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婚生推定怎麼辦?釐清親子關係與扶養義務全攻略

婚生推定怎麼辦?釐清親子關係與扶養義務全攻略

律點通
2025-07-17
5分鐘
家事/婚姻/繼承家事法親屬法
LINE

您是否曾有這樣的疑問:法律上,孩子是您的,但血緣上卻不是?或是您身為子女,卻對自己的生父身分感到困惑?在台灣,有一項「婚生推定」原則,它可能讓真實血緣與法律認定產生落差。作為律點通,我們理解您可能面臨的困境。這篇文章將為您解析婚生推定、如何釐清親子關係、以及相關的扶養義務,幫助您了解自身權益,找到解決之道。

什麼是「婚生推定」?為什麼這麼重要?

在台灣《民法》中,為保障子女權益與家庭穩定,有一項重要的婚生推定原則:只要孩子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出生,法律就「推定」他是丈夫的婚生子女。這讓孩子在法律上有了明確的身分依歸。

然而,現代社會越來越重視血統真實主義,即親子關係應建立在真實血緣基礎上。當法律推定與實際血緣不符時,法律也提供了途徑讓當事人可以推翻這項推定。

釐清親子關係的兩條路:否認之訴與確認之訴

當您發現或懷疑婚生推定與真實血緣不符時,法律提供了兩種主要訴訟途徑:

否認之訴:推翻推定的專屬途徑

《民法》第1063條是處理婚生推定與其否認的核心法條:

《民法》第1063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第1項)。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第2項)。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2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2年內為之(第3項)。」

簡單來說,如果您是夫妻一方,或是子女本人,只要能證明孩子並非由推定生父所生(例如透過DNA鑑定),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但請務必注意,此訴訟有嚴格的2年除斥期間限制。

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當否認之訴期限已過時的選項

如果否認之訴的2年期限已經過了,是不是就沒有機會釐清親子關係了呢?過去法院保守,但為保障子女的人格權最佳利益,現在司法實務已傾向肯認子女在特定情況下,即使期限已過,仍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這代表法院越來越重視子女知悉自己真實血統的權利,特別是當有明確的DNA鑑定結果證明無血緣關係時。

案例故事:小華的血緣追尋之路

小華從小知道自己和法律上的爸爸王先生長得不太像,後來得知生父是陳先生。長大後,小華雖已過否認之訴期限,仍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並提供了與王先生無血緣關係的DNA鑑定報告。法院最終判決確認小華並非王先生的婚生子女,顯示即使過了法定否認期限,子女仍有機會透過法律找回真實身分。

扶養義務:血緣與法律責任的連結

親子關係一旦確立,不論透過婚生推定、認領或法院判決,父母對子女都負有扶養義務,這是一項基於身分關係的法定義務。尤其對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扶養義務是絕對的。

然而,法律也考量扶養關係的公平性。如果受扶養的父母過去對子女有重大過失,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民法》第1118條之1:「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這條俗稱「不孝條款」的規定,讓扶養義務不再是單向的絕對責任。如果您的推定生父(或生母)在您成長過程中,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甚至有虐待等情事,您在成年後,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對他們的扶養責任。

案例故事:阿明的扶養免除

阿明從小和父親李先生關係疏離。李先生在他年幼時長期酗酒、不聞不問,幾乎未盡扶養義務。長大後,阿明靠自己努力。後來李先生年邁要求扶養,阿明認為其過去行為已傷害父子情誼,強行要求顯失公平。法院審理後,考量李先生確實長期未盡責任,情節重大,最終准許阿明免除扶養義務。這說明法律在考量扶養義務時,也兼顧了公平性。

實際操作指南:您該怎麼做?

面對婚生推定或扶養義務的困擾,以下是一些實用的操作建議:

  • DNA鑑定是關鍵證據: 無論是想推翻婚生推定,或是確認無血緣關係,DNA鑑定報告都是最具說服力的證據。務必選擇具公信力的醫療或鑑定機構進行。
  • 選擇正確的訴訟類型: 如果您是夫妻一方,且仍在知悉非婚生事實後2年內,應優先考慮提起「否認之訴」。如果您是子女,即便2年期限已過,仍可考慮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來釐清血緣。
  • 證據準備: 除了DNA鑑定,若有其他能輔助證明血緣不真實的資料,例如受胎期間夫妻分居證明、通聯記錄、證人證詞等,也應一併準備。

結論:釐清身分,掌握未來

婚生推定雖然是法律為維護家庭安定所設的原則,但當它與真實血緣產生衝突時,法律也提供了明確的途徑讓您得以釐清身分。了解這些法律工具,都能幫助您更清晰地掌握自己的權利與責任。釐清這些身分關係,不僅是法律上的權利,更是對個人真實生命與人格權的尊重。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婚生推定是不是就不能改了?

A: 婚生推定並非絕對不能更改。當法律推定與真實血緣不符時,您可以透過提起「否認之訴」或「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來推翻或釐清。關鍵在於提供足夠的證據,例如DNA鑑定報告。

Q: DNA鑑定結果出來了,下一步該怎麼辦?

A: 若DNA鑑定結果證明無血緣關係,您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訴訟類型。若仍在否認之訴的2年除斥期間內,應優先提起「否認之訴」;若已逾期,子女則可考慮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Q: 否認之訴的兩年期限過了,還有辦法嗎?

A: 對於夫妻一方而言,否認之訴的2年期限是嚴格的。但對於子女,為保障其人格權和知悉真實血統的權利,即使2年期限已過,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來釐清血緣關係。

Q: 如果我不是孩子的生父,但我已經付了扶養費,可以要回來嗎?

A: 如果您經法院判決確認非生父,則自判決確定後,您對該子女的扶養義務即告終止。至於過去已支付的扶養費,原則上是基於當時的法律推定關係所為,要追討回來會有難度,需視具體個案情況和是否有不當得利等法律基礎而定。

Q: 如果我從小沒被父親扶養過,長大後還需要扶養他嗎?

A: 根據《民法》第1118條之1(俗稱「不孝條款」),如果您的父親在您未成年時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您在成年後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對他的扶養義務。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審酌判斷。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

律點通
法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