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駕駛撞傷人,年紀大就能免責?行人被害人必知的三大法律突破口
當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在路上被車輛撞擊,尤其肇事者是高齡駕駛時,心中難免會產生疑問:「他年紀這麼大,會不會因為年長就不用負責?」
律點通要告訴您:在台灣最新的法律實務見解中,高齡駕駛非但不能因為年紀大而輕易免責,反而可能被法院課予比一般駕駛人更高的注意義務! 這是行人被害人追究責任時最重要的法律依據。
一、高齡駕駛的「特殊責任」:生理退化不能當藉口
法院在判斷交通事故中的「過失」時,核心在於駕駛人是否違反了應有的注意義務。對於高齡駕駛人,實務見解引入了「生理機能退化」的考量:
高齡風險,超越「容許界限」
以往,駕駛人若遵守交通規則,可以主張「信賴原則」(相信其他用路人也會守法),藉此免除部分責任。但針對高齡駕駛,法院有了突破性的認定:
實務見解指出: 高齡駕駛人因其生理機能退化(如視野變窄、反應變慢),會使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高,這個風險已經超過了法律上所能容許的界限。
這代表什麼?即使您在事故中可能也有一些小疏忽(例如穿越馬路稍慢),高齡駕駛人仍不能完全主張「信賴原則」來免除責任,因為他自身狀態已經製造了一個不被容許的危險。
二、刑事責任追究:過失致死傷罪與減刑的抗衡
若高齡駕駛的過失行為導致您受傷或親人死亡,他將面臨刑事責任:
- 過失傷害/重傷罪: 依《刑法》第284條追究。
- 過失致死罪: 依《刑法》第276條追究。
減刑不是免責:年滿八十歲「得」減輕其刑
雖然《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但這只是法院在量刑時的考量,並不代表他可以免除罪責。被害人仍應積極主張其過失,要求法院給予應有的懲罰。
三、患病仍駕車:更嚴重的過失認定
如果肇事者是因疾病發作或身體狀況不佳而導致事故,例如患有心臟病、腦中風高危險群或認知功能障礙,法院會認定其過失更重。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4款:
汽車駕駛人患病影響安全駕駛者,不得駕車。
如果駕駛人明知或應知自身疾病已影響安全駕駛能力,卻仍貿然上路,一旦發生事故,即構成過失。這對被害人來說,是認定對方過失責任的有力證據。
四、實務案例:行人有錯,高齡駕駛仍須負責
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
一位90多歲的駕駛人,在市區依速限行駛。雖然他沒有超速,但因高齡反應遲緩,未能及時煞車,撞倒了一位闖紅燈跑步穿越馬路的行人,導致行人死亡。
法院判決結果: 駕駛人被判過失致死罪有罪。
- 判決理由: 法院認為,雖然行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但考量到駕駛人高齡且生理機能退化,他應負擔更高的注意義務,必須預作減速準備,以彌補自己反應能力的不足。因此,他不能完全主張信賴原則免責。
這個案例明確告訴我們:即使行人有部分過失,高齡駕駛人仍必須為其反應遲緩所造成的結果負責。
五、民事求償: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在民事求償方面,您可以依據《民法》第193條第1項,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可以請求的項目包括:
- 醫療費用及看護費用:所有因事故產生的合理費用。
-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損失:即使被害人年紀較大,法院仍會依個案實際工作情況判斷,不能僅以超過退休年齡就認定沒有損失。
- 精神慰撫金:依據雙方過失比例、受傷程度、社會地位等因素綜合判斷。
重要提醒: 如果您在事故中確實有違規行為(如闖紅燈),對方會主張「與有過失」,法院會依比例減少您的賠償金額。因此,在求償過程中,重點在於極力降低您的過失比例,並強調高齡駕駛的特殊過失。
結論: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面對高齡駕駛事故,行人被害人必須掌握以下關鍵:
- 高齡不是免責符: 實務認定高齡本身即提高風險,限制信賴原則。
- 蒐集病歷證據: 若懷疑對方因疾病導致事故,應要求調查其健康狀況,作為違反道交規則的證據。
- 積極主張過失: 即使您有輕微過失,也要強調對方應負擔更高的注意義務,以降低您的「與有過失」比例。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高齡駕駛主張信賴原則,我方是否就無法求償?
A: 不會。台灣實務已確立,高齡駕駛因生理機能退化,其風險已超過容許界限,因此不能完全主張信賴原則來免責。即使您有部分違規,法院仍會認定高齡駕駛有過失,您仍可請求賠償,只是賠償金額可能依雙方過失比例調整。
Q: 如果對方年紀超過八十歲,一定會被減刑嗎?
A: 不一定。《刑法》規定滿八十歲「得」減輕其刑,法院有裁量權。若高齡駕駛犯後態度不佳、未積極和解,或過失情節重大,法院仍可能不會減刑。被害人應積極提出對方過失的嚴重性,爭取公平的量刑。
Q: 民事求償時,我方受傷很嚴重,但對方主張我已超過退休年齡,不能求償勞動能力損失怎麼辦?
A: 雖然法院通常會考量退休年齡,但最高法院認為,不能僅以年齡來判斷。若您能提出證據證明事故前仍有實際從事工作並有收入,或證明您本來預計工作到更高年齡,仍有機會爭取這部分的損失。
Q: 若高齡駕駛是因心臟病發作導致事故,還能追究他的責任嗎?
A: 可以。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4款,患病影響安全駕駛者不得駕車。重點在於調查駕駛人是否「明知」或「應知」自身疾病已達無法安全駕駛的狀態,卻仍貿然開車上路。若能證明這一點,即構成過失。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資料內容皆由AI生成,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