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醫療過失傷害責任解析:被告必讀的法律指南

醫療過失傷害責任解析:被告必讀的法律指南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醫療法律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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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律點通,理解您此刻可能正因被指控過失傷害而感到焦慮與困惑。在台灣,醫療行為被視為高度專業且具風險性,因此相關的過失傷害責任認定,有其獨特的法律標準。這篇文章將為您提供一份清晰的指南,幫助您理解法律如何判斷醫療過失,以及身為被告,您該如何應對。

醫療過失傷害:法律如何認定責任?

當醫療行為產生不如預期的結果,甚至導致病人受損時,法律會如何判斷醫事人員或醫療機構是否應負起「過失傷害」的責任呢?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核心概念和法條。

關鍵法條:《醫療法》與《刑法》

在醫療糾紛中,最關鍵的法律條文莫過於《醫療法》第82條,它明確了醫事人員和醫療機構的責任界線:

《醫療法》第82條:「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前二項注意義務之違反及臨床專業裁量之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為斷。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文告訴我們幾個重點:

  • 醫事人員的民事與刑事責任更嚴格:法律要求醫事人員的過失必須是「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才會構成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這意味著,法官會考量您在當時的專業判斷是否有超過合理範圍。這是一個重要的保護機制,因為醫療行為本身就充滿不確定性。
  • 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相較之下,醫療機構僅需「故意或過失」就可能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需考量「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
  • 判斷標準:無論是注意義務還是專業裁量,其判斷基準都是「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

此外,若涉及刑事責任,《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或「業務過失致死罪」也會被引用。

法律概念解析:過失的認定與因果關係

要構成醫療過失,通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注意義務違反:您在執行醫療業務時,沒有做到一個專業醫事人員在當時當地應有的謹慎與注意。這是一個「善良管理人」的標準。
  • 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這是《醫療法》修正後新增的要件,它承認醫療的複雜性。即使結果不理想,只要您的專業判斷在合理的範圍內,就不會輕易被認定為過失。法院會更看重您實施醫療的「過程」,而非單純的「結果」。
  • 損害發生:病人確實因您的醫療行為而受到身體、健康上的實質損害或甚至死亡。
  • 因果關係:您的過失行為與病人的損害之間,必須存在「相當因果關係」。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您的過失行為,依客觀情況判斷,通常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損害。這往往是醫療糾紛中最難證明的部分。

在訴訟中,原則上是由主張您有過失的一方(病人或家屬)負擔舉證責任,但實務上會要求醫療機構提供完整病歷資料,並會函請「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專業鑑定,其鑑定意見對法院的判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實務案例解析:過失與否的判斷

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案例,來看看法院是如何判斷醫療過失的:

案例一:牙科植牙不慎導致傷害,醫師被判有過失

想像一位牙醫師,在第一次植牙未成功後,未充分評估病人骨骼狀況及傷口復原情形,便急於再次植入植體,結果導致植體滑入病人左上顎鼻竇內無法取出,讓病人聽力受損、說話有回音。

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位醫師在重新植入植體前,未依醫療準則評估病人的骨骼條件,貿然植入,確實違反了應有的注意義務,具有過失。由於此過失行為與病人因此受到的聽力及說話回音傷害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醫師被判需負起刑事責任(業務過失致傷害罪)。

案例二:脊椎手術後出現併發症,醫師被判無過失

另一位醫師為病人進行脊椎手術,術後卻出現急性神經症狀。病人認為醫師有過失,但經過專業鑑定,發現病人的症狀與術前長期神經壓迫及術後急性神經發炎腫脹有關,且醫師在手術過程與術後處置均符合當時醫療常規,也已盡到告知義務。

法院最終判決醫師無過失。此案強調了醫療行為本身就是「可容許的危險行為」,不能單純以手術結果不如預期來論斷過失。只要醫師的處置符合專業判斷和常規,即使結果不佳,亦不必然構成過失。

身為過失傷害被告,您該如何應對?

面對過失傷害的指控,以下是您可以採取的實務應對建議:

  • 妥善保存所有醫療紀錄與文件:從病歷、檢查報告、影像、用藥紀錄到護理紀錄,這些都是證明您醫療行為合法合規的關鍵證據。務必確保病歷記載詳盡、即時且客觀,能重現當時的醫療過程。
  • 理解「醫療常規」與「專業裁量」 :法院判斷過失,關鍵在於您的處置是否符合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與水準,以及是否逾越了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的範圍。您需要思考並說明,您的每個決策與步驟,在當時情境下,為何是專業且合理的。
  • 釐清因果關係:對方必須證明您行為上的過失,與病人受到的損害之間有直接的「相當因果關係」。如果損害是疾病本身進程、病人體質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而非您的過失所致,這將是重要的抗辯點。
  • 善盡「告知說明義務」 :確保您在醫療前已向病人或其家屬充分說明病情、治療計畫、潛在風險及其他治療選項,並留下紀錄(例如簽署的知情同意書)。這能證明您已盡到應有的注意。

結論

面對過失傷害的指控,理解法律如何認定責任是您應對的基石。台灣的法律在保護病患權益的同時,也考量到醫療行為的專業性與風險性。請記住,法院會審慎檢視您醫療行為的每個環節,並透過專業鑑定意見,判斷您是否確實存在過失,以及該過失是否導致了損害。透過充分準備與對法律的理解,您將能更有信心地面對挑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醫療過失的「過失」具體指的是什麼?

A: 在醫療領域,「過失」不單指結果不如預期,而是指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未能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這包括未能遵守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或是在專業判斷上「逾越了合理臨床專業裁量」。例如,明知某處置有高風險卻未告知,或未依標準程序操作導致不必要傷害。

Q: 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意見對我的案件有多重要?

A: 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意見在醫療糾紛訴訟中扮演著極為關鍵的角色。法院通常會高度尊重並採納其專業判斷,作為認定您是否有醫療過失及因果關係的重要依據。因此,了解鑑定結果,並針對其內容進行抗辯或說明,至關重要。

Q: 如果我已經盡力了,但病人還是有不好的結果,會被判過失傷害嗎?

A: 不一定會。台灣法律強調判斷醫療過失的重點在於醫療行為的「過程」是否符合專業標準,而非單純以「結果」論斷。如果您的處置符合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水準,並未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即使結果不盡理想,也不必然構成過失。重要的是證明您已善盡注意義務。

Q: 我該如何證明我沒有過失?

A: 您需要提出證據證明您的醫療行為符合專業標準。這包括:詳盡的病歷紀錄(證明處置過程、用藥、病人反應、告知內容等)、符合醫療常規的處置證據、以及病人或家屬簽署的知情同意書。這些文件能幫助證明您已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和告知義務。

Q: 如果對方無法證明我的過失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我就可以免責嗎?

A: 是的,因果關係是構成過失傷害責任的必要要件之一。即使對方能證明您有過失,但如果無法證明您的過失行為與病人所受的損害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即若無該過失,依客觀情況通常不會發生此損害),您就不會被認定負擔過失傷害的責任。這是訴訟中常被爭執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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