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控妨害信用?別慌,律點通帶您看懂關鍵!
當您摯愛的家人突然面臨「妨害信用」的指控,那份焦慮與不安,我們完全理解。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對家庭的巨大衝擊。別擔心,律點通將以最白話、最實用的方式,為您解析妨害信用案件的來龍去脈,讓您能更理解現況,並知道如何一步步應對。
什麼是「妨害信用」?它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在法律上, 「信用」 指的是個人或企業在社會上建立的經濟評價、信譽及償債能力。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的「名聲」和「可靠度」在經濟活動中的體現。當有人透過不法手段,損害了這種社會經濟評價,就可能構成「妨害信用」。
在台灣,妨害信用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條文:
- 《刑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這是最直接相關的罪名。
《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萬元以下罰金。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白話解釋:如果您的家人被指控「妨害信用」,通常是因為他們被認為散布了不實的謠言(流言),或使用了欺騙的手段(詐術),導致別人的信用受損。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網路上(例如臉書、LINE、PTT等)散布,刑責可能會更重。
- 《民法》第195條第1項(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即使沒有造成實際的金錢損失,如果信用被嚴重侵害,受害者還是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白話解釋:這表示除了刑事責任,您的家人還可能面臨民事求償。即使沒有造成對方實質的財產損失,對方仍可能因為信用受損,而向法院請求一筆「精神慰撫金」。
此外,若涉及商業競爭行為,還可能觸犯 《公平交易法》第24條,該條規定事業不得為競爭目的,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的不實情事。
實務案例解析:從故事看懂法律
法律條文可能有些生硬,讓我們透過兩個實際發生的案例,來了解法院是如何判斷「妨害信用」的:
案例一:小陳的信用危機──專業顧問的疏失
小陳因為債務問題,委託了一家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協助協商。沒想到,顧問公司的員工在未經小陳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以小陳的名義申請了債務協商,導致小陳的信用評等大幅降低。小陳憤而提告,要求賠償。
法院怎麼說? 法院認為,這家顧問公司及其員工沒有盡到專業人士應有的注意義務,也沒有充分告知小陳相關風險,他們的過失行為確實造成了小陳信用和名譽的損害。因此,判決顧問公司和員工必須連帶賠償小陳的精神慰撫金。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沒有直接的「散布流言」或「詐術」,專業人士的過失也可能導致他人信用受損,進而需要負賠償責任。
案例二:王老闆的網路言論風波──「流言」的認定關鍵
王老闆和李老闆都是經營洗衣精自動販賣機的同業,彼此是競爭關係。有一天,王老闆在臉書上發文,質疑李老闆的洗衣精「來路不明」,甚至暗示李老闆可能侵害了他的專利權。李老闆認為王老闆的言論損害了他的營業信譽,因此提告妨害信用。
法院怎麼說? 兩審法院都判決王老闆無罪。法院發現,王老闆在發文前,其實有諮詢過專業人士,並且也確實對李老闆提起了專利訴訟。法院認為,王老闆的言論並非「憑空捏造、全然無據」,而是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即使事後證明其言論不完全正確,但只要他有合理依據相信內容為真,就不構成刑法上的「散布流言」或公平交易法上的「散布不實情事」。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判斷是否構成「妨害信用」時,關鍵不在於言論事後是否百分之百真實,而是行為人在發表言論當下,是否有合理、相當的理由相信其為真。這也平衡了言論自由與信用保護之間的界線。
家人被控妨害信用,您可以這樣做!
面對家人的官司,除了情緒上的支持,您還可以採取以下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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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面對,釐清事實:首先,請務必保持冷靜。詳細了解家人被指控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說了或做了什麼事?涉及哪些人?這些細節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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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證據,保留資料:如果案件涉及網路言論、通訊紀錄,務必截圖、錄音、保留對話紀錄等。這些都是未來釐清真相、證明清白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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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意圖」與「真實性」的關鍵:
- 意圖:法律上判斷妨害信用罪,會看行為人是否有「損害他人信用」的主觀意圖。家人當時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揭露真相、自保,還是真的想惡意詆毀?
- 真實性與查證:如果家人所說的內容,在當時有合理依據相信是真的,即使事後證明有部分不準確,也可能不構成犯罪。這代表著「查證義務」的重要性。
- 避免二次傷害:在案件調查期間,請家人避免在公開場合或社群媒體上,再次討論或散布與案件相關的內容,以免造成更多爭議或不利證據。
結語
家人面臨妨害信用案件,無疑是一段艱難的旅程。但請相信,透過理解法律、冷靜應對、積極蒐集證據,並專注於事實的釐清,您和家人將更有能力面對挑戰。律點通期盼這篇文章能為您帶來一些方向和力量,讓您能成為家人最堅定的後盾。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家人為什麼會被指控「妨害信用」?
A: 您的家人可能被指控「妨害信用」,通常是因為被認為有「散布流言」或「使用詐術」的行為,導致他人的社會經濟評價或營業信譽受損。例如,在網路上發布不實的言論,或透過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財務狀況,都可能觸犯相關法規。
Q: 「流言」和「不實情事」有什麼不同?法院如何認定?
A: 「流言」通常指行為人明知是虛假而故意捏造散布的言論,多用於刑法妨害信用罪。「不實情事」則指虛捏其事、與事實不符,且可以考證真偽的內容,多用於公平交易法妨害營業信譽。法院在認定時,最關鍵的是看行為人發表言論時,是否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如果行為人有合理依據相信內容為真,即使事後證明不實,也可能不構成犯罪。
Q: 除了刑事責任,還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A: 除了可能面臨《刑法》的罰金、拘役或有期徒刑外,受害人還可能依據《民法》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即使沒有造成實際的財產損失,受害人也可能主張信用受損而請求「精神慰撫金」。此外,若涉及商業競爭,可能還會面臨《公平交易法》的行政罰鍰。
Q: 身為被告家屬,我們現在最重要的是做什麼?
A: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並盡快釐清案情。首先,詳細了解家人被指控的具體行為、時間、地點。其次,積極蒐集所有相關的證據,例如對話紀錄、錄音、截圖、文件等。同時,提醒家人在案件調查期間,避免在公開場合或網路社群上再次討論案情,以免造成更多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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