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車禍後價值大減?保障您的「交易性貶值」求償權益
您剛牽的新車,還沒開多久就發生了車禍,心痛之餘,您可能認為只要將車輛修復回原狀就沒事了。但事實上,您的愛車已經被貼上了「事故車」的標籤,即使修復得再完美,在未來的交易市場上,價值也會大幅下跌。
這種因事故導致的市場價值減少,在法律上稱為「交易性貶值損失」(或稱貶值損失)。對於折舊率極低的新車而言,這筆損失往往比修復費用更令人心痛。身為新車車主被害人,您有權利向肇事者請求這項損失的賠償。
一、 您的法律依據:物之毀損的賠償範圍
根據台灣《民法》的規定,當他人的侵權行為(例如車禍)造成您的財產損害時,您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主要依據如下:
《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這條法規是請求車輛貶值損失的核心依據。它明確指出,賠償的範圍不只是修復費用,還包括「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實務上,這減少的價額包含了以下兩種損害:
1. 技術性貶值(修復費用與折舊)
這是指將車輛受損部位修復到物理原狀所需的費用。雖然新車零件通常會被要求適用「新品換舊品」的折舊原則,但由於新車的零件使用年限極短,折舊率極低,實際扣除的金額會遠少於中古車。請務必將維修工資與零件費用分開計算,因為工資部分不適用折舊。
2. 交易性貶值(市場價值損失)
這是指車輛修復後,在交易市場上與未發生事故的同款車輛相比,所產生的客觀價值落差。法院實務已多次確認,交易性貶值是獨立於修復費用的損害,目的是要回復物之價值性原狀。
對於新車車主來說,交易性貶值才是真正的損失大宗!
二、 新車求償的關鍵:專業鑑定是唯一證明
雖然法律承認貶值損失,但要成功求償,舉證責任在於被害人。您不能僅憑感覺或網路資訊向法院主張貶值金額,必須提出具體的證據。
實務上,證明交易性貶值損失的唯一有效途徑,就是透過專業機構的鑑定報告。您應委託如汽車公會或專業鑑價公司,比較您的車輛在事故前市價與修復後市價的差異,以此差額作為請求賠償的數額。
重要提醒: 鑑定費用倘若是證明損害發生及其範圍所必要之費用,實務見解認為該鑑定費本身也屬於損害賠償的一部分,可以一併向肇事者請求。
實務案例:高價新車成功求償貶值損失
假設一位車主的小客車剛牽不到一年,價值數百萬元,不幸被撞擊導致車體結構受損。雖然修復費用高昂,但車主意識到「事故車」標籤將嚴重影響其價值。他立即委託專業公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指出,儘管車輛已修復,但其市場交易價值仍減少了數十萬元。法院最終採納了這份鑑定報告,判決肇事者除了修復費用外,還須賠償這筆交易性貶值損失。
這個案例強烈證明,無論車輛是否實際轉賣,只要透過專業鑑定證明價值客觀上已減少,即可依法請求賠償。
三、 新車車主實務操作指引
- 完整保留單據: 蒐集所有維修估價單、發票、工單,並要求修車廠將零件費用與工資分開列帳。
- 立即啟動鑑定: 在維修完成或評估維修方案時,儘速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車輛貶值鑑定,取得客觀的鑑定報告。
- 主張獨立損害: 在向對方或保險公司求償時,明確區分「修復費用」與「交易性貶值損失」是兩種獨立的損害。
結論
新車發生事故後,您的權益不應止於車輛的物理修復。交易性貶值損失是您依法得請求的權利。請務必掌握專業鑑定這項關鍵武器,才能讓您的愛車價值損失獲得完整的填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新車的「交易性貶值」和「修復費用」有什麼根本區別?
A: 修復費用(技術性貶值)是讓車輛恢復物理功能所需的支出,可能會被扣除折舊。而交易性貶值是車輛因成為『事故車』,導致市場上客觀交易價格下降的損失。兩者是獨立的損害,您可以同時請求。對於新車來說,貶值損失往往遠高於修復費用中的折舊扣除額。
Q: 我一定要把車賣掉,才能請求貶值損失嗎?
A: 不一定。根據實務見解,損害賠償的目的是填補您所受的損害,回復到事故前的應有狀態。交易性貶值是車輛價值客觀上的減少,不以您實際將車輛轉賣為必要條件。只要能透過專業鑑定證明價值確實減少,即可向對方請求賠償。
Q: 如果肇事者或保險公司不承認貶值損失,我該怎麼辦?
A: 若對方不願承認,您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訴訟)來主張權利。在訴訟中,專業鑑定報告將是法院判斷貶值數額的關鍵證據。若您無法提供鑑定報告,法院可能難以認定損失數額,導致求償失敗或僅獲酌定極少的金額。
Q: 新車零件換新時,是否會被強制扣除折舊?
A: 原則上,台灣實務多數見解採『新品換舊品應折舊』原則。但新車的零件因為使用年限極短,依行政院頒布的折舊表計算,扣除的折舊金額通常非常低,遠不及中古車。此外,維修工資部分則不適用折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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