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車事故後價值大減?您有權利請求「貶值損失」!
對於營業車車主來說,車輛不只是交通工具,更是重要的生財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了修復期間的營業損失,更令人心痛的是,車輛即使修好了,一旦有了「事故車」紀錄,未來轉手或鑑價時,市場交易價格必然大幅下降。
您可能聽過保險公司或對方說:「車子修好了就沒損失了。」這是錯誤的觀念!在臺灣的法律實務中,這筆「事故車貶值損失」(或稱交易價值減損),已經獲得多數法院的肯定,您可以依法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以下,律點通將為您解析營業車主如何依循法律途徑,爭取這筆應得的賠償。
一、請求貶值損失的三大法律靠山
您的求償權利主要來自於《民法》中關於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的規定。特別是以下兩條法條,是您請求貶值損失的直接依據:
1. 侵權行為的成立:《民法》第184條
首先,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過失行為(如未注意、超速等)不法侵害了您的車輛所有權,即構成侵權行為,必須負賠償責任。
2. 價值減損的直接依據:《民法》第196條
這是請求貶值損失的核心法條:
《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 律點通解析: 這裡所指的「減少之價額」,實務上已擴大解釋,不只包含修復費用,更包含車輛雖然修復但仍無法回復到事故前市場交易價值的減損部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交易性貶值」。
3. 無法回復原狀,應以金錢賠償:《民法》第215條
法律要求加害人應「回復原狀」(即修好您的車),但就算車輛修復完畢,它在交易市場上的價值性原狀已經永遠無法回復。對於這種無法回復的部分,法律規定應以金錢賠償:
《民法》第215條:「不能回復原狀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 實務趨勢: 近期法院多數認為,修復費用(物理性修復)與交易價值減損(價值性減損)是兩種可併存的獨立損害,只要您能證明交易價值確實減少,即可獨立請求。
二、營業車主必看:實務案例解析
法院如何認定這筆貶值損失?我們透過兩個貼近營業車主狀況的實務案例來了解:
案例情境一:修車費賠了,貶值損失也要賠
計程車司機小陳的愛車(新購入三年)被追撞,修復費用共花了20萬元,已由對方保險公司支付。但小陳發現,這台車因為有重大事故紀錄,二手車商估價比同款非事故車低了18萬元。小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這18萬元的貶值損失。
- 法院判決: 法院採納了專業鑑價機構的報告,認為雖然修復費用已獲填補,但車輛仍受有交易價值貶損之事實。判決肇事者應額外賠償小陳新台幣18萬元貶值損失。
- 重要啟示: 修復費用與貶值損失是獨立的,即使修車費已結清,您仍可針對價值減損部分提出求償。
案例情境二:和解不影響獨立求償
貨運公司老闆老張的貨車發生事故,老張與對方保險公司就「修理費用」達成和解並簽字。事後,老張發現貨車價值減損高達數十萬元,決定獨立請求這筆貶值損失。
-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兩造先前僅就「修理費用」達成和解,該和解的效力不及於其他損害項目,包括交易性貶值之損害。因此,法院仍依據專業鑑定結果,判決對方須賠償貶值損失。
- 重要啟示: 簽署和解書時務必看清楚範圍。若只針對修復費用和解,並不影響您後續請求貶值損失的權利。
三、營業車主實務操作指引:如何成功舉證?
請求貶值損失的核心關鍵在於「舉證」。法院不會單憑您口頭主張或自行估價的價差就准許賠償,必須有具公信力的書面證據。
1. 立即委託專業鑑價機構
您必須儘速委託具公信力的專業汽車鑑價機構(例如:各縣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等)進行鑑定。
- 鑑定報告內容: 報告會比較您的車輛在「事故發生前」與「修復後」的市場交易價格,以其差額作為貶值損失的金額。
2. 區分車輛狀態:修復或報廢
- 可修復並繼續使用: 此時您可同時請求「修復費用」與「交易價值貶損」。
- 已達報廢程度: 若車輛受損嚴重已報廢,則不得請求貶值損失。此時您應請求的賠償範圍是車輛於事故發生當日的現值。
3. 注意「過失相抵」的風險
如果鑑定結果或警方筆錄顯示,您對於事故發生亦有部分過失(例如:違規停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法院將依據您的過失比例,減輕肇事者的賠償金額。
重要提醒: 鑑價報告是勝訴的關鍵文件。切勿在尚未取得專業鑑價報告前,自行低價出售車輛,以免影響法院對貶值損失金額的認定。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交易性貶值」?它跟修車費有什麼不同?
A: 修車費填補的是車輛的「物理性損害」(技術性貶值),讓車輛恢復行駛功能。而「交易性貶值」填補的是車輛因為事故紀錄,導致在二手市場上的「價值性損害」。即使車子修得再好,買家仍會因為它是事故車而壓低價格,這損失就是交易性貶值,可獨立於修車費請求。
Q: 我委託專業鑑價機構的費用,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嗎?
A: 鑑定費用是您證明損害所必須的支出。雖然實務上對此是否屬於侵權行為的直接損害,法院見解略有不同,但多數法院傾向於認為這是為訴訟所必要的準備支出,建議您仍應將鑑價費用列入求償清單,由法官裁量是否准許。
Q: 我的營業車是剛買不到一年的新車,貶值損失會更高嗎?
A: 是的。實務上對於新車、高價車或進口車的貶值損失,會給予更高的保護。因為新車的市場敏感度最高,一旦發生事故,其『新車價值』的減損幅度通常比舊車更大。您應特別強調車齡與車輛價值,並要求鑑價機構在報告中反映此特殊性。
Q: 如果我已經跟對方保險公司和解了修車費,還能請求貶值損失嗎?
A: 可以,但取決於您的和解書內容。如果和解書上明確記載『僅就修理費用達成和解』,則和解效力不及於貶值損失,您仍可針對貶值損失獨立求償。但若和解書是概括性地寫『所有損害均已和解』,則可能喪失請求權,簽署時務必仔細審閱和解範圍。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