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重傷害民事賠償:刑案被告如何應對精神慰撫金?

重傷害民事賠償:刑案被告如何應對精神慰撫金?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精神賠償侵權行為
LINE

面對重大刑案,除了刑事責任的追究,您可能還會面臨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尤其是「精神賠償」這部分,常常讓被告感到困惑,不知該如何理解與應對。

作為律點通,我將為您深入解析重傷害案件中,被害人請求精神賠償的法律基礎、金額評估標準,以及身為被告的您,該如何妥善應對,以降低潛在風險。

什麼是「精神賠償」?您必須知道的法律基礎

當您的行為導致他人身體或健康受到重大侵害時,除了醫療費、工作損失等財產上的賠償,被害人往往還會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俗稱的「精神慰撫金」。這背後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的基礎

首先,被害人必須證明您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這是民事求償的總體性規定: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這條文指出,只要您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了他人的身體或健康權利,就可能構成侵權行為,需要負擔賠償責任。簡單來說,被害人必須證明:

  • 加害行為:您的行為。
  • 不法性:該行為違反法律或社會常理。
  • 故意或過失:您主觀上有意為之,或因疏忽而造成損害。
  • 損害:被害人因此受有傷害。
  • 因果關係:您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損害之間有直接關聯。

《民法》第195條:精神賠償的專屬條文

當上述侵權行為成立,且侵害對象是身體、健康等重要人格法益時,被害人便能依據以下條文請求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這條文明確指出,即使被害人沒有實際的財產損失,但因為身體、健康受損而導致精神上的痛苦,也能請求賠償一筆「相當之金額」。這筆金額不是彌補財物損失,而是為了撫慰被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創傷與不適。

精神賠償金額怎麼算?法院考量哪些因素?

「精神慰撫金」並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法院在核定這筆「相當金額」時,會綜合考量多方因素,依據其「自由心證」來判斷。實務上,法院主要會參考以下幾點:

  • 您與被害人雙方的身分、地位、資力、經濟狀況:法院會衡量雙方的社會地位、職業、收入、財產狀況等,以確保賠償金額的公平性與合理性。
  • 加害行為的程度與情節:您的行為惡性程度、手段、是故意還是過失、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程度等。行為越惡劣、傷害越嚴重,賠償金額可能越高。
  • 被害人所受痛苦的程度:這是核心考量,包括傷勢的嚴重性、治療與復原時間、是否留下永久性後遺症、對日常生活與工作能力的影響,以及因此造成的心理創傷、憂鬱症等精神痛苦。
  • 其他各種情形:例如您犯後的態度、是否積極嘗試和解、是否有刑事判決等。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是法院在衡量精神慰撫金時經常引用的重要原則,強調應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來核定相當數額。

實務案例解析:從案例看法院怎麼判

案例一:小陳與阿明的車禍糾紛

小陳某日開車不慎,在路口撞傷了正在過馬路的阿明。阿明因此住院進行了多次手術,出院後還需長期休養與復健,生活起居一度無法自理,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阿明向法院請求高額的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後,考量小陳與阿明雙方的經濟狀況,並詳細評估了阿明的傷勢嚴重程度、治療過程、恢復情況及長期影響。儘管阿明請求的金額較高,但法院認為阿明確實因車禍受重傷,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因此酌定了一筆數十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這對您的啟示:即使是過失(如車禍)造成的重傷,只要導致被害人長期治療、生活受影響,且精神上承受痛苦,法院會給予相當的慰撫金。傷勢越重、對生活影響越大,賠償金額可能越高。

案例二:老張與鄰居的肢體衝突

老張與鄰居因細故發生爭執,一氣之下推倒並毆打了對方的頭部,導致鄰居腦震盪、蜘蛛膜下出血。更嚴重的是,鄰居在事件後出現了嚴重的憂鬱症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經精神科醫師診斷確認,且與這次的肢體衝突有明確關聯。鄰居因此向老張請求精神賠償。

法院根據鄰居的傷勢診斷證明,特別是精神科醫師的專業鑑定報告,認定老張的攻擊行為確實導致鄰居罹患精神疾病,精神上受有痛苦,因此判決老張需賠償一筆可觀的精神慰撫金。

這對您的啟示:身體傷害不只看外在傷勢,如果您的行為導致被害人出現精神疾病(如憂鬱症、PTSD),且經專業鑑定確認與您的行為有因果關係,那麼這類精神痛苦也會被納入精神慰撫金的賠償範圍,且金額可能不低。這強調了精神科醫療證明的重要性。

身為被告,您該如何應對精神賠償請求?

當您面臨被害人提出的精神賠償請求時,以下是您應當思考和準備的方向:

1. 釐清責任與評估損害

  • 確認侵權要件是否成立:被害人是否能充分證明您的行為具有不法性、您的主觀歸責(故意或過失)、以及您的行為與其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您可以檢視這些證據是否充分。
  • 審視被害人的損害證明:被害人將提出各種醫療證明(診斷證明、病歷、住院紀錄、精神科評估報告等)來證明其傷勢及精神痛苦程度。您應仔細審閱這些證據的真實性與關聯性。例如,被害人的精神疾病是否確實與您的行為直接相關,還是有其他既存因素?

2. 評估合理賠償金額

  • 考量自身的資力狀況:法院在酌定精神慰撫金時,會將您的經濟能力納入考量。您可以準備相關財力證明,讓法院了解您的實際負擔能力。
  • 參考類似案例判決:雖然每件個案不同,但您可以與律師討論,參考過往類似傷害程度、雙方資力背景的判決案例,來預估可能的賠償金額範圍。

3. 考慮和解的可能性

在訴訟進入冗長程序前,與被害人進行和解是常見的解決方式。和解能有效避免耗時費力的訴訟,並讓您有機會在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範圍內解決糾紛。但和解金額的協商,應充分考量所有潛在的賠償項目,包括精神賠償,並確保協議內容對您有利。

4. 注意民事請求時效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被害人「知悉」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若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同。了解這個時效,有助於您判斷案件的進展與應對策略。

結語

面對重大刑案後衍生的民事精神賠償,理解其法律基礎與評估標準至關重要。這不僅能幫助您更客觀地評估潛在的責任,也能讓您在準備應對、協商和解時,擁有更清晰的方向。請務必仔細檢視所有證據,並積極思考最適合您的應對策略。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精神賠償一定要有實際醫療證明嗎?

A: 是的,特別是精神上的痛苦,雖然是主觀感受,但法院在判斷時,會非常重視客觀的醫療證據。這包括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病歷、治療紀錄,甚至是心理衡鑑報告。這些證據能幫助法院確認精神痛苦的真實性、嚴重性以及與加害行為的因果關係。沒有這些客觀證明,請求精神賠償的困難度會大幅增加。

Q: 如果我的經濟狀況不好,賠償金額會因此減少嗎?

A: 是的,法院在核定精神慰撫金的「相當金額」時,會將雙方當事人的「資力」納入考量,這也包含了您的經濟狀況。如果您的經濟能力確實有限,法院在酌定金額時可能會有所考量,以確保判決的合理性與可行性。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關的財力證明,例如收入證明、財產清單、負債狀況等,供法院參考。

Q: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對我來說有什麼好處?

A: 和解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避免冗長且不確定的訴訟程序。一旦達成和解,雙方即可終結糾紛,您也無需再耗費時間、精力與金錢在訴訟上。此外,和解通常具有彈性,您或許可以透過協商,達成比法院判決更符合您預期的金額或賠償方式,甚至可能爭取到分期付款等條件,減輕一次性支付的壓力。和解也有助於避免未來可能的強制執行問題。

Q: 被害人說他精神很痛苦,但我認為他誇大,該怎麼辦?

A: 面對被害人聲稱的精神痛苦,您不應直接否認,而是應著重於客觀證據的審查。您可以要求被害人提供相關的精神科診斷證明、治療紀錄等,並透過您的律師要求法院對被害人進行精神鑑定,或傳喚相關醫師作證,以釐清其精神狀況的真實性、嚴重程度以及是否確實與您的行為有因果關係。如果能證明被害人的精神痛苦並非完全由您的行為引起,或有誇大之嫌,這將有助於您在訴訟中主張更合理的賠償金額。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