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醫師醫療訴訟自保:過失傷害與法律責任解析

醫師醫療訴訟自保:過失傷害與法律責任解析

律點通
2025-06-21
5分鐘
刑事醫療法律醫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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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被告,您為何被捲入訴訟?

身為醫師,您全心投入拯救生命、減輕病痛的志業,但突如其來的醫療糾紛與訴訟,卻可能讓您感到茫然與不安。當病人或家屬認為醫療結果不理想,並將矛頭指向「醫療過失」時,您該如何理解法律的判斷標準?又該如何應對?

本文將以「律點通」的專業視角,為您深度解析台灣醫療糾紛中「過失傷害」責任的法律脈絡,從法條依據、核心概念到實務案例,一步步帶您釐清,助您在面對訴訟挑戰時,更能掌握自身權益與應對之道。

醫療過失:法律如何定義?

醫療糾紛的核心往往圍繞在「醫療過失」的認定。這並非單純的醫療結果不佳,而是指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未盡其應盡的「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導致病人受有損害。

法律依據:您的責任邊界

在台灣,醫療過失責任主要依據《醫療法》及《民法》相關規定來判斷。其中,《醫療法》第82條是醫療糾紛責任認定的核心:

《醫療法》第82條第2項:「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醫療法》第82條第3項:「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這兩項條文明確區分了民事與刑事責任的認定標準:

  • 民事責任: 只要您有「故意」或「過失」(違反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造成病人損害,就可能需負損害賠償責任。這包括醫療費用、勞動能力損失等財產上損害,以及精神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
  • 刑事責任: 對於因過失致病人死傷的情況,法律要求更嚴格的標準,必須是「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才會構成刑事責任。這意味著,刑事追訴的門檻高於民事賠償。

判斷是否違反注意義務或逾越專業裁量,法院會考量「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

此外,《民法》相關規定也會應用:

  • 《民法》第184條:當您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病人可依此請求損害賠償。
  • 《民法》第188條:若您受僱於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對您在執行業務時所造成的損害,原則上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 《民法》第193條第1項: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條文處理因身體或健康受損所衍生的財產上損害,例如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因無法工作而損失的薪資等。若因此導致勞動能力減損或生活上產生額外需求,加害人就需賠償。此外,第二項也提到,法院可以依被害人的請求,裁定加害人定期支付賠償金,但若加害人能證明有支付能力,也可要求提出擔保。

  • 《民法》第195條第1項:當醫療過失導致病人身體或健康受損時,病人可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彌補非財產上的痛苦。

核心概念:理解法律的判斷思維

  1. 醫療過失 (Medical Negligence): 除了上述定義,其關鍵在於醫師是否達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的標準,也就是是否具備其專業領域的知識、技能,並依當時的醫療水準,為病人提供適當的診斷與治療。
  2. 相當因果關係 (Proximate Causation): 即使有醫療過失,也需證明您的過失行為與病人的損害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意思是,依經驗法則,有此過失行為,通常會發生此種損害。若損害是因病人自身疾病進程、特殊體質或不可預見因素所致,則可能不認定有因果關係。
  3. 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在醫療訴訟中,法院通常會委託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鑑定。其鑑定意見對法院判斷您是否有過失,以及過失與損害間有無因果關係,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實務案例:從故事中學習

法律條文可能抽象,但真實案例能讓您更具體地理解「過失」的認定。

案例一:手術後處置不當引發重症

情境故事: 陳醫師替一位輸尿管結石的病患進行手術,術後病患出現血尿,後因排尿困難再次入院,被診斷為膀胱內有血塊阻塞。陳醫師在後續的處置中,於膀胱鏡手術清除血塊時,不慎觸破了病患膀胱,導致腹腔感染,進而引發敗血症。後續為止血進行的動脈栓塞,又造成病患膀胱排尿功能永久喪失與跛行。病患因此提告,認為陳醫師在手術操作及術後處理上均有過失。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陳醫師在手術沖洗血塊時觸破膀胱,並在後續處置上未能善盡注意義務,導致病患多重嚴重傷害,認定其有醫療過失,並與損害有相當因果關係。陳醫師所屬醫院也需負連帶賠償責任。這個案例提醒我們,醫師在手術過程中的每一步操作,以及術後的觀察與應變,都需極度謹慎。

案例二:延誤診斷與刑事責任的界線

情境故事: 林醫師負責一位腰椎手術後的病患,該病患術後雙下肢肌力未見回復,且有惡化跡象。林醫師未能及時安排進一步的影像學檢查或神經學評估,導致病患錯失了最佳治療時機,最終造成雙下肢嚴重機能減損,達到中度肢體障礙。病患因此對林醫師提起業務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

法院判決: 法院指出,身為神經外科醫師,林醫師應當注意神經功能惡化時需儘早安排檢查,以利後續治療。其未及時處置,延誤了病患接受適當醫療處置的時機,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醫療常規,更「逾越了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最終,法院認定林醫師的過失行為與病患的重傷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構成業務過失致人重傷罪。此案顯示,即便在《醫療法》第82條修正後,刑事責任的門檻雖高,但若過失行為明顯違反常規並超出合理專業判斷,仍可能被追究。

醫師自保:務實的應對策略

面對醫療糾紛,醫師可以從以下幾個面向著手,保障自身權益:

1. 病歷紀錄是您的「防彈衣」

  • 詳實記錄: 完整記載診斷、治療計畫、用藥、檢查結果、醫囑、護理紀錄、醫病溝通內容(包括知情同意的說明與病人反應)等。
  • 即時性: 醫療行為發生後應立即或盡快記錄,確保時間序列正確。
  • 客觀性: 記錄內容應客觀呈現事實,避免主觀判斷或情緒性字眼。病歷是法院判斷醫療行為是否符合常規、有無過失的重要依據。

2. 知情同意與醫病溝通

  • 充分告知: 在進行侵入性或高風險醫療行為前,務必向病人或家屬充分說明病情、治療方案、潛在風險、替代方案及預後,並確認其理解後取得書面知情同意。
  • 耐心溝通: 建立良好的醫病關係,耐心回答病患疑問,有助於減少誤解和糾紛。

3. 理解訴訟流程與醫審會鑑定

  • 知悉流程: 了解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的差異,以及兩者可能如何交互影響。
  • 醫審會角色: 醫審會的鑑定意見對法院判決具關鍵影響,了解鑑定程序與您在其中的角色。
  • 舉證責任: 雖然原則上病人負舉證責任,但您詳實的病歷紀錄,將是您最有力的反駁證據。

4. 持續專業精進

醫學知識與技術日新月異,持續學習與進修,確保您的醫療行為符合當時當地最新的醫療常規與水準,是降低醫療風險的根本之道。

結語

醫療訴訟對任何醫師而言,都是沉重的考驗。理解法律如何看待醫療過失,掌握核心概念,並從日常執業中落實精準的病歷紀錄與充分的醫病溝通,將是您最佳的防禦與自保策略。面對挑戰,積極準備,您會更有力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A: 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主要圍繞在醫師是否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這會綜合考量當時當地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簡單來說,就是醫師的行為是否符合同儕在相同情境下,應有的專業水準和判斷。

Q: 病歷紀錄為什麼在醫療訴訟中如此重要?

A: 病歷紀錄是醫療訴訟中最關鍵的證據。它不僅記錄了醫師的診斷、治療過程、用藥、檢查結果和醫病溝通內容,更是法院和醫事審議委員會判斷醫師是否有過失、是否符合醫療常規的重要依據。一份詳實、即時、客觀的病歷紀錄,能夠有效證明醫師已盡注意義務,是醫師在訴訟中的有力「防彈衣」。

Q: 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意見對我會有什麼影響?

A: 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的鑑定意見對法院判決具有高度參考價值,甚至可以說是影響判決結果的關鍵。醫審會由各專科領域的醫學專家組成,他們會根據病歷資料和相關證據,判斷醫師的醫療行為是否符合常規、有無過失,以及過失與損害之間有無因果關係。雖然法院不必然完全拘束於其意見,但在實務上,醫審會的鑑定報告常成為判決的主要依據。

Q: 醫療過失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有何不同?

A: 兩者主要在於認定標準和後果不同。民事責任的認定標準相對較低,只要醫師有「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導致病人損害,就可能需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刑事責任(如業務過失致死、致重傷)的認定標準更為嚴格,除了過失,還必須達到「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的程度,且導致死傷結果,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導致金錢賠償,刑事責任可能面臨刑罰(如拘役、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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