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突發穿越馬路,高齡駕駛人如何主張「過失相抵」減輕賠償?
您好,我是律點通。當不幸發生車禍,特別是牽涉到年幼兒童突發穿越馬路的事故時,作為駕駛人,您承受的心理壓力與法律風險無疑是巨大的。許多高齡駕駛人會擔心,是否只要撞到人,就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請您放心,在台灣的法律中,責任的判定並非「誰弱誰有理」。法院會根據雙方的過失比例來決定賠償金額。對於兒童突發穿越事故,您的關鍵防線在於主張「過失相抵」,證明兒童的法定代理人(父母)疏於監督,應分擔部分責任。
一、釐清責任的法律基礎:誰該負責?
在處理兒童侵權或受害的案件時,法律不僅審視駕駛人(您)是否有過失,也會深入探討兒童和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的責任。
1. 兒童的「識別能力」與責任歸屬
法律上判斷兒童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關鍵在於其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
- 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人): 法律上通常推定他們欠缺識別能力。此時,責任會單獨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承擔。
- 滿7歲未滿18歲(限制行為能力人): 法院會個案認定他們是否具備識別能力。若有,兒童與其法定代理人將負連帶賠償責任。
2. 法定代理人(父母)的監督責任
根據《民法》第187條規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對子女的行為負有嚴格的監督責任。如果他們未能證明「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二、高齡駕駛的關鍵防線:主張「過失相抵」
當您被求償時,最重要且最有效的辯護策略,就是依據《民法》第217條主張「過失相抵」。
《民法》第217條第1項: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這條法條意味著,如果事故的發生,被害人(或其監護人)本身也有過失,法院就可以減輕您的賠償金額。
在兒童突發穿越事故中,即使兒童是受害者,但如果他們在危險場所(如馬路邊)嬉戲或未注意交通就穿越,而他們的父母又疏於監督,法律上會將父母的過失,視同被害兒童的過失,適用過失相抵原則。
實務案例解析:父母監督不周,駕駛責任被減輕
想像一個情境:一位5歲的幼童,在沒有家長陪同下,突然從路邊停放的車輛間衝出,導致您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在類似的實務判決中(參照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2690號判例精神),法院明確指出:如果被害兒童年幼,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疏於監督,任由其從事危險行為,對於損害發生與有過失。
指導意義: 即使您必須承擔部分駕駛上的過失(如未保持安全注意),但若能證明父母未盡到監督之責,法院將會依據過失比例,大幅度減輕您應負擔的賠償金額。
三、高齡駕駛被告的實務操作指引
面對訴訟或和解,您應積極準備以下證據和主張:
- 主張父母過失: 蒐集證據證明兒童事發時的行為(例如:突然衝出、在馬路上嬉戲),以及父母當時是否在場或有無盡到注意責任。
- 證明您的駕駛行為: 提出行車記錄器、現場照片、證人證詞,證明您當時的車速是否合理、有無遵守交通規則,以及您是否已盡到「預見危險」的義務。
- 現場環境因素: 若事故發生在非行人穿越道、彎道後、或有視線遮蔽物(如違停車輛)的地方,這些都可以作為主張兒童行為突發性、難以預見的有利證據。
重要提醒: 法律上要求法定代理人負有「嚴格」的監督責任。您主張過失相抵的比例越高,您的賠償負擔就越輕。
結論:冷靜應對,法律為您保留了辯護空間
車禍事故令人心痛,但法律程序是釐清責任,而非單純懲罰。作為高齡駕駛被告,您必須了解,法律允許您主張對方的過失,特別是兒童法定代理人疏於監督的過失。請務必將重點放在蒐集證據,證明事故的發生,兒童及其父母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兒童幾歲以下,我就不能主張他有過失?
A: 實務上通常推定未滿7歲的兒童欠缺識別能力,無法承擔侵權責任。此時,您應轉而主張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嚴重疏於監督的過失,依《民法》第217條準用過失相抵原則,以減輕您的賠償責任。
Q: 什麼樣的證據可以證明父母疏於監督?
A: 您需要證明以下事實: - 兒童獨自一人在危險場所(如車道旁、路口)活動。 - 父母當時不在場,或雖然在場但未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例如未牽手、未制止嬉戲)。 - 現場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畫面,顯示兒童的行為是突發且難以預見的。這些證據能支持父母未盡到「嚴格監督」的責任。
Q: 如果我當時車速很慢,還會被判有過失嗎?
A: 是的,即使車速很慢,如果法院認定您未盡到「預見危險」的注意義務(例如在學校或巷口未減速慢行),仍可能被判有部分過失。然而,車速慢是減輕您過失比例的強力證據。您應強調您已盡到合理注意,但兒童的行為仍屬於「突發且難以迴避」。
Q: 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經離婚,我該找誰主張過失相抵?
A: 實務通說認為,若父母離婚並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監護權,則未取得監護權且事實上無從監督的一方,不須依《民法》第187條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您應主要針對實際行使監護權(即對孩子有監督義務)的父母一方,主張其疏於監督的過失,適用過失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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