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緩起訴是什麼?初犯被告必讀的自新機會指南

緩起訴是什麼?初犯被告必讀的自新機會指南

律點通
2025-07-05
5分鐘
刑事刑事訴訟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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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告別慌!掌握「緩起訴」的自新機會

人生難免遇到跌跤,尤其當您第一次面對司法案件,收到檢察官的傳票或處分書時,心中的不安與迷惘肯定難以言喻。您可能聽過「緩起訴」這個詞,但它究竟是什麼?對您來說又代表著什麼?

別擔心!律點通將以最白話、最貼近您的方式,深入淺出地解析緩起訴處分,讓您清楚了解這項重要的制度,以及如何把握住檢察官給予的自新機會,避免留下前科,重新開始您的生活。

什麼是「緩起訴」?給您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簡單來說,緩起訴處分是檢察官在偵查案件後,認為雖然您可能確實涉案,但情節輕微、惡性不大,而且您也有悔意,願意改過自新時,給予您的一個「暫時不起訴」的機會。它不是有罪判決,而是暫緩將您起訴到法院。

但這個機會通常不是白給的,檢察官會附帶一些條件,要求您在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目的就是希望您能真正反省、彌補損害,並回饋社會。如果這些條件都做到了,緩起訴期間也順利度過,那這起案件就會被視為終結,您也就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緩起訴的常見條件有哪些?

檢察官在給予緩起訴處分時,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要求您履行《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所列的各項事項。這些條件旨在促使您悔過、彌補被害人,並預防再犯。其中,有些條件需要您的同意才能附帶。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第1項:「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詢、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這些條件可以大致分為幾類:

  • 修復與道歉: 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這是為了讓您表達歉意,嘗試修復與被害人的關係。
  • 金錢或勞務回饋: 例如支付損害賠償給被害人(這筆賠償若經您同意,甚至可以直接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被害人可以直接聲請執行),或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部分款項會用於公益),以及提供義務勞務(通常是40到240小時的社區服務)。請注意,支付賠償、支付公庫和義務勞務這三項,都必須徵得您的同意才能附帶
  • 矯治與預防: 例如完成戒癮治療、心理諮詢等(針對毒品、酒駕等特定案件),或保護被害人安全、預防再犯的必要命令(例如參加法治教育課程、禁止特定行為等)。

緩起訴會被撤銷嗎?這些情況要特別注意!

緩起訴不是拿到了就高枕無憂,如果您沒有好好把握,檢察官是可以撤銷原處分,讓案件重新回到偵查或起訴階段的。這時,您之前所做的努力(例如賠償、勞務)是不能要求返還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的規定,常見的撤銷情況有三種:

  1. 緩起訴期間內又故意犯了重罪: 也就是在緩起訴期間,您又故意犯了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並且被檢察官起訴。
  2. 緩起訴前的舊案被判刑: 指的是您在緩起訴前,就已經犯了其他罪,只是在緩起訴期間內才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確定。
  3. 沒有遵守或履行緩起訴的條件: 這是最常見的撤銷原因,例如您無故不進行義務勞務、不按時繳納賠償金,或沒有完成規定的治療課程等。

真實案例分享:別讓機會溜走!

為了讓您更清楚緩起訴的重要性,我們來看看兩個實際發生的案例:

案例一:義務勞務沒做完的教訓

小陳因為一時糊塗,牽涉到一件詐欺案件,檢察官考量他是初犯,給了他一個緩起訴的機會,條件是提供100小時的義務勞務。這對小陳來說是個大好機會,只要好好完成,就能免除牢獄之災。

然而,小陳卻沒有珍惜。在緩起訴期間,他只做了16小時的義務勞務後就怠惰了,不再去履行。結果可想而知,檢察官發現他沒有依照約定完成,便撤銷了小陳的緩起訴處分,並將他起訴到法院。

法院審理後,雖然最終判小陳有罪並給予緩刑,但法官特別強調,因為小陳沒有履行緩起訴條件,導致檢察官撤銷處分,這對那些誠實履行條件的人不公平。因此,法院在判決緩刑時,反而要求小陳必須完成原緩起訴時的100小時義務勞務,並且還要接受法治教育。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檢察官給的機會,一定要好好把握,否則後果可能更嚴重

案例二:緩起訴期間又犯錯

阿華因為酒駕被抓,檢察官同樣給了他緩起訴的機會,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和參加一場酒駕防制教育。阿華雖然按時完成了這些條件,看似一切順利。

但就在緩起訴期間內,阿華卻又再次酒駕被查獲。這次,檢察官毫不猶豫地撤銷了阿華的緩起訴處分,並將他起訴。法院也支持檢察官的決定,因為阿華在緩起訴期間內故意再犯了有期徒刑以上的罪(酒駕),完全符合撤銷緩起訴的條件。這個案例提醒我們,緩起訴的寬容是建立在您不再犯錯的基礎上

初犯被告,我該怎麼做?

如果您獲得了緩起訴處分,恭喜您!這代表司法給了您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請務必做到以下幾點,才能順利通過考驗:

  • 充分理解所有條件: 在簽署緩起訴處分書前,務必仔細閱讀每一個條件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以及如果沒有履行會有什麼後果。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問清楚!
  • 積極主動履行義務: 一旦緩起訴確定,請立即並積極地去完成所有要求的事項,例如按時繳費、參加活動、提供勞務或接受治療。切勿拖延或抱持僥倖心態。
  • 妥善保存所有證明: 無論是繳費收據、義務勞務時數證明、治療證明或悔過書等,所有能證明您已履行的文件都要妥善保存,以備日後查核。
  • 及時溝通與反映: 如果您在履行過程中遇到任何困難(例如經濟困難無法賠償、生病無法進行勞務等),請務必立刻聯繫負責監督的觀護人或原偵查股檢察官說明情況,尋求變通或協助,千萬不要自行中斷履行,以免被誤會為惡意不履行。

結論:把握機會,重啟人生

緩起訴處分是司法體系給予初犯被告的一份寬容與信任。它不僅能讓您免於牢獄之災,避免留下前科,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個讓您反省、學習並重新融入社會的寶貴機會。請務必珍惜這份機會,認真履行所有條件,展現您的悔意與改過決心。只要您積極面對,就能順利度過考驗,開啟人生的新篇章!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緩起訴會留下案底嗎?

A: 不會。緩起訴處分並不是有罪判決,只要您在緩起訴期間內遵守所有條件,並且沒有被撤銷,案件就會被視為終結,您就不會留下前科紀錄。這也是緩起訴最大的優點之一。

Q: 如果我沒錢支付緩起訴要求的賠償金或公庫金,該怎麼辦?

A: 遇到經濟困難時,千萬不要自行放棄或置之不理。您應該立即聯繫負責監督的觀護人或原偵查股檢察官,說明您的財務狀況,看是否能申請分期付款、延期繳納,或者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例如是否能用更多的義務勞務來替代部分金錢)。重要的是要主動溝通,展現您的誠意。

Q: 緩起訴期間,我需要向誰報到或接受監督?

A: 通常,緩起訴處分會指定您向檢察署的觀護人報到,觀護人會定期追蹤您履行緩起訴條件的進度。例如義務勞務的時數、治療的參與情況等。觀護人也會是您在履行期間遇到問題時,可以諮詢和反映的對象。請務必按照觀護人的指示進行。

Q: 毒品案件的緩起訴有什麼特別之處?

A: 針對施用毒品案件,檢察官可以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給予附帶「完成戒癮治療」等處遇措施的緩起訴處分,而非直接聲請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這提供了一個讓您在社區中接受治療、回歸正常生活的機會。但若未完成治療或再犯,緩起訴仍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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