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告別慌!資深律師教你靠「過失相抵」大幅減少賠償金
中年男性朋友,您好。當您收到法院的民事起訴狀,或是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心裡難免七上八下,擔心龐大的賠償金額會影響家庭生計。但請記住,車禍官司的重點不在於「有沒有責任」,而在於「責任要負擔多少比例」。
在台灣,車禍求償主要依據《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我們首先要理解,即使您被認定是肇事者,您的最終責任也並非百分之百。
1. 侵權責任的基礎:過失與推定責任
民法確立了賠償的基礎,即: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就是說,只要您在駕駛時有「過失」(例如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產受損,就必須負擔賠償。
特別針對動力車輛,法律採推定過失責任(《民法》第191條之2)。這意味著,只要您的車輛造成損害,法院就會推定您有過失,除非您能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盡了「相當的注意義務」來防止損害發生。
2. 決定賠償金額的關鍵武器:過失相抵原則
這才是您身為被告最需要掌握的核心概念。
即便您有肇事責任,如果對方(被害人)本身也有違規,導致損害發生或擴大,您的賠償金額就可以依比例減少。這就是法律上的過失相抵原則。
《民法》第217條第1項:「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白話來說,法院會根據雙方違反交通規則的嚴重性,劃分出一個「責任比例」。
實務上常見的被害人過失類型:
- 無照駕駛或酒駕。
- 違規穿越馬路(闖紅燈、跨越雙黃線)。
- 未戴安全帽或未繫安全帶。
-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3. 實務案例解析:責任比例如何劃分?
法院在判斷過失比例時,主要參考「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報告」中認定的肇事主因與次因。以下是實務上常見的兩種情境:
案例一:重大違規,責任大幅減輕 (80% vs. 20%)
情境模擬: 某位陳先生(被害人,騎腳踏車)為了圖方便,直接違規穿越了有分向限制線的道路。此時,您(被告,騎機車)雖然沒有超速,但因一時低頭,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上陳先生。
法院認定: 雖然您有「未注意車前」的次因過失,但陳先生違規穿越道路(路權重大違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實務結果: 法院可能判決陳先生負擔 80% 的責任,您僅需負擔 20% 的賠償責任。這說明了,只要能證明對方有重大違規,您的賠償負擔就能大幅降低。
案例二:路權衝突,責任五五波 (40% vs. 60%)
情境模擬: 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您(被告,左轉車)在轉彎時,未禮讓對向直行的王先生(被害人)。王先生雖然是直行車,但他當時車速略快,且同樣被認定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要過失。
法院認定: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是明確的交通違規(主因,60%),但直行車若沒有減速或注意,也應負擔次要責任(40%)。
實務結果: 您需負擔 60% 的責任,王先生負擔 40%。
4. 降低賠償金的實務操作指引
面對民事求償,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保障自身權益,並有效減少最終的賠償金額:
步驟一:立即聲請事故鑑定
這是所有車禍訴訟的基礎。無論您是否已經收到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應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鑑定報告是法院認定雙方交通違規事實及過失比例的關鍵依據。
步驟二:徹底清查對方的「過失」
仔細檢視鑑定報告和現場圖,找出對方所有可能的違規行為(如超速、違規停車、無照駕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這些都是您主張《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的有力證據。
步驟三:扣除強制險已給付金額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規定,法院在計算最終賠償金額時,必須將對方已經領取或可以領取的「強制汽車責任險」(強制險)保險金予以扣除。這是您的法定權利,務必主動提出扣除,避免重複賠償。
步驟四:核實所有求償項目
對方提出的求償項目,如醫療費、看護費、車輛維修費,都必須有單據證明。此外,對於精神慰撫金(《民法》第195條第1項),法院會審酌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受傷程度等一切情狀來核定,並非對方說多少就算多少。
5. 結語:積極應對,爭取最有利的責任比例
身為被告,您的目標是證明對方的過失比例高於您,從而大幅降低您的賠償負擔。請務必透過專業鑑定報告,搭配《民法》第217條的過失相抵原則,積極在法庭上爭取對您最有利的責任比例。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什麼是精神慰撫金?法院是如何決定金額的?
A: 精神慰撫金(又稱非財產上損害)是依據《民法》第195條規定,對被害人因身體或健康受損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給予的賠償。法院在核定金額時,會綜合考量雙方的職業、社會地位、經濟能力、受傷的嚴重程度(如是否殘廢、復原期長短)以及雙方的過失比例等一切情狀來決定,並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
Q: 如果車禍鑑定報告結果對我不利,我該怎麼辦?
A: 如果鑑定報告認定您是肇事主因,或責任比例過高,您仍有機會補救。您可以在收到報告後,向當地『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聲請覆議。覆議時,您必須提出新的證據或法律論點,例如證明鑑定報告引用的法規有誤,或對現場圖的分析有瑕疵。法院最終會參考鑑定報告,但不會完全受其拘束,您仍可在訴訟中提出反證。
Q: 刑事庭的和解是否會影響民事賠償?如果過失傷害撤告了,民事責任還存在嗎?
A: 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獨立的。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若雙方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刑事部分法院會諭知不受理判決。然而,刑事撤告不影響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民事法院仍會獨立審理,依據證據認定雙方過失比例及賠償金額。因此,即使刑事部分和解,民事責任仍需透過和解書約定或法院判決確定。
Q: 如果對方是無照駕駛,我的責任會完全免除嗎?
A: 不一定會完全免除。無照駕駛本身確實是重大過失,會大幅提高被害人的過失比例(依《民法》第217條)。但如果您的違規行為(如超速、未注意車前)與事故發生仍有因果關係,您依然會被認定有次要過失,無法完全免責。實務上,無照駕駛的被害人可能需負擔 70% 甚至 80% 的責任,但您仍需負擔剩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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