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陰影:你的權益,法律來守護
親愛的青年朋友,當你遭遇不法侵害,無論是身體上的傷害,或是隨之而來的精神痛苦,這些都不是你必須獨自承受的。在臺灣的法律體系中,對於因他人侵權行為(例如:暴力攻擊、嚴重車禍、性騷擾等)所導致的損失,法律賦予你完整的求償權利。
本篇指南將聚焦於兩個關鍵的求償項目:「失去工作能力的損失」(財產上損害)與「精神痛苦的補償」(非財產上損害,即慰撫金),幫助你理解如何主張權益。
1. 侵權求償的法律基礎:你的身體健康權
所有的求償都建立在《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上。這就像是告訴加害人:「你的行為不對,必須為此負責。」
核心法條:《民法》第184條
這是你請求賠償的起點: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白話解釋: 只要加害人是故意或不小心(過失)傷害了你(侵害你的身體或健康權),且造成了損害,他就必須賠償。
2. 財產上的損失:工作能力的減損
如果你因為受傷,導致暫時或永久無法工作,或是工作效率變差,這就是「勞動能力減損」,屬於你可以求償的財產上損害。
勞動能力減損的依據與計算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關鍵概念:精神疾病也能算入勞動能力
實務上,勞動能力的減損不只看身體外傷。如果侵權行為導致你出現嚴重的精神疾病(例如:重度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疾患PTSD、認知功能下降),且經醫師鑑定確認與該事件有相當因果關係,導致你無法正常從事職業,這部分的損失同樣可以求償。
法院在計算這筆損失時,會參考以下依據:
- 鑑定報告: 醫院或鑑定機構會依據你的傷勢,參照如「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等公定標準,核定你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比例(例如:喪失60%的勞動能力)。
- 計算基礎: 會考量你受傷前的薪資水準、教育程度、專業技能,並計算直到法定退休年齡(目前多以65歲為準)的總損失,再扣除中間利息。
3. 非財產上的損失:精神慰撫金
身體的傷口會癒合,但精神上的痛苦可能更難以平復。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就是用來彌補你精神上所受痛苦的補償金。
精神慰撫金的認定標準
《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慰撫金沒有固定的公式,法院會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財產狀況)、加害程度,以及你所受痛苦的程度來核定一個「相當」的數額。
- 傷害越重,精神痛苦越大: 如果你因為侵權行為導致重傷、長期住院、或產生嚴重的精神障礙,慰撫金的數額會顯著提高。
- 特定親屬也能求償: 如果你受了重傷,你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也可能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
4. 實務案例提醒:因果關係的證明
實務上,最大的挑戰在於證明精神創傷與侵權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我們來看一個常見的情境:
案例情境:從身體受傷到精神高度障礙
小晴(化名)在一次衝突中被毆打,雖然外傷治療後復原,但她隨後被診斷出患有重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疾患(PTSD)。因為長期失眠、焦慮、認知功能下降,她無法回到原有的設計工作崗位。
法院判斷: 法院透過專業精神科醫師的鑑定報告,確認小晴的精神症狀與當初的攻擊事件有明顯的關連性。因此,法院不僅判決加害人需賠償小晴的醫療費用和精神慰撫金,更依據鑑定結果,認定小晴喪失了特定比例的勞動能力,判決加害人須賠償她到退休年齡的工作損失。
重要啟示: 你的精神傷害是真實的損害,但必須透過專業、權威的醫學鑑定來量化和證明,才能成功求償。
5. 青年被害人行動指南:保護你的求償權
關鍵步驟一:即時且持續的醫療紀錄
- 立即就醫: 身體受傷後必須立即就醫。如果隨後出現失眠、焦慮、恐慌等精神症狀,請務必尋求精神科醫師的協助,並將侵權事件的發生經過完整告知醫師。
- 持續追蹤: 保持規律的治療與回診,讓病歷完整記錄你的病情發展,這是證明因果關係最重要的證據。
關鍵步驟二:準備工作能力證明
- 薪資證明: 準備受傷前的薪資單、所得稅資料或勞保投保紀錄,用來計算勞動能力減損的基礎。
- 工作能力鑑定: 在訴訟過程中,法院通常會要求你到指定的大醫院進行精神狀況與工作能力鑑定。這份報告將直接影響你的求償金額。
關鍵步驟三:面對「與有過失」的風險
《民法》第217條第1項:「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如果加害人主張你對事件發生也有部分責任(例如:車禍中你未注意交通),或是你原有的舊疾造成傷勢加重,法院可能會依據這個法條減輕加害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在訴訟中釐清責任比例非常重要。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精神疾病很難證明跟侵權行為有關,我該怎麼辦?
A: 關鍵在於『時間點』與『專業鑑定』。你必須在事件發生後,盡快尋求精神科協助,並確保病歷中載明症狀與侵權行為的關聯性。在訴訟階段,務必請求法院囑託大型醫院進行精神醫學鑑定,讓專業醫師判斷侵權行為是否為精神疾病的『促發因素』或『主要原因』。若能排除其他多重病因的影響,勝訴機率會大幅提高。
Q: 我還很年輕,勞動能力減損要怎麼計算?
A: 法院會以你受傷前一年的平均薪資(或可預期的收入,例如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會參考基本工資或行業平均薪資)為基準,乘上鑑定報告核定的『勞動能力減損比例』,再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通常是65歲)的總損失。計算時會使用『霍夫曼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得到現值。
Q: 精神慰撫金的數額是固定的嗎?
A: 慰撫金數額沒有固定公式,法官擁有裁量權。法官主要會考量:1. 雙方的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資力);2. 傷害的嚴重程度(如是否為重傷、是否造成永久性精神障礙);3. 加害人的過失程度。對於造成重傷或嚴重精神創傷的案件,慰撫金數額通常會顯著提高,可能落在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不等。
Q: 如果我以前就有憂鬱症,現在被攻擊後加重了,還能求償嗎?
A: 可以,但求償金額可能會被法院依《民法》第217條類推適用而減輕。法院會透過醫學鑑定釐清,你的『固有疾病』(舊疾)對現在的損害擴大貢獻了多少比例。如果鑑定結果顯示侵權行為確實是導致症狀『惡化』或『復發』的關鍵因素,加害人仍需對加重後的損害負賠償責任,只是賠償比例會依舊疾的影響程度而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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