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律點通。當不幸遭遇車禍,除了身體上的痛苦和醫療費用,最讓人焦慮的就是「工作損失」:醫療期間無法上班,薪水沒了怎麼辦?
如果車禍是因他人過失所致,您有權利要求賠償。但根據車禍發生的情境不同(例如是上下班途中還是私人行程),您請求『薪資損失』的對象和依據會完全不同。掌握這兩種求償管道,是保障您權益的關鍵。
一、釐清求償對象:補償與賠償的雙軌制
車禍發生後,您的工作損失求償通常會涉及兩個獨立的法律關係:
1. 對『雇主』的請求:職業災害補償(無過失責任)
如果您的車禍發生在上下班途中(符合職災要件),您有權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這是一種無過失責任,意思是只要符合職災要件,無論雇主有沒有錯,都必須給付補償。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 白話解釋: 只要您在醫療期間,經醫師診斷「不能從事原工作」,雇主就必須支付您原領工資,最長可達二年。
- 重要提醒: 這裡的「原領工資」不只是底薪,還包含您經常性領取的津貼、獎金、加班費等。
2. 對『肇事者或有過失的雇主』的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過失責任)
無論車禍是否為職災,只要對方(可能是另一位駕駛,也可能是未提供安全環境的雇主)有過失,導致您受傷,您就可以依《民法》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白話解釋: 賠償範圍更廣,除了醫療費、工作損失外,還包括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以及未來勞動能力減損的損失。
二、如何計算工作損失?補償與賠償的差異
當您同時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又向肇事者請求侵權賠償時,兩者之間會有「抵充」關係,但法律性質完全不同:
| 項目 | 職業災害工資補償 (勞基法59條)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民法184條) |
|---|---|---|
| 責任基礎 | 無過失責任 (保障勞工) | 過失責任 (肇事者有錯才賠) |
| 求償範圍 | 醫療期間的『原領工資』 | 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所有損害 |
| 過失相抵 | 不適用 (您有錯也不能減少補償金) | 適用 (您若有過失,賠償金額會按比例減少) |
抵充機制: 雇主若已依《勞基法》支付給您的補償金,可以拿來抵充他依《民法》應負的損害賠償金額。這樣可以避免您就同一損失獲得雙重利益。
三、實務最新警訊:千萬別在醫療期間自行離職!
這是車禍當事人最常犯的錯誤,也是最新實務見解的重點。許多勞工因受傷嚴重,認為無法繼續工作,便主動向公司提出「自請退休」或「自行離職」。
風險情境:
小陳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住院治療了三個月。他擔心傷勢無法恢復到能勝任原本的工作,加上覺得公司處理態度不佳,一氣之下就辦理了離職。
法律結果:
根據最高法院最新的權威見解,如果您自行終止勞動契約,您將喪失離職後醫療期間的《勞基法》工資補償請求權!
法院認為,原領工資補償的前提是「工資請求權」,既然您主動結束了勞動契約,雇主就沒有給付工資的義務,自然也無需補償「原領工資」。
給您的實務建議: 若您因車禍受傷,在醫療期間內,應極力避免主動提出辭職或退休。若雇主違法要求您離職,您應主張其終止契約不合法,以保住您的工資補償權益。
四、車禍工作損失求償的實務操作指引
- 時效優先: 您的職災工資補償請求權時效為2年,從您得受領補償之日起算。請務必在時效內提出請求。
- 保留證據: 務必保留完整的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不能工作或需專人看護等)、薪資單、所得扣繳憑單,以及您發生車禍前的平均工資計算資料。
- 同時主張: 針對同一車禍事故,建議同時對雇主主張「勞基法59條補償」和對肇事者主張「民法184條賠償」,以涵蓋所有損失(包括精神慰撫金)。
- 注意過失相抵: 如果您在車禍中也有部分肇事責任(例如三七比),在請求侵權賠償時,您的賠償金額會被按比例減少。但在職災補償部分,則不受影響。
重要提醒: 請求「原領工資」時,應將所有經常性給與納入計算,才能獲得最完整的補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車禍導致我無法工作,但公司只願意給我勞保傷病給付,這樣合法嗎?
A: 不合法。如果您的車禍屬於職災(例如上下班途中),雇主依《勞基法》第59條負有『原領工資補償』的責任。勞保的傷病給付或職災保險給付,僅能用來抵充雇主應負的補償責任,但雇主仍須補足差額,確保您領到相當於『原領工資』的金額,而非僅是勞保給付。
Q: 如果我在車禍中也有三成肇事責任,這會影響我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嗎?
A: 不會影響。職災補償是《勞基法》賦予勞工的特別保障,屬於『無過失責任』。因此,即使您在車禍中有部分過失,雇主仍須全額支付您醫療期間的原領工資補償,不適用民法上的『過失相抵』原則。
Q: 我受傷後老闆安排我做比較輕鬆的工作,薪水也比較少,我還能請求工資補償嗎?
A: 可以。實務上認為,如果雇主安排您從事較輕便工作,您領取的報酬應從原本應補償的『原領工資數額』中扣除,雇主僅需補償差額。但前提是您必須證明,若沒有受傷,您原本可以領取更高的工資。
Q: 車禍後我已經領了勞保職災傷病給付,還能向肇事者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A: 可以,但會有抵充問題。勞保給付是社會保險的性質,而向肇事者請求的賠償是侵權責任。當您向肇事者請求『工作損失』時,您已領取的勞保給付會被用來抵充肇事者應賠償的金額,避免您重複獲利。但您仍可請求勞保未涵蓋的損失,例如精神慰撫金。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