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調解遇家暴?保障您的權益與安全
您正參與收養調解,期待為孩子或家庭開啟新篇章。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收養調解的過程可能會意外地觸及一個敏感而重要的議題:家庭暴力。這不僅關乎當事人的安全,更直接影響調解能否進行。作為律點通,我將為您解析台灣法律如何處理家庭暴力與調解的關係,確保您在收養調解中,權益與安全都能獲得最周全的保障。
為什麼家庭暴力會影響收養調解?
家庭暴力不僅僅是肢體上的傷害,也包含精神、經濟上的控制與脅迫。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往往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被害人可能因為恐懼或依賴而無法自由表達真實意願。因此,法律特別重視被害人的安全,對此類案件的調解設下嚴格限制,以避免被害人在壓力下做出不利自身的決定。這也可能延伸影響到與家庭成員相關的收養調解。
兩種情況:調解的「絕對禁止」與「嚴格條件」
台灣法律對於涉及家庭暴力的調解,主要分為兩種處理模式:
1. 聲請「保護令」的事件:絕對禁止調解
如果您或與收養案件相關的當事人(例如生父母)之間,有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包括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的情況,那麼法律明確規定,這些保護令事件是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的。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第7項:「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43條:「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亦不得合併調解。」
白話解釋: 這表示,只要有保護令的聲請,法院就不會安排調解。這是為了確保受暴者能直接獲得司法保護,避免在調解過程中遭受加害人的二次傷害或威脅,延誤保護令的核發。即使收養調解與保護令事件看似不直接相關,但若保護令事件本身還在進行中,或是收養調解試圖處理保護令所涵蓋的權利義務(例如子女探視權),法院也會避免將兩者合併調解。
2. 其他家事事件(例如收養相關爭議),但有家庭暴力情事:原則禁止,但有例外條件
如果您的收養調解,本身並非聲請保護令的事件,但在調解過程中,法院或調解人員認為有家庭暴力之情事(例如有施暴紀錄、精神控制等),那麼原則上也是不得進行和解或調解的。然而,法律也考量到實務需求,設有但書,允許在符合特定「確保被害人安全」的嚴格條件下,例外進行調解。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7條:「法院於訴訟或調解程序中如認為有家庭暴力之情事時,不得進行和解或調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行和解或調解之人曾受家庭暴力防治之訓練並以確保被害人安全之方式進行和解或調解。二、准許被害人選定輔助人參與和解或調解。三、其他行和解或調解之人認為能使被害人免受加害人脅迫之程序。」
白話解釋: 這條文是說,如果調解中發現有家庭暴力,通常就不能調解。但如果能做到以下幾點,就可以例外進行:
- 調解人受過專業訓練: 負責調解的人員必須受過家庭暴力防治的專業訓練,懂得如何識別權力不對等,並用安全的方式進行調解。
- 被害人可帶輔助人: 允許被害人選定親屬、社工人員、心理師等專業人士陪同參與,提供支持與協助。
- 其他安全程序: 例如「隔別訊問」,也就是讓加害人與被害人分開,避免直接面對面造成壓力。
此外,法院設置的家事調解委員,在處理這類案件時,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17條:調解委員必須以確保被害人安全的方式進行調解,每次調解結束後,也要注意讓被害人及其陪同人員先行安全離開。
- 《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18條:如果調解委員在過程中發現疑似家庭暴力情事,不論能否調解,都必須依法通報權責機關。
這些規定都旨在將被害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實際案例:這些情況您可能遇到!
以下是您在收養調解過程中,可能遇到並涉及家庭暴力保護限制的兩種情境:
情境一:生父母間有保護令,收養調解受阻
小林夫婦希望收養小安,但小安的生父母正因為家庭暴力問題在法院聲請保護令。雖然小林夫婦與小安生父母的收養意願明確,但法院在審理保護令事件時,明確表示該事件不得進行調解。這意味著,只要保護令事件還在進行,或收養調解的內容與保護令事件有高度關聯(例如涉及生父母對小安的探視權),法院就不會將收養案件中的相關爭議交付調解。法院會優先處理保護令,確保被害人安全,避免在調解中產生新的風險。
情境二:收養調解中發現家庭暴力跡象,法院啟動安全評估
王先生希望收養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孩子。在法院進行收養相關的家事調解時,調解委員從女友的陳述中,發現她與前夫之間曾有過言語暴力和控制行為,雖然沒有聲請保護令,但這些行為已構成「家庭暴力之情事」。此時,法院會依照規定,在寄送調解通知書時,一併附上「家事調解事件安全評估表」,請當事人填寫。根據評估結果,調解委員可能會採取隔別訊問、要求被害人選定輔助人陪同等措施,以確保調解能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避免被害人再次受到脅迫。
給收養調解參與人的實用建議
- 了解您的權利: 如果您是收養調解的參與人,且案件涉及家庭暴力,請務必了解保護令事件是絕對不能調解的。
- 主動表達疑慮: 若您在調解過程中感到不安全、受威脅,或發現案件有家庭暴力情事,請立即向法院或調解委員反映。
- 要求安全措施: 若案件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7條的例外情況而進行調解,您有權要求法院或調解委員採取隔別訊問、允許輔助人陪同等安全措施,確保您的安全。
- 保留證據: 若您曾遭受家庭暴力,請務必保留相關證據,例如驗傷單、錄音錄影、通訊紀錄、警方處理紀錄等,這將有助於法院評估並做出適當的處理。
結語
收養是一個充滿愛與希望的過程,而法律的存在,是為了確保這份愛能在安全、公平的環境中成長。當收養調解與家庭暴力議題交織時,請記住,您的安全永遠是第一優先。透過了解這些法律規定與實務操作,您將能更有信心地參與調解,為自己與孩子爭取最完善的保護與最好的結果。
祝您的收養之路順遂圓滿!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Q: 如果收養案件中,生父母之間有家庭暴力,還能進行調解嗎?
A: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生父母之間有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在身,那麼法律明確規定保護令事件是絕對不能進行調解或和解的。這也可能影響到與保護令高度相關的收養調解。但如果沒有保護令,只是有家庭暴力情事,則可能在法院採取嚴格安全措施(如專業調解人、輔助人陪同、隔別訊問等)的前提下,例外進行調解。
Q: 如果沒有保護令,但調解中發現有家庭暴力,調解會怎麼進行?
A: 法院或家事調解委員在發現有家庭暴力情事時,原則上會暫停調解。但若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條件,例如:由受過家庭暴力防治訓練的調解委員主持、允許被害人選定親友或社工陪同、採取隔別訊問等方式,並在調解前進行「安全評估」,確保被害人安全無虞,才可能繼續調解。調解委員也會負有通報義務,將疑似家暴情事通報給權責機關。
Q: 家事調解委員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會採取哪些措施保護我或孩子?
A: 家事調解委員的首要任務是確保被害人安全。他們會採取多種措施,包括:使用專業的調解技巧,避免加害人對被害人施壓;允許被害人選定親屬、社工或心理師等輔助人陪同;採取分開訊問(隔別訊問),避免加害人與被害人直接接觸;在調解前後進行安全評估;以及在每次調解結束後,確保被害人及其陪同人員能先行安全離開,避免在法院或調解場所外再次遭受騷擾。
Q: 如果我在調解過程中感到不安全或受威脅,我該怎麼辦?
A: 您應該立即向法院承辦人員或家事調解委員反映您的感受。您有權要求採取安全措施,例如隔別訊問或要求有輔助人陪同。如果威脅嚴重,您也可以考慮向警方報案或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律會優先保障您的安全,不會強迫您在受脅迫下達成任何協議。
※ 網站聲明
著作權由「律點通」所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所引用資料也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不宜直接引用為主張或訴訟用途,具體個案仍請洽詢專業律師。
相關文章推薦
家暴調解協議有效嗎?保護您的權益,關鍵法律解析
身處家暴調解,您是否擔心協議效力?本文律點通為您解析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特別是當您感到身心受創或被迫簽署時,如何依《民法》第75條「意思表示無效」或《民法》第74條「顯失公平」等法條,挑戰不合理的調解。透過真實案例與實用建議,幫助您了解如何評估自身狀況、在調解中保護權益,並掌握撤銷調解的關鍵時機與條件,不再孤單無助。
家庭暴力案件調解:您必須知道的限制與保護
您是否正身處家庭暴力的困境,並被要求進行調解?這篇文章將深入解析台灣法律對家庭暴力案件調解的嚴格限制,包括保護令事件的絕對禁止,以及其他家事案件中調解的例外條件。透過真實案例與實用建議,幫助您理解自身權益,確保在面對調解時能獲得應有的安全與保障。
高齡家事調解:保障長輩法律權益全攻略
面對高齡家事調解,您是否擔心權益受損?本文由律點通深入解析《老人福利法》、《民法》等相關法條,並透過生動案例,教您如何理解調解效力、撤銷要件與情事變更原則。無論是財產、扶養或照護安排,都能幫助您在調解中掌握關鍵,做出最有利的決策。
需要專業法律諮詢?
立即加賴,綁定貼身法律助理