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別慌!中年被害人必須知道的醫療收據保存秘訣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不僅帶來身體的疼痛,更可能讓您身心俱疲,尤其是中年朋友,往往還得兼顧工作和家庭。在處理傷勢的同時,醫療費用和後續求償的複雜程序,常讓人感到無助。然而,您手中的每一張收據,都是保障您權益的「黃金憑證」。
我們將為您詳細解析,從法律角度來看,您該如何保存並運用這些關鍵文件,確保您的醫療費用能獲得最完整的補償。
兩大求償途徑:強制險與民法侵權
在台灣,車禍後的醫療費用求償主要有兩個管道,它們的規定和要求大不相同,您必須分清楚:
1. 快速保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
強制險是政府規定的基本保障,目的是讓受害人能迅速獲得醫療費用。它採用「無過失主義」,不論肇事責任在誰,只要是因車禍受傷,都能申請理賠。
**關鍵法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2條
強制險醫療費用給付以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所生「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為限,總額最高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重點提醒:** 強制險屬於「實支實付」,您必須提供收據正本或經保險公司認可的證明文件,且最高上限就是20萬元。
2. 完整求償:民法侵權損害賠償
如果您的醫療費用、看護費、薪資損失等超過了強制險的20萬元上限,或是您想請求精神慰撫金,就必須依據《民法》向有過失的肇事者求償。這部分的求償金額沒有上限,但必須證明對方有過失。
**關鍵法條:《民法》第193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重點提醒:** 民法求償涵蓋範圍更廣,包括因車禍而「增加生活上之需要」的費用,例如長期的看護費、必要的輔助器材費,甚至是回診的合理交通費。
實務案例:證明「必要性」是求償關鍵
許多人以為只有健保給付的項目才能求償,這是錯誤的觀念。法院實務上會審酌傷勢的嚴重性,來認定非健保項目是否具有「必要性」。
【情境故事】
陳先生在車禍中腿部嚴重骨折,需要住院接受數次手術。由於傷勢嚴重,醫師建議他住雙人病房以便照護,出院後回診時,因行動不便,也只能搭乘計程車往返醫院。
法院認定: 雖然雙人病房差額和計程車費屬於非健保給付項目,但法院審酌陳先生的傷勢、漫長的治療期以及對照護的需求,認定這些支出是「治療上必要」且「增加生活上之需要」,因此判決肇事者應予賠償。
指導意義: 請求非健保項目(如病房差額、特殊醫材),一定要請醫師在診斷證明書或病歷上載明其治療上的必要性,這是法院採信的關鍵。
您的「黃金清單」:醫療費用證明文件保存指南
為了確保您能順利獲得強制險理賠,並在民事訴訟中站穩腳跟,請務必按照以下清單保存文件:
必備文件清單
| 費用項目 | 應保存文件 | 法律用途及注意事項 |
|---|---|---|
| 診療費用 | 醫院/診所收據正本(含醫療費用明細) | 強制險理賠優先要求正本。 若有自費項目,保留明細,證明支出的合理性。 |
| 診斷證明書費 | 診斷證明書及收據正本 | 證明傷勢、治療期間、以及是否有不宜搭乘大眾運輸等必要性資訊。費用本身可求償。 |
| 接送費用 | 計程車收據或交通費單據 | 僅限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的合理交通費用。務必搭配診斷證明書證明行動不便的必要性。 |
| 看護費用 | 看護費用收據或醫師證明 | 必須有醫師證明確有看護需求。即使是親屬看護,也應保留醫師證明,可依行情計算費用向肇事者求償。 |
| 輔助器材費 | 購買收據正本 | 輪椅、拐杖、義肢等,需證明為因車禍所增加的必要支出。 |
關鍵提醒:收據正本的重要性
由於強制險和許多私人商業保險都會要求收據正本,以避免重複理賠,因此請您務必妥善保管。
如果您有多份保險需要理賠,請在就醫時即向醫院申請多份「收據副本」,並請醫院加蓋「與正本相符」章。這樣您就可以將正本用於強制險或主要理賠,副本用於其他保險,避免遺失或爭議。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傷勢已經穩定,但醫師說我未來幾年可能需要更換骨釘或進行復健,這些費用可以先請求嗎?
A: 可以。依據《民法》規定,對於「將來」可能增加的醫療費用,只要能提出醫師的專業意見書或診斷證明,證明未來必須進行手術或長期復健,法院可以保留或酌定一筆費用,要求肇事者預先賠償,以保障您的後續治療權益。
Q: 我太太辭職在家照顧我,沒有請專業看護,這樣可以向肇事者請求看護費嗎?
A: 絕對可以。法院實務認為,即使是親屬(如配偶或子女)提供的看護服務,其勞力價值亦可評價為金錢損害。您需要提供醫師診斷證明書,載明您在住院或居家期間確有全日或半日看護的必要性,然後依據市場行情或勞動部基本工資,計算看護費用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Q: 如果我的傷勢不嚴重,只是輕微扭傷,搭計程車回診的費用也能請求嗎?
A: 這取決於「必要性」。如果只是輕微傷勢,法院通常會認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即可,計程車費用可能不會被全額採信。但若診斷證明書有載明您因傷勢(例如需打石膏、或行動不便)不適合搭乘大眾運輸,則搭乘計程車的費用會被認定為「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而可求償。
Q: 強制險的理賠時效是多久?如果我拖太久才申請會不會領不到?
A: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是兩年。從您知道有權利請求(通常是事故發生或治療結束)開始計算。建議您在事故發生後儘速收集文件提出申請,以免超過時效而喪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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