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正為違反保釋/保護管束條件而焦慮?
當您獲得「保釋」或處於「保護管束」期間,這代表司法機關給予您一個在社會上行動的機會。然而,這並非毫無限制,您必須遵守特定的條件。一旦這些條件被違反,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後果。究竟會發生什麼事?又該如何應對?讓律點通為您一次說清楚。
什麼是「保釋」與「保護管束」?
在台灣,我們常說的「保釋」,在法律上稱為「停止羈押」。這是指法院或檢察官,在考量您的案件狀況後,暫時解除對您人身自由的限制,讓您在訴訟期間可以回到社會。為了確保您能配合偵查或審判程序,並防止您逃亡、串證或再犯,通常會附帶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可能包括:
- 定期報到:例如每週或每月到指定機關報到。
- 限制住居或活動區域:限制您居住的地址或活動範圍。
- 禁止接觸特定人士:例如案件的被害人、證人或共犯。
- 交付護照:限制您出境,防止逃亡。
- 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如電子腳鐐等。
《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經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有必要者,得定相當期間,命被告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定期向法院、檢察官或指定之機關報到。…八、其他經法院認為適當之事項。…違背法院依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應遵守之事項者,得逕行拘提。」
而「保護管束」則是一種保安處分,通常會附隨在緩刑或假釋期間。它的目的是對您進行監督與輔導,避免您再犯。保護管束的常見條件包括:
- 保持善良品行:不與素行不良之人往來。
- 服從檢察官或觀護人命令:例如按時報告生活狀況。
- 非經許可不得離開受保護管束地:若要離開超過一定天數,需經核准。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內,應遵守左列事項:一、保持善良品行,不得與素行不良之人往還。二、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之命令。三、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或告發人尋釁。四、對於身體健康、生活情況及工作環境等,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一次。五、非經執行保護管束者許可,不得離開受保護管束地;離開在十日以上時,應經檢察官核准。」
違反條件,您將面臨什麼?
一旦違反上述條件,後果可能非常嚴重,輕則被警告,重則可能重新失去自由,甚至原先的判決結果都可能被撤銷。
1. 重新羈押與保證金沒入
如果您違反了停止羈押(保釋)的條件,例如未按時報到或限制出境卻擅自離境,法院或檢察官可能會認為您有逃亡、串證或再犯的風險,進而:
- 逕行拘提:直接派人將您拘提到案。
- 重新裁定羈押:將您重新關押,直到訴訟程序結束。
- 保證金沒入:您當初繳納的保證金,可能會被法院裁定沒入國庫,無法退還。
特別是在某些特定案件,例如家庭暴力案件,法律對違反條件的處理更為嚴格: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2條:「被告違反檢察官或法院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所附之條件者,檢察官或法院得撤銷原處分,另為適當之處分;其有繳納保證金者,並得沒入其保證金。被告違反檢察官或法院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所定應遵守之條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偵查中檢察官得聲請法院羈押之;審判中法院得命羈押之。」
2. 撤銷緩刑、保護管束或假釋
如果您正處於緩刑或假釋的保護管束期間,違反條件且情節重大,將面臨以下後果: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3:「受保護管束人違反前條各款情形之一,情節重大者,檢察官得聲請撤銷保護管束或緩刑之宣告。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者,如有前項情形時,典獄長得報請撤銷假釋。」
- 撤銷緩刑:您原先被暫緩執行的刑期將被撤銷,您必須入監服刑。
- 撤銷假釋:您將被撤銷假釋,回到監獄繼續執行剩餘的刑期。在假釋期間,若「故意再犯罪」且被判刑確定,更是會直接導致假釋撤銷。
真實案例告訴您:別輕忽這些條件!
案例一:假釋期間的「失聯」與「新案」
小陳假釋出獄後,被要求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並保持善良品行。然而,他不僅多次未按時報到,後來甚至因涉嫌一起殺人未遂案件而遭到通緝。儘管小陳辯稱自己是因生命受到威脅才規避,且後來殺人未遂案也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法院最終仍駁回了他的異議。法院認為,小陳在保護管束期間未能保持善良品行,且未按時報到,已違反規定,因此法務部撤銷其假釋是合法的。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新案件尚未判決確定,只要您的行為違反了保護管束條件且「情節重大」(例如長期失聯或涉嫌新案),就可能導致假釋被撤銷,必須回監服刑。
案例二:疫情下的保釋條件仍需遵守
老王因涉嫌重大經濟犯罪,被法院裁定具保停止羈押,但附帶條件是每週必須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後來,老王聲請因疫情嚴峻而撤銷報到處分。檢察官對此提出抗告。法院審理後認為,定期報到是替代羈押、降低被告逃亡風險的重要手段,尤其考量老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報到可以掌握其行蹤。即使有疫情,也不應輕易撤銷這項必要的強制處分。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法院會嚴格審視保釋條件的必要性,一旦條件設定,就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可能面臨重新羈押的風險。
違反條件了,我該怎麼辦?給您的實用建議
如果您發現自己可能已經、或即將違反保釋或保護管束條件,請務必採取以下行動:
1. 立即主動溝通與說明
無論是因為生病、突發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您無法按時遵守條件(例如無法報到),請務必第一時間聯繫負責的法院、檢察官或觀護人,說明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明。切勿自行決定不遵守或直接失聯,這只會讓情況變得更糟。
2. 嚴格避免再犯
特別是對於緩刑或假釋中的您,再犯新罪(尤其是故意犯罪)將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幾乎可以確定會被撤銷緩刑或假釋,必須回監執行原先的刑期或殘刑。
3. 確實了解並遵守所有條件
請務必確保自己完全理解法院或觀護人所附帶的每一項條件,並嚴格遵守。如果您對任何條件有疑問,應主動詢問清楚。
結論
保釋和保護管束是司法給予您重獲自由或回歸社會的機會,但同時也附帶了您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這些條件,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您展現悔意、配合司法程序的重要表現。一旦違反,可能面臨重新羈押、保證金沒入、甚至撤銷緩刑或假釋的嚴重後果。請務必認真對待,切勿輕忽!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情況下會被認定為「情節重大」而撤銷保護管束或假釋?
A: 法律上並未對「情節重大」有統一的明確定義,但實務上會根據個案具體判斷。常見會被認定為情節重大的情況包括:多次且長期未按時報到且觀護人訪查無著、再犯新罪(特別是故意犯罪)、對被害人或證人尋釁滋事、違反限制住居或出境命令導致失聯等。簡單來說,任何嚴重影響司法監督或社會安全的行為,都可能被認定為情節重大。
Q: 違反保釋條件,我繳交的保證金一定會被沒收嗎?
A: 不一定所有情況都會被沒收,但風險非常高。保證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您遵守停止羈押的條件。如果您違反條件,導致法院重新裁定羈押或您有逃亡事實,法院通常會裁定將保證金沒入國庫。特別是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特殊法律中,對於違反所附條件,更是明確規定得沒入保證金。因此,務必遵守條件,避免保證金被沒收。
Q: 如果我因為生病或突發事故,無法按時報到或遵守特定條件,該怎麼辦?
A: 遇到這種情況,最重要的是「立即」和「主動」聯繫。請務必在第一時間向負責您的法院、檢察官或觀護人說明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明(例如醫生診斷證明、事故證明等)。切勿自行決定不報到或失聯,否則會被視為惡意違反,導致更嚴重的後果。主動溝通並提出正當理由,通常能獲得諒解或給予補救機會。
Q: 我假釋中再犯了新罪,但還沒被判刑確定,假釋會被撤銷嗎?
A: 即使新罪尚未判決確定,您的假釋仍可能被撤銷。根據《保安處分執行法》的規定,假釋中受保護管束者若違反條件且情節重大,典獄長可報請撤銷假釋。這包括您因涉嫌新罪而遭通緝、未按時報到、或行為已明顯違反保護管束的善良品行要求等。假釋撤銷是一種司法行政處分,不以新案判決有罪確定為唯一要件,只要有事實足認您嚴重違反保護管束義務,就可能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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