還可能導致: 被重新羈押: 法院或檢察官可能會認為您有逃亡或串證之虞,而再次將您羈押起來。 影響案件審理: 您的違規行為可能會被法官納入考量,影響您在案件中的形象,甚至可能影響最終判決結果。 通緝: 若您逃匿,法院或檢察官可能會發布通緝,讓您面臨被逮捕的風險。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