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比例怎麼算?家屬必讀的法律求償指南
當家人不幸遭遇車禍,除了身心煎熬,最讓人困惑的就是:「對方到底要賠多少?如果我們也有錯,賠償金會不會被大幅縮水?」
在台灣的車禍案件中,最終能獲得多少賠償,關鍵就在於「責任比例」的劃分。我們將以最白話的方式,為您解析法院如何依據法律條文,認定雙方的過失輕重,並提供實務操作建議,讓您能更有效率地為家人爭取權益。
一、釐清責任:法律上的賠償基礎
車禍求償在法律上屬於侵權行為的範疇。要讓對方負起賠償責任,必須證明對方具有「過失」。
1. 一般侵權行為的基礎
法院判斷賠償責任,首先依據的是《民法》的規定。只要對方駕駛人因疏忽或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事故,就必須負責。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白話來說,只要能證明對方的駕駛行為有「過失」(例如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違規轉彎),且這個過失造成了您家人的損害,對方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2. 動力車輛的特別責任
針對汽車、機車等動力車輛,法律上另設有特別規定,減輕了被害人的舉證負擔:
《民法》第191條之2:針對動力車輛在使用中造成他人損害,駕駛人原則上應賠償,除非他能證明自己已經盡了「相當的注意」來防止損害發生。
這代表,加害人必須主動證明自己已經非常小心了,否則就推定他有責任,這對被害人家屬來說是更有利的規定。
二、賠償金的調整:最關鍵的「過失相抵」原則
在許多車禍中,法院或鑑定單位可能會認定雙方都有責任。這時候,就會啟動「過失相抵」原則來調整賠償金額,這是家屬必須理解的關鍵。
什麼是過失相抵?
《民法》第217條第1項:「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如果法院認定您的家人對於事故的發生或損害的擴大「也有過失」(例如未戴安全帽、輕微超速、未遵守兩段式左轉等),法院就會根據雙方的過失程度,按比例減少對方應賠償的金額。
責任比例如何劃分?
責任比例的劃分並非隨意猜測,而是依據雙方的「過失原因力強弱」來決定。法院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違反交通法規的嚴重程度: 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重大違規,通常會被認定為主要肇事原因。
- 路權優先原則: 未依規定讓車(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支線道未讓幹線道)。
- 注意義務的履行: 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未保持安全距離」等過失。
重要提醒: 鑑定委員會的報告雖然重要,但法院擁有最終裁量權。鑑定報告的結論(如「主要肇事原因」或「次要肇事原因」)是法院判斷比例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實務案例:責任比例的劃分與影響
為了讓您了解過失相抵如何影響最終賠償,我們來看兩個實務上常見的案例情境:
情境一:重大違規對上輕微超速 (75% vs. 25%)
- 事實: 某甲在路口闖紅燈並違規左轉,與對向直行車乙發生碰撞。乙雖然擁有路權,但經鑑定發現他有輕微超速(時速70公里,超過速限)。
- 法院認定: 法院認為甲闖紅燈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原因力極強,應負 75% 責任;而乙雖然超速,但其過失原因力較弱,負 25% 責任。
- 結果影響: 如果您的家人是乙,原本可求償100萬元,最終只能獲得75萬元(100萬 x 75%)。
情境二:後車追撞與前車未設標誌 (70% vs. 30%)
- 事實: 駕駛人丙因故在快速道路上停車,未依規定在車後設置故障標誌。後方駕駛人丁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追撞丙車,導致丙受傷。
- 法院認定: 丁(後車追撞、未保持距離)是事故主因,負 70% 責任;但丙(前車)未設置警告標誌,導致損害擴大,亦有過失,負 30% 責任。
- 結果影響: 這個案例說明,即使是事故發生後未盡到應盡的義務,也可能被認定為「與有過失」,進而影響賠償比例。
四、家屬必做的三項實務操作
為了確保責任比例的判定對您有利,請務必掌握以下三個步驟:
1. 證據保全為首要任務
在事故當下或事後,務必確保以下證據的完整性:
- 警方資料: 現場圖、照片、筆錄(尤其是對方的陳述)。
- 影像證據: 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畫面。這些是還原事故過程、判斷過失原因力的核心證據。
- 醫療證明: 完整的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復健紀錄,這些是用來計算損害金額的依據。
2. 善用「鑑定」與「覆議」流程
請務必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這份報告是初步判斷責任比例的依據。
- 如果您對鑑定結果不服,必須在法定的時間內向覆議委員會聲請覆議,這是推翻不利鑑定的重要機會。
3. 細緻化損害賠償請求
在求償時,不要只提出一個總金額。應將所有損失項目逐一列舉並附上證明,包括:
- 醫療費用(含未來復健費用)
- 看護費用(需有醫囑證明)
- 不能工作的損失(需提供薪資證明或報稅資料)
- 精神慰撫金(依據雙方身分、資力、痛苦程度由法院酌定)
結論:掌握證據,爭取合理權益
車禍責任比例的判定是複雜且專業的,它直接關係到您家人最終能獲得多少賠償。請記住,法律是保護懂得運用證據和程序的當事人。務必積極參與鑑定流程、保全所有證據,並依照法律規定細緻化您的求償項目。透過專業的法律途徑,才能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合理的保障。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車禍鑑定報告的結果對法院的判決影響有多大?
A: 鑑定報告是法院判斷肇事責任比例的重要參考依據,但法院並不受其拘束。如果鑑定報告對您不利,您可以透過聲請覆議,或在訴訟中提出更強有力的證據(如清晰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目擊證人證詞),來挑戰鑑定結果,爭取法院做出更有利的判斷。
Q: 如果對方是肇事主因,但我們家屬未戴安全帽,這會如何影響賠償比例?
A: 未戴安全帽屬於違反交通法規,且會導致頭部傷害的「損害擴大」。依據《民法》第217條的過失相抵原則,即使對方是主因,法院仍會認定您家屬對於損害的擴大有過失,進而酌情減輕對方的賠償金額。實務上,法院可能會因此酌減5%到15%不等的賠償比例。
Q: 如何證明家人因車禍造成的「不能工作損失」?
A: 證明不能工作損失需要提供兩類證據:1. 醫學證明: 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明確記載需要休養或復健的時間。2. 薪資證明: 事故發生前的薪資單、扣繳憑單或銀行入帳紀錄,證明實際的收入損失。如果家人是自營業者,則需提供報稅資料或營業額證明。
Q: 如果對方一直拖延和解或避不見面,我們應該怎麼辦?
A: 如果對方惡意拖延,建議您直接跳過和解階段,盡快進入法律程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如果事故造成重傷或死亡,則可向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透過法律程序,強制對方出面處理,並確保您的求償權利不會超過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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