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重傷害案件精神賠償:被告方如何應對與理解潛在責任

重傷害案件精神賠償:被告方如何應對與理解潛在責任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民事賠償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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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害案件被告,您對精神賠償了解多少?

當您不幸捲入重傷害案件,除了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上的「精神賠償」請求,往往是讓許多被告感到最困惑、也最擔憂的部分。這筆金額沒有明確的計算公式,卻可能成為沉重的負擔。究竟法院是如何判斷精神賠償的?哪些因素會影響金額高低?身為被告,您又該如何理解並應對?

「律點通」將帶您一探究竟,幫助您釐清重傷害案件中精神賠償的法律依據與實務運作。

一、精神賠償的法律基礎:侵權行為與慰撫金

精神賠償,在法律上稱為「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它的核心在於彌補被害人因身體或心理傷害所承受的痛苦,而非實質的財物損失。這主要依據《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規定。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的成立

這是所有民事損害賠償的總則性規定。當您的行為,不論是故意或過失,侵害了他人的身體或健康權利,導致他人受損,就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必須負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只要您的行為造成了被害人的傷害,且這個傷害是可歸責於您的,您就需要負責。

《民法》第195條:精神慰撫金的直接依據

這條法規是被害人請求精神賠償的直接依據。它明確指出,即使受到的不是財物損失,但只要身體、健康等權利受損導致精神痛苦,就能請求一筆「相當」的金額。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代表,即便您已經賠償了醫療費用等實際支出,被害人仍可因精神上的痛苦(例如恐懼、焦慮、失眠、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向您請求精神慰撫金。

二、法院如何認定精神慰撫金金額?

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公式,法院會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的「自由心證原則」,綜合考量案件的所有情況來酌定一個「相當」的金額。這也是最難預測的部分。

法院主要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 加害程度: 您的行為造成傷害的嚴重性、手段的惡劣程度。傷害越重、手段越惡劣,賠償金額可能越高。
  • 被害人所受痛苦程度: 被害人身體傷害的疼痛程度、心理創傷(是否有憂鬱症、PTSD等診斷)、對其日常生活、工作、社交、睡眠等生活品質的具體影響。這通常需要醫療或心理鑑定報告來證明。
  • 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 法院會評估您與被害人的職業、收入、財產、社會地位等,以確保判決結果的公平合理性。
  • 其他一切情狀: 包括您犯後的態度(是否積極道歉、是否嘗試和解)、被害人是否有過失等。

三、實務案例解析:重傷害與精神賠償的金額差異

為了讓您更具體了解,我們將透過兩個匿名化的實務案例,看看法院在不同情境下如何判決精神慰撫金。

案例一:嚴重心理創傷,總賠償金額逾50萬元

阿明與小華因故發生爭執,阿明不慎將小華推倒並毆打其頭部,導致小華受有腦震盪及蜘蛛膜下出血等傷害。雖然小華身體的傷勢逐漸復原,但事後他長期出現明顯的憂鬱、焦慮及創傷後壓力症狀,經精神科醫師診斷為重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疾患,並證明這與阿明的攻擊行為有明確關聯性。小華因此向阿明請求精神賠撫金。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明的行為確實造成小華身體及心理上的嚴重創傷,對其生活造成極大影響。法院綜合考量所有損害,最終判決總賠償金額約 53萬元,其中包含對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的慰撫。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顯示,即使身體外傷看起來不那麼嚴重,但如果導致了經專業評估確認的嚴重心理創傷(如重鬱症、PTSD),且與侵權行為有明確因果關係,法院會高度重視,並核給較高的賠償金額。這提醒被告,精神損害的影響不容小覷。

案例二:輕微傷害,精神慰撫金數萬元

小李因朋友債務糾紛,與小張發生口角並動手推打。小張受有頭部外傷、臉部撕裂傷,但經急診處理後當天即離院,後續僅門診數次。診斷證明顯示其傷勢並非嚴重,臉部疤痕不明顯,視力也未受損。小張向小李請求高額精神賠償。

法院審理後,綜合考量小李與小張的社會經濟地位、小張的傷勢並不算嚴重,且對其日常生活影響不大等因素,最終核定小李應給付小張的精神慰撫金為 6萬元

律點通解析: 這個案例說明,精神慰撫金的數額與傷害的嚴重程度、對被害人生活的實際影響程度呈正相關。如果傷勢輕微,且對日常生活影響不大,即使有精神痛苦,法院核給的金額也會相對較低。作為被告,這讓您對輕微傷害案件的潛在責任有更實際的預期。

四、重傷害被告的應對策略

面對精神賠償的請求,您可以採取以下策略:

  • 積極面對與展現悔意: 若確認有侵權行為,主動表達歉意並積極溝通,有助於在法院審理時獲得較有利的評價,甚至影響被害人的求償意願。
  • 考慮和解的可能性: 在訴訟前或訴訟中,嘗試與被害人協商和解,達成賠償協議,可以避免漫長的訴訟程序及不確定的判決結果,有時甚至能以較低的金額達成共識。
  • 了解被害人的主張與證據: 仔細檢視被害人提出的醫療報告、心理評估、生活影響證明等證據,評估其主張的合理性。這些證據是法院判斷的基礎。
  • 提供自身資力證明: 法院在酌定精神慰撫金時會考量加害人的資力。適時提供相關證明,有助於法院做出符合您實際負擔能力的判斷。
  • 檢視保險理賠: 檢查您是否有相關保險(如傷害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等)可以提供理賠。這將大幅減輕您的賠償負擔。

五、結論:積極應對,理解責任

重傷害案件中的精神賠償是一個複雜但可預期的法律責任。身為被告,了解《民法》相關規定,掌握法院判斷精神慰撫金的考量因素,並透過實務案例預估潛在責任,是您有效應對的關鍵。積極面對、展現悔意、評估和解可能性,並檢視自身保險,這些都將幫助您更妥善地處理案件,將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請記住,雖然精神賠償金額由法院自由心證決定,但其背後都有具體的法律依據與實務判斷原則。理解這些,能讓您在面對訴訟時,不再感到手足無措。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精神賠償的金額是怎麼決定的?

A: 精神賠償的金額沒有固定的公式,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這包括您的加害程度、被害人所受身體與精神痛苦的嚴重性(例如是否有專業診斷的心理疾病)、被害人因此對生活品質的影響程度,以及您與被害人雙方的身分、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法院會依據這些綜合判斷,酌定一個「相當」的金額。

Q: 我如果經濟狀況不好,精神賠償會比較少嗎?

A: 您的經濟狀況是法院在酌定精神賠償金額時會考量的因素之一。雖然並非決定性因素,但法院會確保判決的金額是公平合理的,避免判決金額過高導致您無法負擔,或過低無法彌補被害人。因此,適時提供您的資力證明給法院,確實有可能影響最終的核定金額。

Q: 被害人說他很痛苦,但我看他沒什麼外傷,這樣也會被判很多錢嗎?

A: 是的,即使外傷不明顯,若被害人因您的行為導致嚴重的「精神痛苦」,例如恐懼、焦慮、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等,且這些精神痛苦經專業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評估,確認與您的侵權行為有「相當因果關係」,法院仍可能核給可觀的精神慰撫金。重點在於對被害人心理健康的實際影響程度,而非僅限於肉眼可見的傷勢。

Q: 如果我已經道歉了,還需要賠精神賠償嗎?

A: 道歉是展現悔意的重要一步,有助於緩和被害人的情緒,甚至可能影響其求償意願。然而,道歉本身並不能免除您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若您的行為確實構成侵權並造成被害人損害(包括精神痛苦),您仍需依法負賠償責任。但良好的犯後態度,確實可能在法院酌定金額時,讓您獲得較有利的考量。

Q: 我可以用和解來解決精神賠償的問題嗎?

A: 絕對可以。透過和解是解決精神賠償爭議的有效方式。在訴訟前或訴訟中,您可以嘗試與被害人協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金額。和解不僅能避免漫長的訴訟程序、節省訴訟費用,也能讓您對最終賠償金額有更高的掌握度。一旦達成和解並簽署和解書,通常就代表該案件的民事責任已經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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