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悲傷,您必須知道的法律權益:精神慰撫金請求指南
您好,我是律點通。我們深知,在遭遇重大車禍導致親人離世後,家屬所承受的痛苦是難以言喻的。此時,除了處理後事,如何為逝去的親人爭取公道,並獲得合理的損害賠償,是您必須面對的艱難課題。
在民事求償中,除了喪葬費、扶養費等財產上損害外,最關鍵且常引起爭議的,便是「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台灣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釐清這些界線,是保障您權益的第一步。
誰有資格請求「精神慰撫金」?民法第194條的嚴格界線
車禍致死案件的損害賠償基礎是《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責任。但針對精神慰撫金的請求權人,法律有非常嚴格的限制。
根據《民法》第194條的規定,只有特定的親屬才擁有這項獨立的請求權。這條文的重要性,值得我們完整引用:
《民法》第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法定請求權人的範圍解析
- 明確列舉原則: 法律只列舉了「父、母、子、女及配偶」。
- 排除對象: 實務上,法院普遍認為這是一個排他性的列舉。這意味著,即使您與逝者關係再親密,若您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或是未婚的事實上配偶,您將無法依據此條文請求精神慰撫金。
律點通提醒: 臺灣高等法院的實務見解明確指出,對於兄弟姐妹的請求,因立法者有意將範圍限定在最親近的親屬,故不適用「類推適用」來擴大請求權人的範圍。
影響最終賠償金額的兩大關鍵因素
當您確認自己是法定請求權人後,法院會如何決定最終您可以獲得多少賠償金呢?除了法院會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加害人過失程度來酌定數額外,有兩項因素會直接導致金額被扣減:
1. 受害人與有過失(過失相抵)
如果法院認定逝者對於車禍的發生或損害的擴大「與有過失」(例如:逝者本身有超速、未戴安全帽或未注意路況等行為),加害人的賠償責任將會依比例減輕。
這依據的是《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例如,法院認定慰撫金總額為300萬元,但逝者有20%的過失,那麼最終賠償金額將會被減去20%。
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的扣除
這是一個常見但容易被忽略的重點。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規定,您或您的家人已領取到的強制險死亡給付(目前最高為200萬元),必須從您向加害人請求的總損害賠償金額中全額扣除。
實務範例: 假設法院判決您應得的慰撫金為100萬元,若您已領取40萬元的強制險給付,則加害人只需再賠償您60萬元。這是為了避免家屬獲得「雙重賠償」。
實務操作指引:請求權與扣除原則
| 請求權人 | 慰撫金請求資格 | 影響賠償金額的因素 |
|---|---|---|
| 配偶、父、母、子、女 | 具備法定請求資格 | 法院酌定數額、逝者過失比例、強制險已領金額 |
| 兄弟姐妹、祖父母 | 無法定請求資格 | 無法依《民法》第194條請求 |
法律行動建議
- 確認資格與關係證明: 準備戶籍謄本等文件,證明您與逝者屬於《民法》第194條規定的親屬關係。
- 掌握過失比例: 透過車禍鑑定報告或刑事判決,了解加害人與逝者的過失比例,以便預估最終賠償金額可能面臨的減輕幅度。
- 計算強制險扣除: 務必將已領取的強制險給付納入計算,提出扣除後的淨請求金額,以避免訴訟程序上的錯誤或延宕。
希望這份指南能為正在經歷痛苦的您,提供一盞法律上的明燈。請務必堅強,並運用法律武器,為親人討回公道。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精神慰撫金的數額是如何決定的?我如何知道請求多少是合理的?
A: 慰撫金數額並無固定標準,由法官依職權酌定。法院主要考量四個面向:1. 加害人的惡性程度(如是否酒駕、肇事逃逸);2. 雙方家庭及個人的身分地位、職業、經濟狀況;3. 逝者與請求權人關係的親密程度;4. 請求權人所受精神痛苦的程度。您可以參考法院過往的類似判決(通常數十萬至百餘萬元不等),並提出合理的證據(如收入證明、加害人刑事紀錄)來佐證您請求的數額。
Q: 如果我的親人(請求權人)在訴訟過程中不幸過世,那份慰撫金請求權會消失嗎?
A: 依據實務見解,精神慰撫金請求權具有專屬性,原則上不得繼承。但有兩個例外情況:如果該請求權人在過世前,已經與加害人達成和解契約,或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則該請求權的金額部分可由其繼承人繼承,不會因請求權人死亡而消滅。
Q: 如果加害人是公車司機或公司駕駛,我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嗎?
A: 可以。根據《民法》第188條的規定,如果加害人是在執行職務時發生車禍致人於死,您可以同時向加害人本人及其雇主(公司)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雇主需證明其在選任與監督上已盡相當注意義務,才能免除責任,但實務上雇主通常難以免責。
Q: 車禍發生後,我應該先提起刑事訴訟還是民事求償?兩者有何關聯?
A: 建議先配合檢警進行刑事訴訟程序(通常是過失致死罪)。刑事判決書或不起訴處分書中對於「過失事實」的認定,對於後續的民事求償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您可以在刑事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或在刑事程序結束後,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先釐清刑事責任,有助於民事求償時的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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