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必看:車禍後的復健治療費用,如何順利向對方求償?
您在車禍中受傷,身為乘客的您,除了身體的疼痛,更要面對漫長且花費不貲的復健療程。很多人會問:這些復健費用,難道都要我自己先墊付嗎?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加害人負起全部責任?
身為律點通,我們將依據台灣法律實務,為您詳細解析請求復健治療費用的法律基礎與操作步驟,幫助您保障自身權益。
一、請求復健費用的法律基礎:增加生活上之需要
當您因車禍受傷,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復健費用屬於法律上所稱的「增加生活上之需要」。這項權利主要依據《民法》第193條規定: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簡單來說,這條法規告訴我們:只要您的身體或健康因為對方的過失行為(車禍)受到侵害,導致您必須額外支出費用來維持或恢復健康(例如復健、醫療),加害人就必須負責賠償。
強制險的扣除義務
請注意,在計算最終賠償金額時,您或加害人已經領取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必須從總損害賠償金額中扣除(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以避免您重複拿到賠償金。
二、法院審核復健費用的兩大關鍵門檻
雖然法律允許您請求復健費用,但法院並非照單全收。實務上,您必須證明您的費用符合以下兩大要件:
1. 必須有「相當因果關係」
您所請求的復健治療,必須是直接由本次車禍事故所造成的傷害引起。如果您的傷勢是車禍前就有的舊疾,或者無法證明與本次事故相關(例如車禍導致腳踝受傷,您卻請求治療與車禍無關的牙周病費用),法院將不會准許。
2. 必須具備「必要性與合理性」
這是實務上最常產生爭議的部分。法院會嚴格審查該費用是否為治療上必要且合理的支出。法院通常會函詢醫院或依據醫師的專業診斷來判斷。
重要提醒: 請求非健保給付、高額的自費項目或器材時,一定要有醫師的書面證明,載明其在「治療上的必要性」。
三、實務案例警惕:哪些費用可能被駁回?
為了讓您更清楚法院的認定標準,我們來看兩個常見的實務情境:
案例一:高價健身課程被法院打回票
小陳在車禍後腳部受傷,醫師建議他多做運動復健。他聽從朋友建議,報名了高達數十萬元的私人健身房專業復健課程,並向法院請求賠償這筆費用。
法院判決結果: 法院認為,小陳的復健需求可以透過健保復健診所或在家中自行進行,尚無必須至高價健身房進行專業復健的必要性,因此駁回了這筆高額的健身課程費用請求。
給您的啟示: 復健費用必須是「醫療上」的必要支出,而非「生活品質提升」或「非傳統」的支出。若能以較低成本或健保資源取代,高額自費項目很難被認定為必要。
案例二:缺少醫學證明的未來費用
小美車禍後持續復健了半年,她預估自己未來兩年仍需要持續復健,因此請求後續的復健費用。
法院判決結果: 法院函請醫院專業評估後,醫院回覆小美的傷勢已經穩定,並無持續或長期進行復健或其他醫療行為的必要性。由於缺乏客觀的醫學證據,法院駁回了小美對「未來復健費用」的請求。
給您的啟示: 請求「未來」的復健費用,一定要有醫師或專業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明確記載未來復健的項目、期間、次數及預估費用,證明其具有「持續性」與「確定發生性」。
四、乘客被害人必備的求償操作指南
為了確保您的復健費用能順利求償,請務必做到以下三點:
| 步驟 | 具體操作建議 | 法律重要性 |
|---|---|---|
| 1. 取得專業證明 | 務必請主治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載明:傷勢與車禍的因果關係、復健治療的必要性、預計期間與頻率。 | 證明「因果關係」與「必要性」的唯一途徑。 |
| 2. 完整保存單據 | 完整保存所有醫療費用、復健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交通費(往返門診)等收據正本。 | 證明您實際支出的金額,作為法院認定的依據。 |
| 3. 區分費用項目 | 清楚列出已發生的費用(憑單據)與尚未發生的未來費用(憑醫師證明)。 | 避免費用混淆,讓法院能逐一審查其合理性。 |
結論:用專業證據,捍衛您的復健權益
車禍後的復健之路是艱辛的,但您的權益不應被犧牲。請求復健費用,核心原則就是「客觀醫學證據」。只要您的支出有醫師的專業背書,且與車禍傷勢有明確關聯,您就能依據《民法》向加害人請求賠償,讓您能專心於恢復健康。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我選擇自費的高級復健器材或藥品,法院會准許嗎?
A: 法院對非健保給付的自費項目採嚴格審查標準。若該器材或藥品(如特殊人工皮、除疤凝膠)能有效提升治療效果或加速復原,且醫師能在診斷證明書上明確註明其「醫療上的必要性」,則仍有機會被認定為合理支出。但若僅是為了提升生活品質而非治療必須,則通常會被駁回。
Q: 我請求了復健費用,還可以同時請求『勞動能力減損』嗎?
A: 可以。復健費用屬於《民法》第193條第1項的『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而勞動能力減損是針對您因受傷導致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兩者是不同的損害賠償項目,您可以同時提出請求。法院會依據醫學鑑定分別認定復健的必要性與勞動能力減損的比例。
Q: 如果我的傷勢穩定後,醫師建議我持續進行居家運動或自主復健,這部分的費用可以求償嗎?
A: 若醫師建議的是『居家自主運動』,通常難以請求費用,除非您能證明必須購買特定、高價且醫療上必要的輔助器材。如案例所示,法院通常只會准許『醫療上必要』的專業復健治療費用,而非能自行取代或在健保體系下獲得的復健方式。
Q: 車禍後舊疾復發,但醫師說是因為車禍加重了舊傷,這樣可以求償復健費用嗎?
A: 可以。如果能透過醫師診斷證明或鑑定報告,證明本次車禍是導致舊疾加重或復發的『相當因果關係』,則加重的部分或因此增加的復健費用仍可請求。重點在於,您必須提供客觀醫學證據,證明車禍對舊疾產生了實質且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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