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傷後的權益保障:如何請求合理的看護費用?
當您或親人因意外或侵權行為遭受重傷,生活可能頓時陷入混亂。除了身體的痛苦,隨之而來的長期或終身看護費用,往往是壓垮家屬的最後一根稻草。許多被害人常問:
- 我請家人照顧,沒有付錢,這樣還能向加害人求償嗎?
- 法院認定的看護費用,一天到底是多少錢?
身為律點通,我們深知您的焦慮。請放心,台灣法律保障您的權益。看護費用屬於損害賠償中的「增加生活上之需要」,只要有醫囑證明,您就有權利請求加害人賠償。
法律基礎:看護費用的請求依據
請求看護費用,主要依據是《民法》關於侵權行為的規定。首先,加害人必須符合侵權行為的要件(故意或過失)。接著,我們來看最關鍵的條文: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白話來說: 只要您的傷勢導致您必須增加額外的生活支出(如請人照顧),加害人就必須負責賠償這筆費用。
親屬看護:無償的愛,仍有金錢價值
這是實務上最常遇到的問題:如果是由配偶、子女或父母親自照顧,沒有支付薪水,是否就不能求償?
答案是:可以!
根據最高法院的穩定見解,親屬基於親情所付出的照護勞力,並非不能以金錢來評價。這份親屬間的恩惠,不應該讓加害人無償享有。因此,即使是親屬無償看護,您仍可以向加害人請求相當於僱用專業看護的費用。
重要提醒: 雖然親屬看護不需要收據,但您必須證明親屬確實為此付出時間和勞力(例如提供親屬的請假證明、出院病歷或證人證詞)。
看護費用計算標準:一天多少錢才合理?
法院在核算看護費用時,會審酌您的傷勢嚴重程度、醫囑建議的必要性與期間,並參考市場行情。主要有兩種計算標準:
1. 國內專業看護標準(常見基準)
目前台灣實務上,多數法院傾向以國內專業全日看護的市場行情作為計算基礎。常見的核定標準約為每日新臺幣 2,000元。
2. 外籍看護標準(長期照護的考量)
如果您的傷勢屬於長期或終身看護,且傷勢符合聘請外籍看護的條件,部分法院為了衡平加害人的負擔,可能會採用較低的標準,約為每月新臺幣 28,000元(相當於每日約933元)。
【實務案例分析:標準的差異】
假設王先生因車禍重傷,醫院診斷需全日看護一年。
- 情境一: 法院認為王先生的傷勢若無特殊醫療需求,一般國內專業看護即可滿足,可能以每日2,000元計算,總求償金額為 73萬元(2,000元 x 365天)。
- 情境二: 若王先生傷勢嚴重,符合聘請外籍看護的標準,且需長期照護,法院可能採每月28,000元的標準計算,總求償金額約為 33.6萬元(28,000元 x 12個月)。
由此可見,醫囑證明上對於「照護程度」的描述,將嚴重影響您最終能獲得的賠償金額。
實務操作指引:準備您的關鍵證據
重傷被害人應立即著手準備以下證據,才能順利請求看護費用:
- 醫囑證明: 這是最重要的文件。診斷證明書上必須明確記載:
- 需專人看護的必要性。
- 所需的照護程度(全日、半日或特定時段)。
- 預計需看護的期間(例如住院期間、出院後休養X個月,或終身)。
- 看護費用單據: 如果您是僱用專業看護,請務必保留收據、薪資轉帳紀錄或契約。
- 親屬看護證明: 若由親屬照護,應準備親屬的請假證明、出院病歷紀錄中註明的照護者姓名,或相關證人證詞。
風險提醒:與有過失的影響
如果法院認定您在事故發生時也有過失(例如車禍中的超速),依據《民法》第217條,加害人的賠償金額將會依您的過失比例相應減少。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請求看護費用的最重要文件是什麼?
A: 最重要的是醫囑或診斷證明書。這份文件必須明確記載您因傷勢嚴重,在住院或出院休養期間確實需要專人看護的『必要性』、『程度』與『期間』。如果沒有醫囑支持,法院通常不會核准看護費用。
Q: 親屬無償看護,我該如何向法院證明這份勞務價值?
A: 雖然沒有收據,但您可以提供親屬的請假證明(證明其為照護您而損失工作收入)、住院病歷上載明的主要照護者紀錄,或請醫師在診斷書上註明『需專人全日照護』。這些證據能證明親屬確實付出等同於專業看護的勞力。
Q: 如果我需要終身看護,法院會如何計算總賠償金額?
A: 對於終身看護,法院會參考您目前的平均餘命,計算從判決時點到您預期壽命結束所需的所有看護費用。但這筆費用通常會依據《民法》第196條規定,扣除中間利息(折算現值)後,一次性給付,以避免加害人過度負擔。
Q: 如果車禍事故中,我也有部分過失,這會影響我的看護費用求償嗎?
A: 是的,會影響。根據《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原則,如果法院認定您對於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也有過失(例如佔30%),那麼加害人應賠償的看護費用總額將會被減輕30%。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