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被告家屬,
當您的家人獲得檢察官的「緩起訴處分」時,想必心頭會鬆一口氣,這代表著案件暫時可以不用進入法院審判程序。然而,緩起訴並非一勞永逸,它附帶了特定的條件,一旦違反,就可能面臨「緩起訴被撤銷」的後果。這時,您和家人可能會感到焦慮與不安,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別擔心,律點通理解您的心情。這篇文章將為您詳細解析緩起訴撤銷的法律規定、可能發生的情況,並透過生活化的案例,讓您更清楚地了解如何應對。
什麼是「緩起訴」?給予被告自新的機會
「緩起訴處分」是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對於一些情節較輕微的案件,給予被告一個附帶條件的暫緩起訴機會。這就像是一份「考驗期」,只要被告在一定期間內(通常為一年或兩年)好好表現,遵守檢察官所附的條件,例如向被害人道歉、支付賠償金、提供義務勞務,或是完成戒癮治療等,案件最終就會以不起訴結案,不用進入法院審判,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它的目的,就是希望給被告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為什麼緩起訴會被撤銷?這三種情況最常見
檢察官之所以撤銷緩起訴處分,通常是發現被告沒有遵守「考驗期」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的規定,有以下三種主要情況: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 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三、違背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各款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簡單來說,這三種情況是:
1. 考驗期內「又」犯了較重的罪
如果您的家人在緩起訴的期間內,又故意犯下其他比較嚴重的罪(法律規定為「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而且檢察官已經針對這個新犯的罪提起公訴,那麼原來的緩起訴就可能被撤銷。這表示,國家給予的自新機會被辜負了。
2. 緩起訴前的舊案,在考驗期內被判刑
有時候,被告在獲得緩起訴處分之前,可能就已經犯了其他罪,只是當時還在偵查或審理中。如果這個「舊案」在緩起訴期間內被法院判決有罪,而且判的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即使這個舊案的犯罪時間點在緩起訴之前,原來的緩起訴處分仍然可能被撤銷。
3. 沒有遵守緩起訴時檢察官要求的條件
這是最常見的撤銷原因。檢察官在給予緩起訴時,會要求被告履行一些事項,例如:
- 沒有按時支付賠償金給被害人。
- 沒有完成指定時數的義務勞務。
- 沒有配合完成戒癮治療或心理諮商等。
只要被告沒有依照約定完成這些事項,檢察官就可能撤銷緩起訴。
緩起訴撤銷的實務情境:實際案例讓您更明白
為了讓您更具體了解緩起訴撤銷的影響,我們來看兩個實際可能發生的情境:
情境一:撤銷通知書晚到,緩起訴還有用嗎?
小陳因為一時不察發生交通意外,檢察官給了他緩起訴,條件是向受害者道歉並支付一筆賠償金。小陳在緩起訴期間內,因為一時衝動又與人發生肢體衝突,被檢察官針對這件新案提起公訴。原承辦檢察官得知後,決定撤銷小陳的緩起訴處分,並在緩起訴期間屆滿前,就將撤銷的決定對外公告。然而,撤銷處分書因為郵務問題,直到緩起訴期滿後才送到小陳手上。小陳的家人擔心,這樣是不是就代表緩起訴沒有被撤銷成功?
律點通解析: 根據最新的法院見解,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的效力,並不是以撤銷通知書送達給被告的時間點來判斷,而是以檢察官在緩起訴期間內,就已經「對外表示」撤銷的意思時就生效了。所以,即使撤銷處分書晚到,只要檢察官在期間內就已經公告或做出撤銷決定,那麼緩起訴仍然是合法被撤銷的。這表示,原來的案件將會繼續偵查或起訴,小陳的家人還是要面對後續的法律程序。
情境二:緩起訴被撤銷了,之前賠的錢還能追回來嗎?
王先生的兒子因為過失傷害獲得緩起訴,條件是必須賠償被害人一筆醫藥費。王先生的兒子雖然付了一部分錢,但後來卻因為經濟困難,剩下的款項就沒有再支付了。結果,檢察官撤銷了緩起訴處分,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王先生的兒子最後也被判了刑。這時候王先生很疑惑,之前已經賠給被害人的錢,是不是可以因為緩起訴被撤銷,就跟被害人要回來呢?
律點通解析: 答案是「不行」。根據法律規定,當緩起訴處分被撤銷時,被告已經履行(也就是已經支付)的部分,是不能要求被害人返還的。這是因為緩起訴處分是一種公法上的受益處分,當其被取消時,之前已經完成的義務並不會因此而作廢。至於還沒支付的部分,被害人就不能再拿緩起訴處分來要求強制執行了,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來追討。所以,王先生之前賠給被害人的錢,是無法要回來的。
緩起訴撤銷後的法律後果
一旦緩起訴處分被合法撤銷,原來的案件就會「恢復偵查或起訴」。這表示:
- 案件將重新啟動: 檢察官會對原來的案件繼續進行偵查,或直接提起公訴,將案件移送到法院進行審判。
- 可能面臨審判與判刑: 如果案件被起訴,您的家人將需要在法院面對審判,並可能被判處刑罰,留下前科紀錄。
- 已履行部分無法返還: 如同情境二所解釋,之前為了緩起訴而支付的賠償金、完成的義務勞務等,都無法要求返還或賠償。
被告家屬應如何應對?
面對緩起訴可能被撤銷的情況,被告家屬可以留意以下幾點,積極協助您的家人:
- 務必嚴格遵守緩起訴條件: 提醒您的家人,檢察官所附的每一個條件,無論是金錢賠償、義務勞務,還是戒癮治療,都必須按時、按規定完成。這是最根本也最重要的。
- 避免在期間內再犯: 在緩起訴期間內,絕對要避免再犯任何犯罪,特別是故意犯下較重的罪行。這會直接導致緩起訴被撤銷。
- 留意其他案件進度: 如果您的家人在獲得緩起訴前,還有其他案件正在偵查或審理中,請務必密切關注這些案件的進度,因為一旦這些舊案在緩起訴期間內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也會影響到緩起訴。
- 確保司法文書送達無誤: 務必確保檢察署或法院能正確送達任何法律文書。如果居住地址有變更,請務必及時告知相關單位,以免錯過重要的通知,特別是撤銷緩起訴處分書。
- 及時尋求專業協助: 若收到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應立即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撤銷事由是否合法、有無聲請再議之空間,並準備後續訴訟程序。
結語
緩起訴處分是司法給予被告一個自新、避免進入審判程序的寶貴機會。作為被告家屬,了解緩起訴的相關規定,特別是撤銷的條件與後果,至關重要。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和家人更清晰地認識這個法律程序,並能在必要時,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共同度過難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緩起訴」?它對我的家人有什麼好處?
A: 緩起訴是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對符合條件的案件,給予被告一個附帶條件的「考驗期」。好處是只要您的家人在指定期間內遵守條件(例如賠償、勞務、戒癮治療等),案件就不會進入法院審判,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給予您的家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Q: 緩起訴被撤銷最常見的原因是什麼?
A: 最常見的原因是「沒有遵守緩起訴時檢察官要求的條件」,例如沒有按時支付賠償金、沒有完成義務勞務,或沒有配合完成戒癮治療等。另外,在緩起訴期間內又故意犯下其他較重的罪,或緩起訴前的舊案在期間內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也是常見的撤銷原因。
Q: 如果緩起訴被撤銷了,之前已經支付給被害人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A: 很抱歉,不能。根據法律規定,當緩起訴處分被撤銷時,您的家人已經履行(也就是已經支付)給被害人的部分,是不能要求返還或賠償的。這部分款項會被視為已經完成的義務。
Q: 如果收到撤銷緩起訴的通知書,但緩起訴期間已經過了,這樣還算數嗎?
A: 根據目前法院的見解,只要檢察官在緩起訴期間屆滿前,就已經「對外表示」撤銷的決定(例如公告),即使撤銷通知書在期間後才送達給您的家人,緩起訴仍然是合法被撤銷的。這表示,原案件將會繼續偵查或起訴。
Q: 我的家人對於撤銷緩起訴的決定有異議,可以怎麼辦?
A: 如果您的家人認為檢察官撤銷緩起訴的決定不合法或有誤,可以在收到撤銷處分書的十天內,向原檢察署的檢察長聲請「再議」。這是一個保障被告權益的程序,讓上級檢察署重新審查撤銷的決定是否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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