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的不只是現在的損失,更是未來的價值
當家人遭遇不法侵害,身體或健康受到嚴重影響時,除了醫療費用和精神慰撫金之外,最核心的賠償項目之一就是「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
許多家屬擔心,如果受傷前家人的薪資不高,或是剛畢業還在起步階段,法院會不會只用最低基本工資來計算賠償?
我們律點通要告訴您:法律看的不是受傷當下的收入,而是您家人「原本可以實現的未來價值」!
一、法律基礎:為什麼可以要求未來潛力?
計算勞動能力損失,依據的是《民法》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規定。其中最關鍵的是這一條: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釐清:損害的本質是「勞動能力」
法院實務上採取的見解是「勞動能力喪失說」。這代表:
- 損害本身: 侵害的對象是您家人賺取收入的「能力」這個資本財,而不僅僅是現有的薪水。
- 不限於現有收入: 即使您的家人受傷後,雇主基於人情或體恤,暫時沒有減少他的薪水,但如果他的身體已經造成永久性傷害,導致勞動能力減少,仍然可以請求這部分的賠償。
二、實務關鍵:如何證明「通常情形下可能取得之收入」
既然賠償看的不是當下的薪水,那法院如何決定一個合理的標準呢?
最高法院的標準是:應以被害人「在通常情形下可能取得之收入」為準。這就是將未來薪資成長潛力納入考量的關鍵依據。
法院在審酌時,會考慮以下重要要素:
- 教育程度: 碩士、博士學歷,或大學、專科畢業,其潛在收入會高於僅有基本學歷者。
- 專門技能: 是否持有專業證照、特殊技術(如工程師、醫師、會計師等)。
- 社會經驗與職涯: 根據其職業性質,判斷其職涯發展的合理路徑(如業務、研發人員通常有更高的加薪或升遷空間)。
案例故事:高學歷者的未來價值
假設您的孩子小陳,是一位剛畢業的機械碩士,原本計畫進入大公司擔任研發工程師,起薪約五萬五千元,且未來有持續加薪的潛力。但他不幸因意外受傷,勞動能力嚴重減損。
如果法院僅以受傷時的最低基本工資計算,小陳的未來價值將被嚴重低估。
最高法院的見解是: 對於像小陳這樣的高學歷人才,法院應參考人力銀行或主計處公布的「碩士學歷」或「特定行業別」的平均薪資,甚至可以參考博士級的平均年薪,作為計算依據。這明確地承認了教育程度所帶來的未來薪資成長潛力,必須納入賠償計算中。
因此,您必須積極提出證據,證明您的家人若未受傷,其職涯發展可達到的合理收入水平,這遠比受傷當下的薪資重要得多。
三、實務操作指南:證據蒐集與計算方法
為了成功爭取到合理的賠償金額,家屬需要準備以下關鍵證據:
1. 勞動能力減損的證明
這是請求賠償的基礎。您必須取得教學醫院以上的專業醫療鑑定報告,明確指出家人身體的永久性失能等級或勞動能力減損比例(例如:勞動能力減損30%)。
2. 未來收入潛力的證明
- 學經歷文件: 畢業證書、專業證照、技能證明。
- 行業薪資統計: 蒐集行政院主計處、勞動部或知名人力銀行(如104、1111)針對相同學歷、行業別、職務別的平均薪資統計資料,作為主張「通常收入」的有力證據。
- 公司內部文件: 若有加薪、升遷或獎金制度的內部文件,應一併提出。
3. 未來損失的計算技術:霍夫曼計算法
由於勞動能力的損失是從受傷持續到退休年齡(通常是60或65歲)的未來損失,法院不能直接將所有年度的損失加總。必須使用「霍夫曼式計算法」(或稱中間利息扣除法)。
提醒: 霍夫曼計算法的目的是將未來數十年的損失,扣除法定利率計算的中間利息,折算成一個現在一次支付的賠償總額現值。這是確保賠償金合理且不會讓被害人獲得不當利益的必要步驟。
請務必注意: 除非您的家人無任何特殊學經歷或技能,否則不應接受以最低基本工資作為計算標準。積極主張其潛在價值,才能最大化應得的賠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的家人受傷後,雇主體恤他,薪水沒減少,還能請求勞動能力損失嗎?
A: 可以。根據最高法院的「勞動能力喪失說」,損害是針對您家人身體賺取收入的能力(資本)本身。即使實際收入暫時沒減少,但如果他已經造成永久性傷害,勞動能力確實減損,仍然有權請求這部分的賠償。薪資未減少僅是參考,不能否定勞動能力受損的事實。
Q: 如何證明我的家人原本可能賺到更高的收入?只靠口頭說可以嗎?
A: 不行,必須提出具體證據。您需要提供:學歷證明、專業證照、職務內容說明,以及最重要的是客觀的行業薪資統計資料。例如,您可以調閱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行業別、學歷別平均薪資』,證明在未受傷的通常情況下,您的家人能達到更高的收入水平。
Q: 計算勞動能力損失時,會計算到幾歲?退休年齡有法律規定嗎?
A: 實務上通常會計算到被害人達到法定或行業慣例的退休年齡。過去多以60歲為基準,但隨著國民平均壽命延長和勞工退休制度的調整,現在許多法院會視個案情況(如職業性質、身體狀況)計算至65歲。您應盡量主張對被害人最有利的計算年限。
Q: 什麼是霍夫曼計算法?為什麼不能直接把每年的損失加起來?
A: 霍夫曼計算法是一種將未來損失折算成『現值』的數學方法。因為您現在一次拿到未來數十年的賠償金,這些錢可以馬上進行投資或產生利息。為了避免您獲得不當利益(即『中間利息』),法院必須將未來各期的損失,扣除掉這部分利息,計算出一個公平的現值。這是計算未來損失賠償時的必要技術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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