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言語威脅被告必看:恐嚇罪法律解析與應對策略

言語威脅被告必看:恐嚇罪法律解析與應對策略

律點通
2025-06-22
5分鐘
刑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
LINE

收到言語威脅指控?別慌!律點通帶您釐清法律責任與應對之道

當您被指控涉及「言語威脅」或「恐嚇」,內心想必充滿不安與疑惑。在台灣,這類行為可能觸犯刑事法律,甚至引發民事賠償責任。身為「律點通」,我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解析相關法條、構成要件,並透過實際案例,幫助您理解身為被告時可能面臨的狀況,以及如何沉著應對。

釐清指控:我的行為可能觸犯了哪些法律?

在台灣,單純的言語威脅最常涉及的是「恐嚇危害安全罪」。如果言語伴隨了肢體動作,甚至造成對方身體受傷,則可能額外構成「傷害罪」。此外,無論是恐嚇或傷害,都可能產生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1. 刑事責任:恐嚇危害安全罪

恐嚇危害安全罪是許多言語威脅案件的核心。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調整)」

這條法律主要針對的是「預告惡害」的行為。簡單來說,就是您透過言語、文字、簡訊或其他方式,向對方預告將對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造成不利影響,且這種預告足以讓對方感到害怕、覺得自身安全受到威脅。

重要概念提醒:

  • 惡害通知: 不限於口說,訊息、信件、甚至某些手勢都可能算。內容必須是足以讓人感到不安的「壞事」。
  • 致生危害於安全: 這點最關鍵!法律上不要求您真的有去加害對方,也不要求對方真的受到客觀上的損害。只要對方因為您的言語而「心生畏懼」,感到「不安全」,就可能符合這個要件。法院會依「社會一般觀念」來判斷,就算對方當下表現強硬,但事後立即報警,仍可能被認定心生畏懼。

2. 刑事責任:普通傷害罪

如果您的言語威脅伴隨著肢體動作,並造成對方身體上的損傷,就可能構成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傷害罪的判斷相對直接,只要有實際造成對方身體外傷(如瘀青、擦傷)或健康受損(如因此罹患身心疾病),就可能成立。

3. 民事責任: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除了刑事責任,您的行為也可能導致民事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表示,如果您的恐嚇或傷害行為侵害了對方的身體權、健康權、自由權、名譽權等,導致對方有財產損失(如醫藥費)或精神痛苦,對方都可以向您請求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慰撫金的金額會考量雙方的身分、經濟狀況、行為嚴重程度等因素。

實務案例解析:法官如何判斷「言語威脅」?

或許您會想,我只是氣頭上說了幾句氣話,真的會這麼嚴重嗎?以下透過兩個虛擬案例,讓您更了解法院的判斷邏輯:

案例一:氣話變恐嚇?LINE訊息的殺傷力

小張因為與同事小李在工作上發生爭執,一時氣憤,透過LINE傳訊息給小李,內容提到:「你這樣我早就要打你揍你了」、「我真的想揍你」。小李收到訊息後心生畏懼,立即報警提告。

法院怎麼看? 法院認為,雖然小張沒有實際動手,但這些文字明確含有傷害身體的意圖,考量當時的衝突背景與對話內容,客觀上已足以讓小李感到害怕、不安全。即使小張辯稱只是情緒發洩,沒有真的要動手,法院仍認定其行為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啟示: 即使是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的「氣話」,只要內容足以讓對方產生畏懼,就可能構成恐嚇罪。您的「本意」不一定能完全免責,法院更看重「客觀上是否足以使人畏懼」。

案例二:家庭爭執中的言語,難以認定的恐嚇

老王與成年女兒小花長期關係不睦。某次爭吵中,老王對著在場的另一個家人說:「我揍下去喔」、「我要打她打她一個還不容易,兩拳我就打死了,也不會判死刑,我去關還他媽可以吃的勒」。小花事後提告老王恐嚇。

法院怎麼看? 法院最終判決老王無罪。對於「我揍下去喔」部分,法院認為小花的心生畏懼主要來自於過往的肢體暴力經驗,而非老王當下的言語。對於「兩拳我就打死了」部分,法院認為這些話僅限於老王與另一家庭成員之間的對話,語氣多屬自怨自艾、氣憤下的牢騷,且老王並未刻意讓不在場的小花聽聞。因此,難以認定老王有惡害通知小花,使其心生畏懼的故意。

啟示: 在某些特定情境,例如家庭內部爭執中,言語的上下文、傳達對象、以及是否刻意讓被害人知悉,都會影響法院對「惡害通知」及「致生危害於安全」的認定。並非所有帶有威脅性的言語都會被認定為犯罪。

身為被告,我該如何應對?

如果您不幸成為言語威脅或傷害案件的被告,以下是一些實用的建議:

  • 控制情緒,避免衝突升級: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無論當下情緒多麼激動,切勿再口出惡言或動手,以免讓情況更糟。
  • 了解法律後果,正視問題: 恐嚇與傷害都可能面臨刑事處罰,並需承擔民事賠償。提早了解可能面臨的責任,有助於您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 積極尋求和解可能: 若爭議已發生,積極與對方溝通,尋求和解是降低法律責任,甚至爭取緩起訴或減輕刑度的有效途徑。和解的態度和誠意,在訴訟中往往能為您爭取到有利的空間。
  • 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如果您認為自己沒有恐嚇意圖,或者對方的指控與事實不符,應盡可能收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例如對話紀錄的完整上下文、現場錄音、證人證詞等,以證明您的本意或當時的情境。

結語:冷靜面對,釐清真相

面對言語威脅的指控,壓力肯定不小。但請記住,保持冷靜、釐清事實、積極應對,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了解法律的構成要件,有助於您判斷自身行為的風險,並在必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只是氣頭上說了氣話,真的會構成恐嚇罪嗎?

A: 即使是氣話,如果其內容足以讓一般人感到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受到威脅,並因此心生畏懼,就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會綜合考量言語內容、當時的時空背景、以及社會一般觀念來判斷,您的主觀意圖(是否真的想加害)並非唯一考量。建議避免在情緒激動時口出惡言。

Q: 恐嚇罪一定要有實際的傷害發生嗎?

A: 不,恐嚇危害安全罪不以實際發生傷害為必要。其構成要件是「致生危害於安全」,這指的是被害人因恐嚇而心生畏懼,產生不安全感。即使沒有任何肢體衝突或財產損失,只要言語足以讓對方感到害怕,就可能成立。

Q: 如果對方說他們心生畏懼,但我根本沒那個意思,法院會怎麼判斷?

A: 法院在判斷「致生危害於安全」時,會綜合考量被害人的主觀感受與客觀標準(社會一般觀念)。如果您的言語並非直接針對被害人,或被害人的畏懼與您的言語無關,或者您的言語僅為情緒發洩且未刻意讓對方聽聞,則可能不構成犯罪。這需要您提出證據來證明當時的實際情況與您的本意。

Q: 言語威脅和肢體威脅同時發生,法律上會怎麼處理?

A: 言語威脅和肢體威脅是不同的行為,可能分別構成不同的罪名。例如,言語上威脅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而伴隨的肢體動作導致對方受傷則可能構成傷害罪。兩者若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法院可能會分別論罪。同時,這些行為也會導致民事上的侵權責任,對方可請求精神慰撫金及其他損害賠償。

Q: 如果我被提告民事賠償,我該怎麼辦?

A: 若被提告民事賠償,首先應釐清對方請求的項目與金額。您有權利針對對方提出的損害(如醫療費、精神慰撫金)進行抗辯。積極尋求和解是降低賠償金額的有效方式,您可以嘗試與對方協商,或透過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同時,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例如證明對方傷勢輕微或精神痛苦程度不高的證據,以爭取合理的賠償金額。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