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酒駕者付出代價:被害人家屬必讀的民事求償指南
您好,我是律點通。我們理解您現在面臨的痛苦與無助。酒駕行為不僅是交通違規,更是對生命的漠視。當您或您的家人不幸成為酒駕事故的受害者,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外,更重要的是透過民事求償,讓加害者對其造成的損害負起完整的賠償責任。
本篇文章將根據台灣的法律實務,詳細說明酒駕事故中,被害人家屬如何主張權利,以及在求償過程中需要注意的關鍵細節。
一、法律基礎:酒駕者為何必須賠償?
酒駕者對被害人造成傷害,在法律上屬於侵權行為。根據《民法》規定,只要行為人有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就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1. 酒駕就是重大過失的證明
在法律上,酒駕者只要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即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交通法規,更被視為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法院會直接推定駕駛人具有過失,這是您主張權益最強而有力的法律基礎。
我們主張權利的主要依據,就是《民法》第184條: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2. 您可以請求的兩大類賠償
民事求償主要分為「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
(1) 財產上損害(實報實銷)
根據《民法》第193條,您可請求的項目包括:
- 醫療費用: 所有的急診、住院、手術及復健費用。
-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 例如聘請看護的費用(無論是專業看護或家人照顧)、輔具費用、義肢費用、往來醫院的交通費等。
-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損失: 依據被害人受傷前的薪資及傷勢影響工作能力的程度計算。
(2)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這是俗稱的精神賠償。根據《民法》第195條,即便損害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被害人或家屬(若被害人死亡或重傷)仍可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
- 法院會考量雙方的身份地位、經濟狀況、酒駕者的過失程度(例如酒精濃度多高)、以及事故對被害人生活造成的衝擊,來決定精神慰撫金的數額。由於酒駕屬於惡性重大的行為,法院通常會傾向判給較高的精神慰撫金。
二、實務風險提醒:您必須面對的「過失相抵」
在民事訴訟中,酒駕者(加害人)最常提出的抗辯,就是主張被害人也有過失,要求法院減輕他們的賠償責任,這就是過失相抵原則,依據《民法》第217條:
《民法》第217條第1項:「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即使酒駕是極度惡劣的行為,法院仍會根據行車事故鑑定報告,判斷雙方對事故發生的貢獻度。
實務情境解析:過失相抵如何影響賠償金?
情境一:被害人違規在先
- 狀況: 酒駕駕駛(A)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B),導致B重傷。雖然A酒駕是重大過失,但如果鑑定結果顯示B違規穿越是肇事主因,法院可能會判決A的酒駕責任比例為20%,而B的過失責任比例為80%。
- 結果: 雖然A必須賠償,但最終的賠償金額將會被大幅減輕80%。
情境二:明知酒醉仍搭乘
- 狀況: 乘客(C)明知駕駛(D)已經喝醉,仍選擇搭乘D的車輛,途中發生車禍導致C受傷。
- 結果: 法院會認定C對於損害的發生具有「與有過失」(即甘冒風險),可能會因此減輕D對C的賠償責任。
重要提醒: 儘管酒駕者應負主要責任,但家屬仍需準備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害人遵守交通規則,以避免賠償金額被不當減輕。
三、被害人家屬的實務操作建議
1. 證據保全為首要任務
在訴訟開始前,您必須確保所有證據都已備齊:
- 酒精濃度報告: 這是證明酒駕過失的最直接證據,務必向警方或檢察官取得。
- 醫療單據與證明: 完整收集所有醫療、看護、交通等費用單據。
- 鑑定報告: 取得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確認雙方的責任比例。
2.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優勢
由於酒駕通常涉及公共危險罪或過失致死/傷罪,家屬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優勢: 這樣可以省下昂貴的民事訴訟裁判費用,且刑事庭的判決結果(如認定加害人有罪)對於民事賠償的認定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3. 強制險理賠與求償金額的關係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被害人已領取的強制險理賠金(例如醫療費用給付),在最終的民事求償判決金額中,是必須扣除的。這是為了避免被害人重複獲得賠償。
結論:堅定維護您的權益
面對酒駕的惡行,法律提供了明確的途徑讓加害者負起責任。雖然訴訟過程艱辛,但只要您掌握了法律依據,並妥善準備證據,就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您和家人的權益。請務必堅定立場,為自己和家人爭取應有的公道與賠償。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酒駕者已經被判刑入獄了,我還能繼續進行民事求償嗎?
A: 可以,刑事責任(坐牢、罰金)與民事責任(損害賠償)是獨立的。刑事判決確定後,您仍可以在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實務上,刑事判決認定酒駕者有罪,更有利於民事庭認定其過失責任。如果刑事案件還在審理中,建議直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Q: 如果酒駕者沒有錢賠償,我可以要求他的家人負責嗎?
A: 原則上不行。民事侵權責任具有個別性,應由酒駕行為人本人負責賠償。除非您能證明酒駕者的家人是車輛所有人,且對車輛管理有過失,或有其他共同侵權行為,否則無法要求其家人代為賠償。如果酒駕者名下有財產,您可以在獲得勝訴判決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其財產。
Q: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是如何決定的?我該怎麼主張比較高額的賠償?
A: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由法官自由裁量,但會考量以下因素:雙方的社經地位、酒駕者的酒精濃度高低、過失情節的惡性程度、被害人受傷的嚴重性(如是否成為植物人、是否導致死亡)以及對家屬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您應提供所有相關證據(如診斷證明、生活衝擊證明),並主張酒駕的惡性,要求法院給予懲罰性較高的賠償金額。
Q: 如果被害人是單純騎車被撞,但沒有繫安全帽,會被認定與有過失嗎?
A: 有可能。雖然酒駕者是肇事主因,但如果被害人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導致頭部傷害加重,法院可能會依據《民法》第217條,認定被害人對於「損害的擴大」有過失。法院會參考鑑定報告,決定未戴安全帽的行為對最終傷勢的影響程度,進而酌情減輕酒駕者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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