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車禍的法律難題:中年被告如何釐清責任?
您正身處一場涉及兒童的交通事故訴訟中,心情肯定沉重且焦慮。在台灣的法律實務中,無論事故原因為何,駕駛人往往被推定為責任較重的一方。然而,這不代表您必須承擔所有的損害賠償。
當事故涉及兒童突發穿越馬路時,法律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機制來平衡雙方的過失,即『過失相抵』。作為中年男性被告,了解如何運用這個機制,是您減輕賠償負擔的關鍵。
釐清責任核心:駕駛人的『注意義務』
首先,法院審理這類案件,主要依據的是《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規定,特別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簡單來說,法院會檢視您是否『有過失』,也就是是否違反了駕駛人應盡的『注意義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若您有超速、未減速慢行等違規行為,則過失責任會被加重。
重要提醒: 行經學校、巷弄、住宅區等兒童可能出沒的地點,即使沒有超速,若未減速慢行並隨時準備停車,仍可能被認定未盡到最高的注意義務。
關鍵救命符:主張『過失相抵』來減輕負擔
這是您在訴訟中最有力的抗辯武器。根據《民法》第217條的規定,如果損害的發生或擴大,被害人本身也有過失,法院可以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
但如果受傷的是兒童,怎麼適用過失相抵呢?這取決於兒童的『識別能力』:
1. 兒童無識別能力(通常指未滿7歲)
如果兒童因年幼(實務上通常認定未滿7歲)而無法理解穿越馬路的危險性,他們本身不負過失責任。此時,法院會將過失責任轉向他們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依據:
《民法》第217條第3項:「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這意味著,如果父母疏於監督,放任幼童在車道附近奔跑,他們的『監督疏失』就會被視為與有過失,進而大幅減輕您的賠償責任。
2. 法定代理人疏縱的依據
法院認定父母疏失的重要依據,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該條文明確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在交通頻繁處嬉戲。
實務判例解析:責任比例怎麼算?
實務上,當法定代理人疏縱情節嚴重時,法院會認定法定代理人的過失比例可能高於駕駛人。以下是兩個具體情境的責任比例劃分:
| 事故情境 | 駕駛人過失比例 | 法定代理人過失比例 | 判決指導意義 |
|---|---|---|---|
| 6歲半女童穿越雙黃線遭撞 | 40% | 60% | 父母放任幼女獨自穿越馬路,被認定為主要肇事原因。 |
| 未滿4歲兒童在巷弄奔跑遭右轉車撞 | 50% | 50% | 即使在巷弄內,父母未盡照護義務,至少與駕駛人負擔同等責任。 |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如果能證明兒童是突發性、不可預期地穿越,且父母有嚴重疏縱,您作為駕駛人的賠償責任可望降至一半甚至更低。
實務操作指引:為自己爭取權益
面對訴訟,您必須積極主張對您有利的事實:
- 保全證據: 立即鎖定行車紀錄器畫面。這些畫面是證明兒童『突發穿越』,讓您『反應不及』的關鍵證據。
- 強調地點特性: 事故發生地是否為幹道、有無行人穿越道、是否設有學校標誌等。若非應特別注意的路段,您主張已盡到一般注意義務的說服力更強。
- 主張父母疏縱: 積極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主張法定代理人未盡到監督保護之責,要求法院依《民法》第217條第3項減輕您的賠償責任。重點在於證明父母的疏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力。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我的車速沒有超速,但還是撞到了突然衝出來的兒童,我還會有過失嗎?
A: 是的,即使沒有超速,您仍可能被認定有過失。法律要求駕駛人在特定區域(如住宅區、巷弄)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如果法院認定您雖然未超速,但未盡到『注意車前狀況』或『未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義務,仍會判您有部分過失。關鍵在於證明兒童的行為屬於『突發不可預期』,讓您無法避免,才能將過失比例降到最低。
Q: 如果事故發生在非行人穿越道上,是否就能完全主張信賴原則免責?
A: 信賴原則(駕駛人可信賴其他用路人會守法)在涉及兒童的事故中適用非常嚴格。除非您能證明您完全遵守交通規則,且兒童的行為是完全不可預期的,否則很難完全免責。特別是行經巷弄或視線不良處,法院通常會認為您對潛在危險有『預見可能性』,因此不能主張信賴原則免責。
Q: 法院判決過失比例時,會考慮哪些因素?
A: 法院會綜合考量多項因素,包括:雙方的違規程度(您是否有超速、闖紅燈)、事故發生的原因力強弱(是兒童突然衝出還是您主動撞擊)、事故地點特性(是否為學校、人潮擁擠區)、以及兒童法定代理人疏縱的嚴重程度。沒有固定比例,完全是依據個案事實裁量。
Q: 如果我的車禍鑑定報告判我全責,我該怎麼辦?
A: 車禍鑑定報告雖然是重要參考,但法院『不受其拘束』。您應針對鑑定報告中未考量的因素提出異議,特別是:1. 事故發生時兒童的突發性;2. 法定代理人疏縱的過失。您可以委請律師提出覆議或在訴訟中提出專業意見,強調法定代理人的過失相抵,以挑戰鑑定報告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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