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傷求償指南:輔具醫材費用的法律依據與實務操作
身受重傷,除了身體的痛苦與漫長的復健,最讓人焦慮的莫過於龐大的醫療與輔具開銷。輪椅、義肢、特殊床墊,甚至是居家環境的無障礙改造,這些都是維持您生活機能的必需品。但這些費用,真的都能向加害人求償嗎?
身為律點通,我們將為您解析法律如何保障您的權益,並教您如何準備證據,讓您專注於療養,無後顧之憂。
1. 向加害人求償的核心:民法第193條
當您因他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如車禍、工安事故)而受傷時,法律上向加害人求償的依據,主要來自《民法》中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特別是針對重傷後所增加的長期費用,我們必須依賴《民法》第193條第1項的規定: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什麼是「增加生活上之需要」?
您的輔具醫材費用,就屬於此條文所指的「增加生活上之需要」。它指的是您在受傷後,為了維持或恢復基本生活機能所必須額外支出的費用。法院實務上,這包括:
- 短期或長期輔具: 輪椅、助行器、拐杖、呼吸器等。
- 特殊醫療耗材: 如特殊敷料、管灌設備、氣墊床等。
- 環境改造費用: 因應傷勢所必須的居家無障礙設施(如斜坡道、扶手、樓梯升降椅)。
求償關鍵: 這些費用必須與加害人的侵權行為所致的傷害有相當因果關係,且必須具備必要性。
2. 實務案例解析:證明「必要性」是勝訴關鍵
法院在審理輔具費用時,並非所有支出都會照單全收。您必須證明該輔具是維持或改善您受傷後生活所「必需」的。
案例一:高階輔具與環境改造的必要性
陳先生因重大工安事故導致下半身完全癱瘓。他不僅需要長期照護用品,還請求賠償安裝樓梯升降椅及居家斜坡道的費用。
法院最終准許了這些費用。關鍵理由在於,陳先生的傷勢已造成永久性失能,居家無障礙設施經專業評估報告證實,是維持其基本生活、避免二次傷害、並確保照護品質所絕對必要的支出。
指導意義: 輔具求償範圍不限於單一器材,因應傷勢所必須的環境改造費用,只要有專業評估佐證,同樣可以請求賠償。
案例二:未來費用與復健中的限制
李小姐車禍受傷後,請求終身使用輪椅及助行器的費用。但由於李小姐當時仍在積極復健中,醫師評估功能仍有改善空間。
法院最終僅准許了當前階段一次性的輪椅及助行器費用。法院認為,對於「終身性」的未來輔具費用,必須有高度確定的醫學證明,若傷害狀況仍有變數,法院會傾向保守認定。
指導意義: 請求未來費用時,務必準備醫師或物理治療師的長期評估報告,說明輔具的『使用年限』和『更換頻率』,以強化必要性。
3. 實務操作指引:求償與補助的黃金步驟
重傷被害人通常有兩條路徑取得輔具費用:向加害人求償(民法)與向政府申請補助(社會福利)。兩者之間有重要的關係必須釐清。
(1) 優先取得專業證明
無論您選擇求償或補助,第一步都是取得專業文件。這包括:
- 醫師診斷證明書: 必須明確載明您因傷勢需要使用該輔具或醫材。
- 輔具評估報告書: 應由專業人員(如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開具,證明該輔具為功能恢復或避免併發症所必需。
(2) 保留原始憑證與注意時效
所有購買或租賃的費用,請務必保留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這是向法院或保險公司證明損害發生的唯一憑據。
重要提醒: 申請政府補助(如身心障礙輔具補助、職災輔助器具補助)通常有嚴格的時效限制(如購買或診斷後三至六個月內),請務必儘速辦理。
(3) 補助與求償的「抵充」原則
法律上禁止重複獲利。如果您已經從政府機關(如職災保險、特別補償基金)領取了特定輔具的補助款,當您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時,這筆已領取的補助金額必須從加害人應賠償的總額中扣除。
這就是所謂的『抵充』原則。您應主動在訴訟中說明已領取的補助金額,避免未來被法院認定為不當得利。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購買輔具後,最重要要保留哪些文件才能順利求償?
A: 您必須保留三類核心文件:1. 醫師診斷證明書(證明傷勢與輔具的因果關係及必要性);2. 專業人員的輔具評估報告書(強化輔具的必要性與規格合理性);3. 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證明實際支出金額)。缺少任何一項,都可能導致求償困難或被駁回。
Q: 我需要終身使用輔具,可以一次性求償未來的費用嗎?
A: 可以,但舉證責任極高。您需要準備專業醫師或物理治療師的長期評估報告,報告中必須詳細說明您的殘存功能狀態、輔具的『使用年限』、『更換頻率』及『未來費用估算』。法院會根據這些專業證據,將未來費用折算為現值,一次判給您。
Q: 我已經申請政府的輔具補助了,還能向加害人求償嗎?
A: 可以,但您已領取的政府補助金額,必須從加害人應賠償的輔具總額中扣除(抵充)。例如,若輔具花費10萬元,政府補助了3萬元,您只能向加害人求償剩下的7萬元,以避免重複獲利。
Q: 法院如何判斷我買的輔具是否「必要」?例如我買了高價的電動輪椅。
A: 法院會以醫學專業評估為核心。如果基本款輪椅已能滿足您的基本生活所需,但您購買了高價電動輪椅,法院可能只會依照基本款的費用標準來判賠。除非您能提出專業證明,說明該高價輔具(如特殊功能、減輕併發症)是因您的特殊傷勢或生活需求所絕對必需,才有機會全額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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